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4篇 下载本文

者行动

(三十一)紧紧围绕建国60周年和城市管理年,扎实做好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环境建设三个方面工作,全面提升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口岸城市良好形象。

(三十二)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组织参加中央文明办开展的“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和全国文明礼仪知识竞赛,认真落实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利用各种传媒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尤其重视发挥公益广告的独特优势,利用好市民学校、家长学校、文体活动中心等教育阵地。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大兴读书之风,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十三)科学统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引导人们增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人们对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二是要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人们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民族振兴、国家发展之中,努力把全体人民的思想意志统一起来,把全民族的智慧统一起来,把个人理想抱负化作励志图强、创造崭新业绩的实际行动。三是要用和谐的理念、和谐的思维处理思想认识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保持社会稳定。四是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广泛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族的整体素质和每个公民的精神境界,大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全市人民自觉遵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逐步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十四)开展七大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开展好“小手牵大手,与文明相伴,与礼仪同行”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我文明、你文明、边城更文明”、“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

(三十五)广泛开展“弘扬满洲里精神”、“文明在我心”、“文明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实践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

深入开展“万众爱国情”系列活动,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开展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出版爱国主义教育板报、举办爱国主义教育歌咏比赛、阅读爱国主义教育书籍、举行以“弘扬民族精神,建设文明满洲里”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贯彻《国旗法》,积极引导各单位规范升挂国旗,同时学习北京、银川、长春的做法,允许和倡导家庭在重大节庆期间升挂国旗,新建筑物标准科学纳入国旗座。

(三十六)成立全市志愿者协会。发挥青年志愿者主力军作用,大力组织开展巾帼志愿者、行业义工志愿者、家庭志愿者、无偿献血志愿者、捐献骨髓志愿者、少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科普志愿者等各类志愿者队伍的积极作用,满城开花式地组织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营造热烈、喜庆、祥和的国庆环境作出贡献。各单位开展的志愿者活动要及时上报信息,文明办将择优对中央文明办进行“月报”。

四、深入开展包括道德创建与和谐创建在内的五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优化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十七)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行业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学习型、诚信型、服务型、节约型、和谐型行业为目标,以“窗口行业”和“窗口单位”创建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文明和谐执法单位、文明和谐窗口单位、白衣天使、文明导游员、文明出租车、文明个体工商户等行业的评比活动,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十八)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职业操守,培育行业文明,把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推动行业服务观念、服务模式、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继续以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为抓手,围绕“诚信”和“文明”两大主题,开展富有特色的“诚信满洲里”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增强诚信意识,倡导诚信新风,树立“诚信口岸”形象。组织参加全区第三届百佳诚信私营企业和百佳诚信个体工商户创建评比活动,推动企业诚信建设,规范窗口行业经营行为。4月中旬前上报第二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三十九)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各级文明单位的评审命名工作。对已经晋升的各级文明单位,要在抓巩固、抓提高的同时,集中开展自查自检,并做出自查报告于10月份上报市文明办。文明办定期对各级文明单位进行检查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达标的文明单位要撤消荣誉称号,使文明单位真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培养更多非公经济文明先进典型,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全面实现“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化管理、群众满意”的目标,不断提升我市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四十一)筹备参加在赤峰市召开的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筹备参加全区第二次全区新农村新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东湖区继续落实好北疆文明大通道建设,抓好生态示范村建设,出典型、出经验。

(四十二)自治区文明办将开展首批全区文明城市(区)评选活动,依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参评的城市(区)进行测评。我市和包头是自治区文明城市免评城市,文明城区只有扎赉诺尔符合参评范围。要认真调研,积极开展工作。 (四十三)参加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三十佳”即十佳魅力名镇、十佳创建文明城市(区)工作先进城市(区)、十佳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工作。 (四十四)根据中央文明办对测评过的城市存在的差距反馈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迎接自治区文明办对整改工作进行的督促检查,保证时间进度,保证责任落实。

(四十五)今年,中央文明办将开展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选、典、树”道德模范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效工作载体,是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不断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要继续在全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发现、总结和树立一批模范典型。

(四十六)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推举好,发现好事,做到好模范大家选,好风尚大家传。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重要作用,把那些平凡中见伟大的“平民典型”挖掘出来,把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开来,形成道德模范层出不穷、善行义举广为传颂的社会环境。5月上旬

前上报我市“身边好人”名单。

(四十七)要大力宣传“中国好人榜”评出的几百位身边好人的事迹,为群众参与投票创造条件。在全市广场电子屏幕上宣传“中国好人榜”推荐评选办法,动员我市干部群众积极推荐身边好人。

(四十八)要组织对全国、全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撰写道德感言,在各类媒体刊播,引导广大网民在网上跟帖。

(四十九)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道德模范来自基层,生活在群众身边,在社会上有着广泛的亲和力、影响力和感召力,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鲜活教材。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道德模范,努力把他们的事迹和品德传播到基层广大群众中去,传播到社区、单位、学校中去,形成人人学习模范、人人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整个评选过程要公平公正,严格按既定程序操作,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的人评为全国道德模范,确保评选的公信力。9月上旬,组织全市道德模范开展巡讲报告会,9月20日前举办“道德的力量——全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颁奖晚会”。

(五十)我市要对道德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力量积极参加自治区文明办召开的全区公民道德建设研讨会,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加强道德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五十一)依据国家、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尽快成立道德基金会,制定《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长效机制。

(五十二)要通过邀请道德模范出席重要会议、大型社会活动和文体赛事,在机场、车站享受贵宾待遇,组织道德模范进行文明监督等多种方式,树立道德模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落实自治区《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为道德模范解决一些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在全社会确立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五十三)认真总结五个“十佳”评比的经验,探索开展“十个十佳”评选。在原有五个“十佳”基础上评选出年度十佳导游员、十佳执法标兵、十佳公务员、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十佳经营户、十佳白衣天使、十佳教师、十佳文明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