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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阵地控制的难点与对策分析

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犯罪活动正在以迅猛的态势向网络空间蔓延,做好网上阵地控制,占据网上阵地,对于犯罪活动打早,打小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网上阵地控制工作重点在于控制,关键在于管理,有必要对当前网上阵地控制工作进行分析,着力分析当前网上阵地控制的难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工作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信息化;情报信息主导侦查;网络空间;阵地控制;数据挖掘;对策

情报信息主导侦查工作机制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众多一线警察不断探索、实践,总结得出的成功经验。情报信息主导侦查模式是一个拓展了警察行动空间与思维生间的工作模式,在情报信息主导侦查模式中,侦查人员既是情报信息的采集者,又是情报信息的使用者,警察面对计算机,既可以从事情报信息的全警采集、录入,不断积累有效信息,又可以根据已经掌握的其他信息,进行案件的串并、对比分析,采取“网上作战”方式,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1]

“网上阵地控制”作为一个新概念出现,必然会面临着许多让人疑惑的地方。作为情报信息主导侦查工作机制当中一项重要内容,同样是对信息的不断积累和运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阵地控制,对大多数公安民警而言,网上阵地控制这个概念还很模糊,没有实战经验,现实中这项工作往往不能落实到位,也不被各基层单位重视。在正常的公安勤务活动中,如何才能插入网上阵地控制这项工作?网上阵地控制工作该如何进行?工作成效如何鉴定?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笔者认为,对网上阵地控制工作进行研究,发现难点,找出对策,不断地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和改善,能够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且能够为公安机关建立多元化的侦查模式,更好的打防犯罪奠定基础。

一、网上阵地控制的概念及意义

(一)概念

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上,网络空间也许是唯一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世界。每一个漫游其中的人都会觉得这个世界熟悉又陌生,它就象镜子一样,清清楚楚地照出了现实生活中的一切,镜面有时候干净光滑到一尘不染,有时候又扭曲错落成了哈哈镜。你不知道它在哪儿,也不知道它有多大,虽然你每天在里面逗留的时间超过八小时。没人能够给网络下个精准的定义,但这丝毫不妨碍网络以一种不可抵挡的气势缠绕到每个人的生活中去。

网上阵地建立在网络空间的基础之上,网络空间由交易、关系和思想构成。阵地的种类是五花八门、多种多样的,它包括旅店业、旧货业、典当业、加工修理业、印章、印刷业、出租汽车业、餐饮、娱乐业、公开的和地下自发的交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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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车站、码头、劳务市场等等。总之,凡是犯罪嫌疑人和各类逃犯能涉足、活动、藏身的行业和场所都在此列。[2]在网络空间上,阵地表现为各类网站、论坛、信息传播工具(包括电子邮箱和聊天软件)、网络游戏等等,这些往往会成为犯罪分子们的犯罪对象或者犯罪工具,同时笔者认为,犯罪分子进入网络空间所依赖的网吧等场所也应该在网上阵地的范围之内。占据这些阵地,随时掌握阵地动态信息,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都具有重大意义。

“网上阵地控制”的概念应运而生,对虚拟空间进行阵地控制的含义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公开或秘密布建力量,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利用进入虚拟空间的场所进行控制,这些场所主要是指网吧、电子交易市场等。二是对犯罪嫌疑人经常涉足的虚拟空间进行监视,查缉犯罪嫌疑人。

对虚拟空间的阵地控制应当以网络监查部门为主导,多警种协同作战,加强与信息产业部门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社会整体控制优势。网监部门主导下的虚拟空间阵地控制,要求网监部门发挥其技术设备和技术警力的优势,对网络空间中的重点“区域”、“空间”进行高效、精确地控制;协同刑侦、治安部门定期对电子市场、网吧、大专院校等重点场所进行管理,以管理促控制。同时,网监部门应定期与信息产业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及时掌握最新情报信息,让信息产业部门参与到控制当中来。通过重新调整管理分工,科学有效地整合控制资源,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整体的控制优势。[3]

(二)意义

现代意义的公安工作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的公安工作,无论从工作内容还是从工作方式方法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信息的利用已经贯穿到公安工作的每一个角落。信息只要得到共享,通过复用就可以减少信息不必要的重复录入等繁琐工作,能有效地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信息的高度共享和协作,可以把打、防、控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各项职能工作互用互动,发挥综合效能,明显提高公安机关防控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能力。[4]

阵地控制一直是情报信息主导侦查工作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公安机关而言,阵地控制就是指通过专门手段,对易受犯罪嫌疑人侵害、利用以及犯罪嫌疑人经常涉足的行业、场所,采取公开和秘密的方法进行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随着社会的变革,大都市的扩张,流动人口的激增,犯罪模式、方法都有了惊人的变化,特别是在当前的信息化社会中,犯罪分子运用高科技手段实施隐蔽型、智能型犯罪,给侦查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犯罪活动不仅蔓延到了虚拟空间,而且当今越来越多的犯罪活动依赖于计算机与网络,21世纪,越来越多的犯罪不再局限于凶杀、抢劫、偷渡、走私贩毒、制造爆炸等,他们将侵入电脑,导致城市的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系统失灵;攻击网站致使其严重瘫痪。随着犯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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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益智能化,犯罪分子利用现代技术,在网上发布反动言论危机国家安全,或在网上提供色情服务,或窃取信用卡密码诈骗,或干扰电子商务,造成社会经济的混乱,或进行网上洗钱等黑社会活动,犯罪活动已经发展到了无处不在、防不胜防的地步。[3]公安机关肩负打击犯罪服务社会的重任,在公安网络化建设总体规划、综合利用、重点突破的具体要求下,传统的犯罪侦查模式已经远远不能制止犯罪活动的蔓延,我们公安工作中的阵地控制必须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科技化,阵地控制工作必须要向网络空间扩展。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实施犯罪之前、之中、之后有可能会进入虚拟空间,开展阵地控制工作,做到及时监视、查缉处于不同犯罪状态的犯罪嫌疑人。在做好传统意义上的阵地控制工作的同时,迅速、有效、全面地占据网上阵地,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弥补传统阵地控制工作因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带来的不足,将传统阵地与网上阵地相互连接,形成信息控制犯罪的“大网”。网络阵地相比传统意义上的阵地更具有聚集人员多,隐蔽性强,不方便管理的特性。犯罪行为在网络中更容易滋生,传播和发展,而在现实生活中相比比较难实现的犯罪行为,借助网络就可以十分方便的达到目的,这也就决定了我们要想在日后的社会生活中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必须全面、深入地占领网上阵地。

(2)全面打击犯罪行为,遏制犯罪向计算机网络的渗透,使得犯罪在计算机网络上难以形成气候。计算机网络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必然同时也带来了犯罪活动的多元化。如同传统意义上的阵地控制一样,若没有这项信息积累和运用的工作,犯罪活动必然肆无忌惮,而且很多犯罪线索和证据也将灭失。做好网上阵地控制工作,占领网上阵地,即使不能完全地根除网络犯罪,也能在犯罪行为和计算机网络之间构建一堵“高墙”,若是没有网上阵地控制的实施,那么在不远的将来,网络将面临被犯罪行为所侵蚀的局面。

(3)开辟公安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新局面。阵地控制工作重在信息的长期积累,形成犯罪的预防体系。打破了公安机关一向以打击犯罪为主要工作任务的传统思路,使得公安工作实现从打击犯罪为主到预防犯罪为主的转变。打击犯罪从被动受案变为主动出击,阵地控制的过程也是信息积累和运用的过程,对警务信息进行及时的运用和分析,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各种犯罪活动,从而作出反应。通过“网上作战”,运用四通八达的公安网上系统,使得全国公安机关能够打破警种、地域限制,共享彼此的刑事犯罪信息数据库,实现情报信息共享,实现侦查协作。同时阵地控制工作突破了以往侦查中“从案到人”的单一的侦查模式,发展了“从人到案”、“从物到案”等多种侦查模式,更具有主动性、经营性和可控制性。利用收集到得网络信息,能够更好地进行侦查破案,为侦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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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一笔不少的开支,而且往往能起到“破一案,带一串,扫一片”的打击效果,真正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6]

(4)促进公安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科技化。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使得侦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一些针对犯罪情报的搜集与分析而专门研发的搜索引擎、大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的联合使用,将与案件有关的人、物、特征、线索汇集在一起,一些新的犯罪侦查方法的使用使得办案活动具有了自动化、智能化倾向,也使得警察的思维、行动得到网络的有力支持而变得灵敏。[7]

二、网上阵地控制的难点

(一)涉网犯罪的特性带来的控制难点

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是通过修改虚拟网络空间中的数据和信息来达到其犯罪目的,犯罪行为与犯罪对象表现为非直观性,甚至连危害结果也表现得不明显。犯罪行为非直观性、犯罪对象非直观性和危害结果的非直观性导致虚拟网络空间中的犯罪行为不能及时被发现。犯罪活动隐蔽性强导致公安机关不能及时发现犯罪,甚至发现不了犯罪。侦查人员在侦查此类犯罪时往往因欠缺计算机专业知识而使侦查与取证工作难以进行,计算机数据的隐含性客观上增加了侦查与取证工作的困难。[8]

在网络中,犯罪行为表现出的特性可以归纳为:(1)犯罪主体复杂性与低龄化;(2)手段多样化与高科技含量性;(3)犯罪客体广泛性;(4)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5)高度隐蔽性。 [9] 这些特性决定了公安机关在网上进行控制工作时必然要面临着比以往的侦查破案工作更加复杂,更加繁重,更加艰巨的任务,而所要面对的工作对象,是一批掌握了计算机和网络运用技术的人员,这里不乏掌握了高新科学技术的人,使得我们的敌人越来越不好对付。

因特网是一张覆盖全世界的“网”,完全突破了地域的限制,犯罪人可以跨越时空作案,而且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全世界有上亿个网站,在网络上的每天有过亿的人在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有限的控制人员如何掌握的了如此巨大的网络阵地?就算是已经被控制的各大网站一类重点阵地,也不能真正有效地由专干人员专门控制,应了“手大捂不过天”那句老话。警力不足,力不从心是多年困扰着警方的一块心病。在新的形势下,如何确定网上重点阵地,从实际出发,不为理论上的条条框框所束缚,不为数量多少的这个包袱所累,认真论证国内的一类阵地到底应有多少处,该舍的舍,该上的上,把那些真正确实需要控制并能发挥作用的阵地筛选出来,最好能连成片,做成网,形成阵地群。在此基础上再挖掘现有警力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和阵地的作用,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在虚拟网络空间中,什么都是虚幻的,都是用数据形式表现出来的,一切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都需要重新去定位,要对有关阵地进行有效控制,不仅对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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