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油点火系统改造三措两案 下载本文

储存气瓶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

储存气瓶的仓库内,必须备有消防用具,并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应良好。

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每一气瓶上必须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防震胶圈两个,以免运输气瓶时互相撞击和震动;

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 为防止烈日曝晒,需做好隔离措施;

运送氧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沾染油脂、沥青等;

严禁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气瓶的使用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装置,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间隔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动火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影响气瓶的储存使用。 气瓶应直立放置,并固定牢固,严禁卧倒使用。

要用专用的扳手开启乙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 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气管应绑扎牢固,气管无损伤并架空布置。

动火作业前检查气瓶是否有漏气现象,检查作业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做好防火隔离措施。

焊割工作结束或中断焊割工作时,应关闭氧气和乙炔气瓶、供气管路的阀门,确保气体不外漏。重新开始工作时,应再次确认没有可燃气体外漏时方可点火工作。

3.5.3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应采取搭设脚手架、移动平台等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发生坠落。 高处作业地点的下方应设置隔离区,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落物伤人。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不合格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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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带应及时清理出现场。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不准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它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应采取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的措施。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它隔离设施。

禁止站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保温外护板)进行工作。 3.5.4脚手架搭设

搭设脚手架必须使用金属管。应符合如下要求:

钢管应使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接连部分应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移动。

钢管应平直,两端面应平整,不应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脚手板必须使用钢质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脚手板应是用厚2 mm的钢板冲压而成。四边厚度为5 mm,宽度为230 mm~250 mm。

板面冲有梅花型布置直径25 mm的凸包或圆孔。冲压钢脚手板不应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脚手杆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管脚手杆的连接材料应为扣件。其材质应符合GB 15831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新购置的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用于搭设脚手架的铰链不准使用脆性的铸铁材料。连接各个构件间的铰接螺栓必须拧紧。

搭拆脚手架必须在专人的统一指挥下,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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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搭拆脚手架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脚手架的荷载必须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物件等的重量,并留有一定余量,严禁超荷载使用。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进行起重工作、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

脚手架应装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员上下和运送材料。用起重装置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和脚手架的结构相连。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应沿绳、脚手立杆、栏杆或借构筑物攀爬。

严禁在各种管道、阀门、电缆架、仪表箱、开关箱及栏杆上搭设脚手架。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搭设好的脚手架,未经验收不应擅自使用。使用工作负责人每天上脚手架前,必须进行脚手架整体检查验收。

脚手架上临时放置的零星物件,必须做好防窜、防坠落、防滑的措施。 脚手架上使用电、气焊时,应做好防火措施,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引起火警。

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

工作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搭设脚手架的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5.5针对本项目防止触电、误入带电间隔、误登带电设备的重点控制措施:检修工作前必须开好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一起确认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方可工作。严禁无票工作,严禁未开工进入作业现场,杜绝突然来电触电事故。

3.5.6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必要时用围拦将工作点与带电体进行可靠地隔离。

3.5.7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良好的接地,检修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3.5.8低压电气设备电源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定期试验正常;定期对携带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测试绝缘,并按规定贴合格标签,绝缘测试不合格的电动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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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及时清理出现场。

3.5.9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3.5.10所有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按使用要求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现象,绝缘是否良好,电线有无破损现象,有无合格标签,没有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特别重视潮湿对绝缘的影响。

3.5.11针对本项目防止机械伤害的重点控制措施:

3.5.11.1 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机械绞住的部分。工作时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工作现场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包括大衣)。

3.5.11.2 防止转动机械突然转动的安全措施布置后,运行、检修均不得单方面改动。工作负责人除监护工作班组成员安全作业外,还应注意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当发现可能引起突然转动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出工作人员。

3.5.11.3 在机械完全停止转动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禁止在转动、移动机械设备上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用具。作业、检查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突然移动造成人员伤害。 3.5.12针对本项目防止窒息、中毒的重点控制措施:

3.5.12.1 仔细核查完善工作票;作业时人孔门必须有人监护.严格执行二电厂有限空间作业细则,进出有限空间要做好人员出入登记。

3.6.12.2 进入作业区之前要检查核实工作环境,防止窒息和中毒。 3.5.12.3在内部进行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空气通风措施,禁止向上述处所住入氧气。

3.5.12.4进行上述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感到不适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休息,且事先应学习掌握中毒、窒息的紧急救护方法。

3.5.13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应定期对检修箱、照明设备上的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保证漏电保护器的正常工作。

如需停电工作应在确保电源已正确断开并做好防止误送电的防范措施(如挂警告牌、拆除电源出线并包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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