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 图文 下载本文

连续监测矿井中胶带输送机胶带等着火时产生的烟雾的装臵。 3.9设备开停传感器

3.10风筒开关传感器 air pipe switch transducer

连续监测风筒是否有风的装臵。 3.11风门开关传感器

3.12馈电传感器 feed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中供电开关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臵。 3.13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

3.14声光报警器 acousto-optic alarm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臵。

3.15断电控制器 switching off controller

控制供电开关的装臵。 3.16分站 substation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臵。分站还具有线性校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能力、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控制执行器工作。 3.17主机 host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 3.18馈电异常 abnormal feed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3.19瓦斯矿井gassy colliery

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20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portable methane alarm detector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仪器。 3.21甲烷报警矿灯methane 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2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methane detect and alarm head l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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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4一般要求

4.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4.3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4.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4.5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臵换。

4.6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4.7煤矿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安检员、班组长、爆破工、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4.8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5.设计和安装

5.1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臵,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臵图和断电控制图。

5.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5.3井下分站应设臵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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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5.5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5.6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审定(接线方法参见附录A)。

5.7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安全测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测控仪器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8模拟量传感器应设臵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臵。开关量传感器应设臵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臵。声光报警器应设臵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6甲烷传感器的设臵

6.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6.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甲烷检甲烷传感报警浓断电浓复电浓断电范围 测报警仪设置地点 器编号 度%CH4 度%CH4 度%CH4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0 T1 T1 T2 T3 ≥1.0 ≥1.0 ≥1.0 ≥1.0 ≥1.0 ≥0.5 ≥1.5 ≥1.5 ≥1.5 ≥1.0 ≥0.5 ?1.0 ?1.0 ?1.0 ?1.0 ?0.5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7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采用两条以上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二、第三条回风巷 专用排瓦斯巷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 采煤机 采煤机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巷道中部 掘进机 掘进机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采区回风巷 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 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处 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内 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内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矿用防爆特殊型柴油机车内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 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 T4 T5 T6 T7 T8 ≥0.5 ≥1.0 ≥1.0 ≥2.5 ≥1.0 ≥1.0 ≥1.0 ≥1.0 ≥1.0 ≥1.0 ≥0.5 ≥0.5 ≥1.5 ≥1.0 ≥2.5 ≥1.0 ≥1.0 ≥1.5 ≥1.5 ≥1.0 ≥0.5 ≥1.5 ≥1.5 ≥1.0 ≥1.5 ≥1.0 — ≥0.5 ≥0.5 ?0.5 ?1.0 ?1.0 ?2.5 ?1.0 ?1.0 ?1.0 ?1.0 ?1.0 ?0.5 ?0.5 ?1.0 ?1.0 ?1.0 ?1.0 — ?0.5 ?0.5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内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机电源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电源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机电源 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装煤点处上风流100米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100米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机车电源 T1 T2 T3 ≥0.5 T3 ≥1.5 ≥1.0 ≥1.0 ≥1.0 ≥1.0 ≥0.7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0.5 ≥1.0 ≥0.5 ≥0.7 ≥1.0 ≥1.5 ?0.7 ?1.0 ?1.5 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 ≥1.5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