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评价 下载本文

5)风险防范应急设施

本项目应与泉港区有事故溢油处理能力的单位签定事故溢油处理合作协议,充分依托泉州港已有的应急处理设施。保证一旦发生油溢漏入海事故时,协议的事故处理合作单位将以最快速度赶至现场,利用收油机,吸油材料,人工打捞等物理方式回收浮油。在依托现有应急设备的基础上,本项目还应独立配备的应急设备主要包括应急型围油栏、收油机、储存装置、吸油材料、油拖网、溢油分散剂等。本项目吸油、吸附等材料放置在码头平台值班室内。

6 结论

(1)本期工程建设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电厂厂址符合《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泉港区总体规划》。 (3)本期工程发电标煤耗低,单位电量污染物排放水平低,且采取“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措施,耗水指标较低,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回用率高,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4)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5)二期工程燃用设计煤种,全年SO2排放量为1374吨;燃用校核煤种,全年SO2排放量为1852吨,均小于原环评批复的SO2排放总量。

(6)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7)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条件下,该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8)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采取发放公众调查表、媒体公示、网站公示等形式。

综上所述,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国电福建南埔电厂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