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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立法原理

一、判断题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只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即可。 (× ) 2.中国存在多种立法权,是制衡立法体制。 (× ) 3.我国实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中央和地方两级的、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4.立法权的划分是同民主制度联系在一起的。 ( √)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 )

二、不定项选择题

1.根据《立法法》的要求,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 ACD) A.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B.教育制度

C.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

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BC ) 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 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诉讼和仲裁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关于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BC) A.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的市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适当性审查 B.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的市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 C.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的市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不批准的决定 D.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较大的市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后,由人大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5.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AB )

A.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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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D.执法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

6.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在此情况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种处理办法是正确的?( D ) A.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门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决定

D.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7.立法程序的四个阶段包括:( ABCD) A.法律草案的提出 B.法律草案的审议 C.法律草案的表决 D.法律的公布

8.根据立法的进程,将立法技术分为哪几种?( ABC ) A.立法预期技术 B.立法规划技术 C.法律规范表达技术 D.法的基本品格设定技术

9.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机关和个人有哪些?( AB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C.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10.以下哪些属于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ABC)

A.全国范围内只存在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立法体系

B.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立法权等级

C.不论是中央级立法,还是地方级立法,都可以各自分成若干个层次和类别 D.一国内有两个或多个机关拥有各自的立法权限

11.在中国,依法享有法律公布权的主体是( A ) A.国家主席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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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将立法分为民事立法、刑事立法、行政立法、经济立法的根据是( C ) A.所立之法的效力不同 B.政体的不同

C.所立之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 D.立法机关的地位不同

13.立法的最高依据是( B ) A.党的政策 B.宪法

C.中共中央决议 D.社会主义道德

14.法律一般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能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一说法是指( D) A.法的连续性 B.法的严肃性 C.法的权威性 D.法的稳定性

15. 在我国,有权制定司法解释文件的机关是( AB)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国务院 D.地方各级司法机关

三、名词解释 1. 法典编纂

法典编纂是有法律创制全的国家机关将现在的法律规范进行分类、协调、整理、废止、修改和补充,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法典的一项活动。 2. 法的创制

法的创制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法律的创制也可以称为“法的创立”、“法的制定”。

3. 立法体制 立法体制,又称为法律创制体制,是指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它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的创制权的划分制度和结构。法律创制体制解决的是如何分配国家立法权的问题。

四、简答题

1.简述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创制程序主要分为哪几个阶段。 (1)法律议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起草。 (3)法律草案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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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草案的表决。 (5)法律的公布。

2.简述法典编纂的条件。

法典编纂是一种法的创制活动。它如同创制一部新的法律一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这些条件主要有:

(1)在编纂法典之前,要有一定数量的、同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存在,并且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一些或一部分已不能适应发展了的社会情势和需要; (2)社会关系的发展需要用统一的法典来对每个权利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调节。

(3)从事法典编纂工作的人(立法者)具有编纂法典所需要的基本立法技术。 (4)要有编纂法典的法定职权或授权,且应有较为完善的不同于立法程序的法典编纂程序。

五、论述题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法律,不实行法治,是无法存在的,也没有其他手段可以完全代替法制的功能与作用。反之,有了法律或法治,也不能完全代替其他社会控制手段的功能与作用。所以,社会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试对这段话进行评析。

第一,法律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第二,法律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 第三,法律具有滞后性。 第四,法律的非自足性。

第五,法律可能会导致个别非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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