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组价的定额套用、取费、材料单价、利润、管理费税金的计取是否正确、合同变更的价格的计取是否真实,准确;最后汇总确定工程实际造价。

③初步审查过后的竣工结算先由评审组审议初稿及明细分析表,征求委托方意见后才出具正是结算审核征求意见稿。

④与参与项目各方的交流;针对审核过程中的分歧交接意见。达成一致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审核单位三方签字确认行程竣工结算定案表并签字盖章 ⑤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4、工程造价争议鉴证

4.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特征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利用其专业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

(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有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

(2)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所以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多。

(3)建筑工程造价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

法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4)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社会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鉴定难度大。

(5)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与支持。

4.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一)委托主体、委托方式及内容

(1)委托主体:各级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2)委托方式:一般采用委托书,委托书采取书面形式。

(3)委托内容: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4) 造价鉴材料及依据 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 6)视工程情况所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5)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应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认可,复印件由委托人注明与原件核实无异;其它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委托人应对材料的真实

性承担法律责任。送鉴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或与鉴定要求不符合,或者委托鉴定的内容属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可以不予受理。

(6)受理主体及受理方式

1)受理主体: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

2)受理方式:只接受委托人的送鉴材料,不接受当事人单独提供的材料。不能即时受理的,应在7天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委托方和受理方应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协议》。

4.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实施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科学,即用专门知识采用科学方法进行鉴定;客观,即按照工程的真实面貌作出分析判断;公正,即要客观地听取两方的意见,并且最好同时听取,公开地进行鉴定活动;合法,即从委托到受理,从形式到内容,从技术手段到依据标准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一)初始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应在3日内指派具体承办的司法鉴定人进行初始鉴定。鉴定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同一司法鉴定事项由二名以上人员进行鉴定时,第一鉴定人对鉴定情况负主要责任,其他鉴定人负次要责任。

鉴定方案的确定

司法鉴定人要全面了解熟悉案情,对送鉴材料要认真研究,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委托方的鉴定要求,结合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提出鉴定方案。因为建设工程情况错综复杂,鉴定方案直接影响着鉴定结论,所以鉴定方案必须经鉴定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

案情调查

(1)案情调查的重要作用:

一是避免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先入为主,能够客观、公正地了解案情; 二是克服送鉴材料的局限性,对一些不完整、表达不清楚、有矛盾的地方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澄清;

三是确定现场勘验的进行,现场勘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并通知委托人方能进行。

(2)案情调查采用的形式

一种是调查听证会,请当事人分别陈述案情及争议的焦点,目的是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鉴定在听证会上应严格保持中立,绝不妄加评论。

另一种是现场勘验调查会,对当事人争议的地方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实查、实验。

案情调查视工程情况,可以举行一次或多次。每次案情调查会应由第一司法鉴定人主持,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参与者签字后方能作为鉴定的依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依据

(1)司法鉴定委托书或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协议书; (2)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3)诉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附属于合同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合同约定的有关定额、标准、规范; (5)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