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抗干扰
5.3.1 静态型、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以及收发信机的厂、站接地电阻应符合GB/T 2877-1989和GB 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条件所规定不大于0.5欧姆的要求,上述设备的机箱应构成良好电磁屏蔽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5.3.2 为了防止工频量进入变量器,引起变量器饱和,造成通道阻塞,新安装的结合滤波器和收发信机与高频电缆芯线相连接端均应分别串有电容器。 5.3.3 对于现已运行的采用高频变量器直接耦合的高频通道(结合滤波器及收发信机高频电缆侧均无电容器),要求在其通道的电缆芯回路中串接一个电容器,其参数为:0.05μf左右,交流耐压2000V、1min。串接电容器后应检查通道裕度。
5.3.4 高频同轴电缆的屏蔽层应在两端分别接地,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主电缆2的铜导线,该铜导线在控制室100mm沟内紧靠高频同轴电缆敷设截面积不小于250mm电缆夹层处与地网相连。在开关场一侧,由该铜导线焊接多根截面不小于的分支铜导线,分别延伸至保护用结合滤波器的高频电缆引出端口,距耦合电容器接地点约3~5m处与地网连通。 5.3.5 结合滤波器的一、二次线圈间接地连线应断开。结合滤波器的外壳和高频同轴电缆外罩铁管应与耦合电容器的底座焊接在一起。高频同轴电缆屏蔽层,在2的绝缘导线连通引下,焊接在上述分支铜结合滤波器二次端子上,用大于10mm导线上,实现接地,亦可采用其它连通方式。在控制室内,高频同轴电缆屏蔽层2的多股铜线直接接于保护屏接地铜排。 1.5~2.5mm用5.3.6 收发信机应有可靠、完善的接地措施,并与保护屏接地铜排相连。
5.3.7 高频收发信机的输出(入)线应用屏蔽电缆,屏蔽层接地,接地线截面不2 1.5mm。小于 保护屏抗干扰要求:5.3.82接地铜排,屏上设接地端子, 保护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于100mm5.3.8.12接地铜排应用截面不小于的多股铜线连接到接地铜排上并用截面不小于4mm, 2的铜缆与保护室内的二次接地网相连。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间应用截面50mm2 100mm不小于专用接地铜排直接连通。 17 5.3.8.2 保护屏本身必须可靠接地。
5.3.8.3 所有用旋钮(整定连接片用)接通回路的端子,应加装接触性能良好的垫片,并注意螺杆不宜过长,以确保可靠压接。
5.3.8.4 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当地隔开。
5.3.8.5 集成电路型保护或微机型保护的交流及直流电源来线,应先经过抗干扰电容(最好接在保护装置箱体的接线端子上),然后才进入保护屏内,此时: a)引入的回路导线应直接焊在抗干扰电容的一端;抗干扰电容的另一端并接后接到屏的接地端子(母线)上。
b)经抗干扰电容后,引入装置在屏上的走线,应远离直流操作回路的导线及高频输入(出)回路的导线,更不得与这些导线捆绑在一起。 c)引入保护装置逆变电源的直流电源应经抗干扰处理。
5.3.9 弱信号线不得和有强干扰(如中间继电器线圈回路)的导线相临近。 5.3.10 保护装置本体抗干扰要求:
5.3.10.1 保护装置的箱体,必须经试验确证可靠接地。
5.3.10.2 所有隔离变压器(电压、电流、直流逆变电源、导引线保护等)的一、二次线圈间必须有良好的屏蔽层,屏蔽层应在保护屏可靠接地。
5.3.10.3 外部引入至集成电路型或微机型保护装置的空接点,进入保护后应经
光电隔离。
5.3.10.4 集成电路型、微机型保护装置只能以空接点或光耦输出。 5.3.11 开关场到控制室的电缆线抗干扰要求:
5.3.11.1 对于单屏蔽层的二次电缆,屏蔽层应两端接地,对于双屏蔽层的二次电缆,外屏蔽层两端接地,内屏蔽层宜在户内一点接地。以上电缆屏蔽层的接地都应联接在二次接地网上。
5.3.11.2 用于集成电路型、微机型保护的电流、电压和信号接点引入线,应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在开关场与控制室同时接地;各相电流线、各相电压线及其中性线应分别置于同一电缆内。
5.3.11.3 不允许用电缆芯两端同时接地的方法作为抗干扰措施。
5.3.11.4 动力线、电热线等强电线路不得与二次弱电回路共用电缆。
5.3.12 在发电机厂房内的保护、控制二次回路均应使用屏蔽电缆。用于定子接地保护的发电机中性点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接地点应在定子接地保护柜内一点接地。 18
5.3.13 交流电压、电流回路、直流回路及电源四部分均应使用独立电缆,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按种类分层敷设,严禁用同一电缆的不同导线同时传送动力电源和信号。 6 运行与检修
6.1 各发、供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继电保护安装、调试与定期检验的工艺流程和二次回路验收条例(大纲),保证继电保护安装、调试与检验的质量符合相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6.2 应加强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维护,各厂、局必须十分重视快速主保护的备品备件管理和消缺工作。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时间应不低于规定时间。 6.3 应加强微机保护的运行管理,避免因软件版本管理问题而引发的保护装置异常和造成保护不正确动作。
6.3.1 微机继电保护软件版本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6.3.2 装置原软件版本存在严重缺陷,运行维护单位收到相应调度机构下发的反措文件后,应限期整改。
6.3.3 运行单位对软件版本有特殊要求时,向相应调度机构提出升级要求,上报相关资料,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6.4 为防止线路架空地线间隙放电干扰高频通道运行,要求有高频保护线路的原有绝缘地线均应改为直接接地运行,同时也要重视接地点的维护检查,防止产生放电干扰。
6.5 继电保护专业要与通信专业密切配合,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
6.6 在电压切换和电压闭锁回路、断路器失灵保护、母线差动保护、远跳、远切、联切回路以及“和电流”接线方式等有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特别认真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6.7 新投运的220kV及以上保护设备经历第一次区外故障时,应及时打印保护装置和故障录波器报告,以校核保护交流采样值、收发信开关量、功率方向以及差动保护差流值是否正常,该检查结果视同检验报告签名、归档。凡电流、电压回路变更时,应补充上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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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结合变压器检修工作,应认真校验气体继电器的整定动作情况。对大型变压器应配备校验性能良好、整定正确的气体继电器作为备品,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6.9 所有的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横差等)在正式投入运行前,除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6.10 检修设备在投运前,应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有无电压二次回路短路、电流二次回路开路和不符合运行要求的接地点的现象。
6.11 在一次设备进行操作或检修时,应采取防止距离保护失压,以及变压器差动保护和低阻抗保护误动的有效措施。
6.12 两个被保护单元的保护装置配在一块屏上时,其安装必须明确分区,并划出明显界线,以利于分别停用试验。一个被保护单元的各套独立保护装置配在一块屏上,其布置也应明确分区。 6.13 现场试验应遵守的原则:
6.13.1 停用整个间隔保护进行传动试验需要投入保护出口压板时,应将与运行设备及保护装置关联的连接片断开,如断开失灵启动和失灵出口压板等;停用其中一套保护进行试验时,停用保护要有明显的断开点(打开了连接片或接线端子片等才能确认),如果连接片只控制本保护的出口跳闸继电器的线圈回路,则必须断开跳闸触点回路才能认为该保护确已停用。
6.13.2 不允许在未停用的保护装置上进行试验和其他测试工作;也不允许在保护未停用的情况下,用装置的试验按钮(闭锁式纵联保护的起动发信按钮除外)作试验。
6.13.3 试验用直流电源应由专用熔断器或空气开关供电。
6.13.4 整组试验指除由电流及电压端子通入与故障情况相符的模拟故障量外,保护装置处于与投入运行完全相同的状态下进行试验。不允许用卡继电器触点、短路触点或类似人为手段进行保护装置的整组试验。
6.13.5 对运行中的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外部接线进行改动必须履行如下程序: 6.13.5.1 在原图上做好修改,经相关继电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20
6.13.5.2 应按图施工,拆动二次回路时应逐一做好记录,恢复时严格核对。 6.13.5.3 改完后,应做相应的整组试验,确认回路、极性及整定值等完全正确,然后再申请投入运行。
6.13.5.4 工作负责人应在现场修改图上签字,没有修改的原图作废。 6.13.6 应对保护装置做拉合直流电源的试验(包括失压后短时接通及断续接通)以及直流电压缓慢地、大幅度地变化(升或降),保护在此过程中不得出现有误动作或误信号的情况。
6.13.7 对于载波收发信机,无论是专用或复用,都必须有专用规程按照保护逻辑回路要求,测试收发信回路整组输入/输出特性。 6.13.8 在载波通道上工作后必须检测通道裕量,并与新安装检验时的数值比较。 6.13.9 对于集成电路型及微机型保护的测试应注意: 6.13.9.1 不允许在现场进行修理插件的工作。
6.13.9.2 在现场试验过程中不允许拔出插板测试,只允许用厂家提供的测试孔或测试板进行测试工作。
6.13.9.3 插拔插件必须有专门措施,防止因人身静电损坏集成电路片;厂家应随装置提供相应的物件。
6.13.9.4 应做好插件的标识记录工作,防止误插插件。
6.13.10 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地恢复)时不能自动起动的直流逆变电源,必须更换。
6.13.11 所有试验仪表、测试仪器等,均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相应的接地(在被测保护屏的接地点)后,才能接通电源;注意与引入被测电流、电压的接地关系,避免将输入的被测电流或电压短路;只有当所有电源断开后,才能将接地点断开。
6.13.12 对于由3U构成的保护的测试: 06.13.12.1 不能以检查3U回路是否有不平衡电压的方法来确认3U回路是否良00好。 6.13.12.2 可以包括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连接与方向元件等综合组成的整体进行试验,以确证整组方向保护的极性正确。 21
6.13.12.3 最根本的办法是查清电压及电流互感器极性,所有由互感器端子到继电保护盘的连线和盘上零序方向继电器的极性,做出综合的正确判断。 6.13.13 多套保护回路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停用其中一套保护进行试验时,或者与其他保护有关联的某一套进行试验时,必须特别注意做好保护的安全措施,例如将电流回路旁路或将相关电流回路短接、将接到外部的触点全部断开等措施。 6.13.14 在可靠停用相关运行保护的前提下,对新安装设备应分别进行分、合直流电源正、负极电源的试验,以保证没有寄生回路存在。 6.14 现场运行应遵守的原则:
6.14.1 纵联保护(如高频闭锁方向保护等)的任一侧需要停用或停直流电源时(例如为了寻找直流电源接地等),应先报调度,申请退出两侧纵联保护,然后才允许工作。工作完后,两侧保护按规定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程序恢复运行。 6.14.2 线路基建投产,相应的保护、故障信息系统必须同步投入运行。 6.14.3 专用收发信机,应每天交换通道信号,保护投入运行时收信电平裕量不得低于8.68dB(以能开始保证保护可靠工作的收电平值为基值),运行中当发现通道传输衰耗较投运时增加超过规定值3dB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调度机构和通知有关部门,以判定高频通道是否发生故障、保护是否可以继续运行;运行中如发现通道电平裕量不足5.68dB时,应立即通知主管调度机构,并申请退出两侧纵联保护,然后才通知有关部门安排相应的检查工作。 6.15 专用收发信机的维护要求:
6.15.1 依照定检条例和装置说明书正确调整3dB告警的动作电平,并记录在案。记录内容应包括正常收信电平和3dB告警的实际动作(收信)电平。对于没有记录的视为该项目漏查。
6.15.2 继电保护人员应将每台收发信机的发信电平、收信电平等以书面表格形式通知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或在收发信机有关指示上作出标记,以便于运行人员在进行每天的通道检查工作时能及时发现收信、发信电平的异常情况。 6.15.3 当发生3dB告警时,应立即报至当值调度申请退出高频保护并组织人员查找告警原因。严禁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调整3dB告警电平及收发信机衰耗。 6.15.4 每次3dB告警,均应详细记录备案并反映在当月的缺陷报表中。发生 22 3dB告警的保护通道在投运前应有详细试验记录,并由各供电局、电厂的继电保护专责签字认可试验结果,在消除故障后方允许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