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供电公司农电整体素质三年提升工程经营管理增效工程实施方案 - 图文 下载本文

随着公司对营销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营销工作与以前相比有了大的改观,但是在某些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兰考县属国家级贫困县,经济以农业为主,居民生活电量和农业排灌电量所占比重较大,占总售电量比例70%以上,利润空间较小。随着国家电价政策的调整,居民用电量又在不断攀升,因此,对我公司经营管理照成巨大压力。

(二)电价调整时高低压电价差价太小,存在倒挂现象,尤其是一般工商业1-10kv和1kv及以下的差价,而县供电企业经营管理的用户除居民生活外绝大多数属于此类。

(三)在市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下,致使一些转制、倒闭破产企业不断增加,但由于尚未形成法制、规范的电费回收环境,真假破产企业难以区分,加大了电费回收的风险。 部分营销人员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强,在营销管理中,发现不了问题也拿不出有效分析和整改措施,需要加强营销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四)农网改造以来,县供电企业的管理范围和安全责任几乎被无限放大延伸,即便发生无责任的事故,也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一旦发生责任事故,更是承担天价的赔偿。县供电企业安全责任负担太重。

(五)科技网络信息安全重视程度不够;

(六)个别供电所存在奖惩不力、激励不够、职责不清现象,因此更需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必要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坚决保证公司精细化管理布署和目标、措施落实到位。

(七)县供电企业过多地承提着本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负担。比如地方政府为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以及防洪救灾、事故应急等等诸多方面所需要的投入,要求供电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予以配合,事后地方政府虽有一定的补偿,但与实际投入相比,县供电企业的所有投入,几乎还是替地方政府尽义务。

七、工作计划:

(1)全面实现县营销管理与省市公司管理接轨

依托“大营销”体系建设,创新管理模式,理顺直供和趸售关系,增强营销管控能力和供电服务能力;利用三年时间建成“客户导向型、机构扁平化、业务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管控实时化、服务协同化”的“一型五化”大营销体系;实现电量自动采集、电费预付结算、业务在线监控、服务实时响应,营销稽查实时监控,全面提升营销运营效率和效益。

(2)全面实现县供电企业财务管理与省市公司管理接轨 坚持以网、省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和管理大局需要为指针,牢固树立“创效益、争标杆、防风险”的总体思路,以“资金集约化”为重心继续深化财务集约化进程,以“预算项目化”为抓手持续强化管控力度,以“管理规范化”为底线夯实财务基础,以“结果效益化”为目标促进对县级供电企业财务管控能力,提升

县级供电企业的运营效率及效益,加强县级供电企业财务集约化管理,有效提升县级供电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3)全面实现县供电企业综合管理与省市公司管理接轨。 深化创一流工作,不断完善农电“三大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深入开展农电同业对标工作;实现协同办公系统五县覆盖和业务协调处理;深化供电所的标准化、示范化创建成效;始终以加强农电人财物集约化管理为核心,全面提升农电规范化、集约化、精益化管理水平。 八、重点工作及实施措施

(二)用电检查

第一阶段:体制规范阶段(2012年2月-2012年12月)

1.2月-5月,规范11个县局用电检查管理,明确用电检查工作范围,采取标准工作单、标准工作流程等行为规范各县局用电检查工作流程,形成全市统一的标准化工作模式。(见用电检查通知单)

2.将2012年全年定位培训考试年,分批组织用电检查人员集中参加不同类型的强化业务培训班,计划3月份、9月份分别组织一次不定期组织相关考试,抽查用电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并根据考试结果进行评定,在全系统内通报。

3.与省公司沟通增加用电检查证的取证(换证)培训班名额,2012年实现县级用电检查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4.8月份之前,统一用电检查归口管理部门,提高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力度。

5.每月根据各县局用电检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加大绩效考核的执行力度,提高用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6.对于上级纲领性的材料进行集中学习,增强用电检查工作与上级部

门要求的同步性。切实提高用电检查工作质量,增强责任心,提升执行力。

7.配备专业化仪器仪表,提高技术装备力量。

8.12月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县调研,了解全年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013年全年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标准化应用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 1.1月,根据2012年全年用电检查工作情况,调整全年工作计划。 2.2月,评选工作标准规范、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局为标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3.3月-8月,强化工作标准,在重要用户管理、隐患排查等方面全方位、拉网式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摸清电网侧、用户侧供用电情况,并做好分析。

4.9月-12月,协同政府部门督促隐患整改,切实按照《供用电营业规则》、《重要用户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材料要求,在软、硬件方面达到要求,确保供用电安全。

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等方式加强用电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提供交流平台,增强现有用电检查人员的工作经验,切实提高用电检查工作的实用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