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设计与标准规范 5 - 图文 下载本文

① 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

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

组成的接闪器。并网格应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

②、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对应项的措施②进行,但当其装有阻火器时,可按下面的③项进行。

③、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1区、11区和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自然通风管,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④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 ⑤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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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 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50 ①、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可不另设接地装置。

②、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 其净距小于100但长金属物连接处可不跨接。

③、建筑物内防雷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

①、当低压线路全长采用埋地电缆或敷设在架空金属线槽内的电缆引入时,在入户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金属线槽接地;上述金属物尚应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

②、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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