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亲撰的家庭教育专著——朱庆澜的《家庭教育》
古今中外,著书立说指导家庭教育的,一般都是文人学者,可在我国民国初年,有一部名为《家庭教育》的专著,却是出自当时一位省长之手,那就是原广东省省长朱庆澜先生。
朱庆澜是行伍出身,肩负一省之行政重任,为什么要亲自撰写家庭教育著作呢?他在该书的“前言”中说,“中国本是极大极强的国,因何变成这样全无出色的地位?并非国不好,实在是人不好。天生人人都是好的,所以不好的缘故,都由于自小未曾受过好的教育。照此看来,要把中国变强,非把中国的小孩好好教育起来,中国永无翻身的日子。我做广东的省长,就是广东一家的家长,家家的小孩,做省长都应该帮着教育。只是地方太大,功夫来不及。因此,编写了一本家庭教育的白话(文),由我捐廉印刷出来,分与大众。大众看了这本书,就同对着省长说家常话一样。人人能照这本书教育子弟,能替国家养成好人民,是国家的大福气,能在家里教成好儿子,就是各家的大福气了。”这就是朱庆澜撰写、出版该书的初衷。
《家庭教育》一书是用白话文写成。文字通俗易懂,语言主动流畅,老幼皆宜,雅俗共赏,有根强的可读性。
关于家庭教育的八个原则
1.父母要给孩子“做个样子”
朱庆澜认为,“家庭教育的根本道理”是父母的以身作则。他说:“无论什么教育,教育人(即教育者)都要将自己身子做个样子与学生
看。不能只凭一个口,随便说个道理,学生就会信的。”他通过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对比,指出家长的以身作则尤为重要。他说:“不过学堂的先生,不是终日同学生在一处的。比如教学生不要吃烟,督着学生的时候,先生自然不吃。背开学生的时候,论理自然也不该吃,只是学生不在面前,先生偶尔吃两口烟,学生还不晓得,还不要紧”。在家庭里,情况就不同了:“一天到晚,(父母)同儿女在一处,—举一动,儿女都把你监管着的。比如,教儿女不要吃烟,父母断断不可吃烟。如果父母吃了烟,不但叫儿女疑心。烟是吃得的,父母叫我不要吃,是骗我的,从此就不信父母的话,并且觉得烟(既)是吃不得的,父母何以要吃?一面又生出一个看不起父母的心。有了这个心,一天一天就会做出不服父母,不孝父母的事。”
在这里,朱庆澜注意到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父母和子女天天朝夕相处,父母每时每刻都在接受子女的“监督”,其言行举止难以完全回避子女。因此,朱庆澜告诫说:“做父母的,要禁止儿女不要做那样事,总要自己不去做;要教儿女做那样事,总要自己先去做。”那就是说,父母要处处、时时、事事以身作则,“样样都要自己先做样子”。他认为,这是家庭教育的“根本法”,非常重要,决定家庭教育工作的成败。他特别强调指出:“根本法子一错,什么(别的)教法都是无效的。”朱庆澜的这种说法是很深刻的。
2.教育定要跟着小孩的程度
现代心理学告诉我们,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其心理特点不同,知
识水平和接受能力不同。要教育好儿童:必须使教育工作符合儿童的年龄特征。
朱庆澜提出的“教育定要跟着小孩的程度”,就是这个意思。 他形象地比喻说:“教人的(即教育者),不跟着教的人(即受教育者)的程度走,好似主人请个吃素的客,却是预备了一桌燕菜烧烤,主人只管费了事,客却没有地方下箸”这个比喻十分贴切。教育孩子,脱离实际,徒劳无益。
朱庆澜针对当时中国家庭教育的实际情况,指出存在的两种偏向。“一种(是)不望小孩好,长到七八岁,也不教他认字,也不送进学堂。这种父母害小孩子不用说了。”教育工作落后于儿童的心理发展水平,该教的却迟迟不教,自然会阻碍儿童心理发展,是不利于儿童成长的。还有一种更为普遍的偏向是:“太望小孩好,三四岁刚能说话,就教他认字。今天认得五个,明天又想加到十个,小孩子一认不得,就一顿打骂。在这种父母心里恨不得小孩一阵就变成个孔圣人!”
这后一种偏向是教育工作超越了儿童的心理发展水平和实际能力,更是事与愿违,有害无益。朱庆澜着重分析了这后一种偏向的危害。他说:“哪知道小孩的脑筋,是跟着年纪来的。年纪太小,脑筋没长到,笨孩子你就是打死他,也是无益。聪明的孩子,也有三四岁就能认字的,却禁不住(承受不了)今天加几个(字),明天加几个(字),加得他担不住,再一顿打骂,就是孩子有点聪明,也被父母打塞(蒙)了。”他指出:“许多小孩,小时候极聪明,大了却一天笨过一天,都是父母同老师把他的聪明提前用得太早、用得太尽的缘故。”这个分析是很有
道理的。
为进一步说明教育工作超越儿童年龄特征和心理水平的危害,朱庆澜又举例说:“千里马能走千里,是说腿力长足了的时候。如果马驹子的时候,你就强(迫)着他,今天走二百(里),明天走三百(里),是个好马驹,小时候也可以勉强对付。却是腿力没有长足,提前用得太早,用得太尽,等到长大该走一千里的时候,却连一百里也走不得了。这不是马的错,却是骑马的造孽!”这个比喻贴切,分析也深刻。 朱庆澜还分析了这种不正确做法的思想根源。他指出:如果教儿子太着急,这个意思,一半是望儿子好,一半也有个要儿子替我挣个名誉的心。想到将来(扬名显亲),已算是私心。如果因为想挣自己的名誉,就不顾儿子的死活,不管他年纪到了未有,聪明长够了未有,一味硬逼着往前进,或是把儿子聪明弄塞,或是把身体弄坏,那就是做父母的害了好孩子。”这番话很中肯,于今天也有现实意义,值得家长深思。 “教育定要跟着小孩的程度”,从教育学理论看,实际上就是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对此,朱庆澜具体地阐述了这个原则的要求。他说:“孩子话尚说得不清楚,不可太忙教他认字。他有认十个字的力量(能力),只教他认五个,不仅不要用尽他的力量,并且替他留点余地,叫他心里舒服。教一回不懂得,耐着心再教。不但打骂不得,并且要用好话安慰他,叫他勿着急,或是歇一回,他脑力回过来,再教再认。” 朱庆澜提出的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教育原则,反映了我国教育的优良传统。墨子说:“夫智者必量其力所能至而从事焉。”孟子说:“其进锐者其退速。”孟子认为,“揠苗助长”,操之过急,违背规律,“非
徒无益,而又害之”。明朝王阳明说:“与人论学,亦须随人分限所及。如有这些萌芽,只把这些水去灌溉,萌芽再长,便又加水。自拱把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随分限所及。若这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尽要倾上,便浸坏他了。”
这里所说的“分限”,即是儿童的心理水平和接受能力。根据这个指导思想,王阳明指出:“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量其资禀能二百字者,上可授以一百字,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朱庆澜的教育观点和古人的观点完全一致,也符合现代教育科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