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案例分析题 下载本文

保险事故时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其保险价值无法衡量,只存在保险金的给付。

61、 某毛织厂女工朱某,因恋爱受刺激两次自杀未遂被及时发现而救下,经医生诊断为“抑郁性精神病”。出院后的朱某,并无异常行为,只是变得更加抑郁寡欢,常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情绪。一日,朱谋乘母亲外出买菜时,悬梁自尽了。3年前朱谋投保了2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10份,保险金额4000元,其间并无欠缴保险费的记录。朱谋死后,其母亲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4000元的死亡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给付保险金,说明理由。 答: 自杀属于一般除外责任,既不是疾病也不是意外伤害,而是可以人为抑制的行为。属于“不可保风险”。但也有例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朱某的死亡不是为谋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且保单生效已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应该对这样的案件给付赔偿。

62、某企业在阿富汗投资100万美元,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投资保险,保额为投资额的90%。在保险期间,因美国轰炸阿富汗导致该企业损失80万美元,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了财产证明。6个月后,保险公司应赔偿该被保险人多少?

答:保险公司应赔偿该被保险人 80*90%=72万美元

63、 1998年11月5日,王某通过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黄某,投保了养老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为年缴。1999年1月4日,由于缴费时间快超过了条款规定的宽限期,王某第二天又要到外地出差,就将保险费交给了黄某,委托他代缴。不巧的是,黄某的父亲病危,他必须立即回老家,缴费时间耽误了两天,王某的保单刚好过了规定的宽限期,处于失效的状态。黄某想等王某出差回来,向王某解释一下,由自己垫付保费利息,再办理保单复效手续。真是“天有不测风云”,王某出差返回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治疗,王某痊愈出院,但住院期间,王某花费了2万多元医疗费用,遂向保险公司索赔。 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

(1)王某主要依据所投保的什么险种进行索赔。

(2)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你对该案如何处理。 答:(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先按条款规定,承担对王某的保险赔偿责任;再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追究对代理人黄某的赔偿责任

64、若两个不同公司的甲车和乙车在行驶中发生相撞。甲车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计算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个应赔偿多少?(不考虑免赔率) 答:其赔款计算如下: 甲车自负车损=甲车车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5000×70%=3500

甲车应赔乙车=(乙车车损+乙车车上货损)×甲车应

(4000+5000)×70%=6300

保险人负责甲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车自负车损+甲车应赔乙车)×(1-免赔率)=3500 +6300=9800

乙车自负车损=乙车车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4000×30%=1200

乙车应赔甲车=(甲车车损+甲车上货

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 =(5000+10000)×30%=4500元 保险人负责乙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车自负车损+乙车应赔甲厂)×(1-免赔率) =1200+4500=5700元

这样,此案甲车得到保险人赔款9800元;乙车得到保险人赔款5700元。

65、某企业于1999年5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6月1日起到第二年5月31日止。投保后两天即5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海上钓鱼,不慎坠崖身亡。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答: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因为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与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并不是一回事,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而定。保险期限是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负给付责任的时间段。保险事故在此期限内发生,保险人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反之,则不负义务。虽然保险合同成立于1999年5月28日,但保险责任却始于6月1日,所以5月30日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66、 某建筑公司在承建某工业局主管的工厂进行技术改造时,对扩建的四车间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560万元,按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金额应为80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变化,连续3天降大雨,致使扩建工程的地基下陷,厂房倒塌损失金额为200万元,机器损失100万元。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规定,地基下陷应属于意外事故还是自然灾害? (2)该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为谁? (3)在工程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方式有哪些? (4)若按专家在查勘后得出的结论,地陷原因为该地区地质构造形成岩溶坍塌所致。若免赔率为2%,则保险人负责的损失是多少? (5)如果损失原因为该厂抽用地下水过量,致使沙土流失严重,再加上连降大

雨导致地基下陷,你认为保险人应的责任是什么? 答:(1)地基下陷应属于自然灾害。

(2)该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为建筑公司、工厂。 (3)在工程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方式有修复重置 、现金。

(4)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200+100)*560/800*(1-2%)=205.8万元 (5)两者均不负责赔偿

67、 1998年5月,投保人王某向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