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2005---2008
一、总则
二、健美操世界锦标赛 三、动作编排 四、裁判 五、评分
六、违例动作与纪律处罚 七、特殊情况 一、总则
(一)竞技健美操的定义
竞技健美操是一项在音乐伴奏下,能够表现连续、复杂、高强度动作成套动作的运动项目,该项目起源于传统的有氧健身运动。 (二)评分规则总目的
本规则的目的是保证健美操国际比赛评分的客观性。 (三)竞赛性质
世界竞技健美操锦标赛是国际体联的正式比赛。 (四)竞赛周期
世界竞技健美操锦标赛每两年举行一次。 (五)更换运动员
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严重的医学问题才能在比赛前24小时更换。国际体联医学委员会的官方代表作出医学诊断。 (六)预赛与决赛预赛参赛人数:
每国、每项最多2人或2组。决赛参赛人数:各组(男单、女单、混双、三人、集体六人)参加决赛的人数为8人(组),每项、每国最多2人或2组。 (七)出场顺序
抽签:预赛与决赛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弃权:运动员在开赛叫到后20秒不出场,将由裁判长减0.5分,60秒后不出场为弃权,宣布弃权后运动员将失去参加本项比赛的资格。 (八)等候场地
等候场地只允许即将出场的2名或2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使用,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九)比赛场地
赛台高80—140㎝,后面有背景遮挡,赛台不得小于14×14 ㎡ 。竞赛的地板必须是12×12㎡。单人、混双、三人的比赛场地为7×7㎡。集体六人的比赛场地为10×10㎡。标记带为5厘米宽的黑色带,标记带是场地的一部分。 (十)成套动作音乐
可以使用一首或多首乐曲混合的音乐。可使用原作音乐和加入特殊音响效果。音乐要录在磁带或CD的A面开头。磁带录制必须达到专业化水准。 (十一)最后成绩
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名次将按顺序取决于下列标准:最高艺术分 最高完成分 最高难度分 考虑全部艺术分
考虑三个艺术最高分 考虑两个艺术最高分 同样适用于完成分 二、健美操世界锦标赛
(一)竞赛项目:女子单人 男子单人 混合双人 三人 集体六人
(二)参赛年龄:参加FIG成人赛事的运动员参赛年龄必须是参赛当年为18周岁。 (三)着装要求:
女运动员服装:女运动员着一件套带有肉色或透明裤袜的比赛服。前面不得低于胸骨中部,后面不得低于肩胛骨下缘。腿部上缘的开口必须在腰部以下并遮住骼骨。比赛服必须完全遮住臀纹线。 男运动员服装:男运动员必须着一件套连衣裤或背心、短裤及合体的内衣。整套服装不得有开口。袖口处不得在肩胛骨下有开口。 三、动作编排 (一)特殊要求: 艺术性
成套动作必须展示出创造性,动作设计必须展示竞技健美操特殊内容,动作变化以及音乐动作与运动员的表演紧密相连。
为确保奥运的理念和评分伦理道德,成套动作中禁止渲染暴力、枪战、宗教信仰、种族歧视与性爱为主题。
对于混双、三人和集体成套动作要求三次托举,允许包括开始和结束。 完成
所有动作必须完美的完成。 难度动作
成套动作必须包括下列各组难度动作各一个: A.动力性力量 B.静力性力量 C.跳与跃 D.平衡与柔韧
在国际(高水平)赛事中,0.1和0.2的动作不计。 未列入表中的其他难度动作,将由难度裁判员现场评价。 难度裁判员只被允许现场评判0.3以下的新难度动作。
成套动作中所选择的难度动作必须体现出空中、站立和地面三个空间的均衡性。 没有达到最低要求的难度动作为0分,但仍被视为是12个难度动作当中的一个动作。 最多允许做12个难度动作。
难度动作得分是成套动作中出现的12个有分值的动作。 不得重复难度动作。 每组难度动作至少各有一个。
地面上的难度动作不得超过6个(包括成俯撑/劈腿落地)。 成俯撑/劈腿落地的动作每类不得超过2个。 对于混双和三人:
要得到该难度动作得分,全体运动员必须同时或依次,同方向或不同方向完成相同的难度动作(托举动作除外)。 对于六人:
要得到4组组别难度动作的得分,全体运动员必须同时或依次,同方向或不同方向完成相同的难度动作。
要得到其余难度动作的得分,全体运动员也可以同时或依次,完成最多两个不同的难度动作。运动员完成这两个不同难度动作可以任意的人员组合形式完成。
(二)成套内容
成套动作必须表现出健美操动作类型(高和低动作的组合)、和难度动作的均衡性。健美操动作的姿态要求是躯干直、呈一直线位置,臂腿动作有力,外形清晰。合理利用全部空间、地面以及空中动作。 (三)成套时间
记时由第一个可听到的声音开始,到最后一个可听到的声音为止。成套动作的时间为1分45秒,有加减5秒的宽容度。
时间偏差:成套的时间太短或太长(1’35”-1’40”或1’50”-1’55”)。 时间错误:成套的时间少于1‘35”或多于1’55”。 (四)成套音乐
必须配合音乐完整地表演成套动作。
任何适合竞技健美操运动的音乐风格,均可被采用。 四、裁判 (一)裁判组成 高级裁判组
由健美操委员会3名指定成员组成。 裁判组
艺术裁判 4 裁判号码 1-4 完成裁判 4 裁判号码 5-8 难度裁判 2 裁判号码 9-10 视线裁判 2 裁判号码 11-12 记时裁判 1 裁判号码 13 裁判长 1 裁判号码 14 共计:14人
(二)裁判的职责与评分标准 艺术裁判职责
1、操化动作、难度动作、过渡/连接和托举动作的 成套创编 2、音乐的使用 3、操化动作组合 4、比赛场地的使用 5、表现力与同伴配合
艺术分10.0分,每项2分,以0.1递增。 艺术裁判评分标准: 优秀 2.0-1.9 很好 1.8-1.7 好 1.6-1.5 满意 1.4-1.3 差 1.2-1.0 完成裁判职责: 1、技术技巧 2、合拍与一致性
完成情况以扣分的方式评分,例如:从10分起评,根据错误程度减分。 完成裁判对于每一类错误的减分标准: 微小错误(很小) 每次 -0.1分 小错误 每次 -0.2分
中错误 每次 -0.3分 大错误 每次 -0.4分 不可接受错误或失误 每次 -0.5分 一个难度动作最多 -0.5分 全套动作的合拍错误最多 -0.5分 全套动作的一致性错误最多 -1.0分 难度裁判职责:
难度裁判使用FIG官方速记符号记录全部成套动作的难度动作。数出难度动作的数量。多于12个难度动作,每个都将予以减分。
对最先出现的12个难度动作的每一个动作给予0.1-1.0的分值,对于难度动作的组合形式,每次给予0.1的加分,并计入12个难度总分之中。 现场视觉评判新难度动作。
考虑最先出现的12个难度动作对难度动作缺组、难度动作重复、超过6次地面动作、超过2次成俯撑/或劈腿落地都将予以减分。 难度裁判减分:
超过12个难度动作 每超过一个 -1.0分 超过6次地面动作 每超过一个 -1.0分 超过2次成俯撑/或劈腿落地 每超过一个 -1.0分 难度动作重复 每次 -1.0分 难度动作缺组 每组 -1.0分 难度裁判评分:
难度动作根据难度级别给分。
所得的全部难度分和组合加分相加,然后被2除,所得结果即为难度分。 全部难度减分将加在一起予以计算。总减分被2除,结果计入难度裁判减分。 视线裁判职责:
出界由坐在赛台两个对角负责比赛场地4个角的视线员评判。
每名裁判员负责赛场的两条边线,身体任一部位接触线外的地面将被减分。肢体空中出线将不扣分。
运动员出界时,举红旗指示。 视线裁判减分:
任何运动员触及标志带线以外的场地。 每次 -0.1分 裁判长职责:
裁判长记录下整套动作并且根据技术规程负责监空在场的全体裁判的工作。 裁判长必须把所有现场评判的新难度动作报告给健美操委员会。 裁判长减分 托举
少于或多于3次托举 每次 -0.5分 站立托举超过两人高度 每次 -1.0分 违例托举 -1.0分 违例动作 每次 –1.0分 动作中断 每2-10秒 -0.5分 动作停止 0分 拖延出场
20秒内未出场 -0.5分
60秒内未出场(弃权) 取消资格 表演错误 0.5分
裁判长减分
时间:偏差 -0.5分 错误 -1.0分 着装:不正确 -0.2分 错误 -2.0分 音乐制作质量差 最多 -0.5 纪律处罚 到禁止的场地 警告 不适当的举止或方式 警告 未穿本国出场服 警告
在领奖仪式未穿比赛服 取消资格
严重违反国际体联章程、技术规程或评分规则 取消资格 违背奥运精神和评分道德 -2.0分 五、评分 (一)总则 艺术分和完成分
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所得分数的平均分为艺术分或完成分,两个中间分为下列允许的分差范围。 竞赛中中间两个有效分的分差不得超过: 最后得分 10.00-8.00 = 0.3 7.99-7.00 = 0.4 6.99-6.00 = 0.5 5.99-0.00 = 0.6 难度分
一致同意的分数为最后得分,若意见分歧则取平均分。 总分
艺术分、完成分与难度分相加为总分。 最后得分
从总分中减去难度裁判、视线裁判与裁判长减分为最后得分。 (二)评分表 评分系统
艺术分最高分为10分,以0.1加分。
完成分是从10分起评,对每个完成错误给予减分。 难度分是按照加分的方法评分,从0分起评。 总分中扣除减分为最后得分。 评分例样
得分
艺术分 9.5 9.3 9.4 9.3 9.35 完成分 9.1 9.2 8.9 9.0 9.05 难度分 6.6 6.6 3.3 总分=21.7 难度裁判减分 1.0 1.0 -0.5 出界 1×0.1 -0.1 时间 OK
超过3次托举 1×0.5 -0.5 不正确着装 1×0.2 -0.2 最后得分=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