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计量要求的确认。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管理集团公司计量人力资源,配备满足计量工作开展所需要的人员。
(二)负责组织制定计量人员培训计划。 (三)负责组织计量人员培训有效性的考评。 (四)负责计量人员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资料档案工作。 第十四条 财务部职责 (一)按集团公司要求配臵计量工作所需资金,确保测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持续有效运行。
(二)加强测量设备购臵的财务控制,负责监督、检查和完善测量设备的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三)负责计量经济指标的全面统计,准确计算成本,进行效益分析,组织分析报表。
第十五条 法律部职责
协助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及企业相关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处理计量法律纠纷。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部、室)职责 (一)各二级单位按计控工作管理要求开展计量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管理本单位计控工作,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工作。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根据集团公司测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计量工作制度、作业指导书、考核方案,编制本单位计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生产发展需要,申报测量系统技改项目,妥善保管测量记录
和技术档案。
(二)管理本单位计量设施。建立测量设备台账,执行计量确认计划,按周期检定计划送检或检定/校准测量设备,保证使用的测量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三)管理本单位的计量工作。如实填写测量记录,确保测量数据真实、准确,研究分析测量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传送计量信息。
(四)提高本单位计量人员素质。指派具备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负责测量任务,对计量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配备必要的测量设备,保证测量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
第三章 计控工作管理
第十七条 计控部在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控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计控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建立计控工作考核办法,对计量工作实施考核。
第二十条 财务部负责落实计控工作费用,在制定年度资金安排计划时将计控费用纳入计划平衡,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计控部行使计量监督检查职能,对集团公
司计控工作组织开展检查、监督、仲裁、认证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按要求建立计量器具台帐,管理计量记录、技术资料档案,按时填报计量报表。
第四章 计量器具和计控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计量器具和计控设施管理,包括立项、设计、计划采购、入库、流转、安装、使用、修理、检定,直至降级、报废等全过程,实行计控部统一管理、监督,各单位分工负责的运作模式。
第二十四条 计量器具分类管理
(一)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公司级计量标准由计控部管理,各单位工作标准由各使用单位管理,计控部负责监督管理。
(二)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工作按国家、省、市计量技术机构标准→公司级标准→工作标准→工作用计量器具的顺序依法量传。
(三)各级标准器具必须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标准进行设计和配臵。
第二十五条 在用计量器具管理
(一)各单位根据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对在用计量器具实施A、B、C三类管理。计控部制定计量器具分类管理作业指导书并实施管理。
(二)根据集团公司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各单位对
计量器具进行严格管理,统一编号建帐,建立技术档案,安排周期检定/校准。各单位应切实做好按计划检定/校准、送检、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和确认等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计控部建立计量管理信息系统,对计量器具实行科学管理。
(三)各类(种)计量器具的归属类别由计控部与各二级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二十六条 计控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 (一)计控项目立项。新建、扩建、技改、大中修工程和其它需要配备计量器具和设施的项目,其立项程序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计控项目设计。负责计控项目设计的单位,应按所立项的计量要求和有关计量器具配备规范进行配备和设计,计量器具必须实用、可靠、先进并符合计量要求,同时应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工作场所和计量定员。计控部参与各阶段的设计会审。
(三)计控项目施工。由有专业资质的队伍负责按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安装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计量器具安装前必须经有开展检定/校准项目资质的单位检定(校准)合格;竣工验收前须经系统调校合格。
(四)竣工验收
1、各项计控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计量检测体系管理手册、计量检测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符合集团公司计量体系运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