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300液氧储罐危险源专项 下载本文

2.2.3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刘占国 职务:厂长 电话:15031631162 副总指挥:

高宏春 职务:生产安全副厂长 电话:

18103144371

成 员:

赵波 李长江 张晓海 崔胜国 应急响应中心

主任:赵波 职务:主任 电话:15031650158 成员:办公室全体成员 现场抢险组

组长:李长江 职务:生产科长 电话:13832478157 成员:制氧岗位全体员工 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晓海 职务:安全科长 电话:15076900955 成员:安全科全体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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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组

组长:崔胜国 职务:设备科长 电话:13831410221 成员:设备科全体科员

2.3 职责

2.3.1 公司指挥机构职责见《承德兆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3.2 现场应急总指挥职责

(1)负责制氧厂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管理工作; (2)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向政府部门求援或配合政府应急工作;

(3)审定并签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人员的演练和演练考核; (5)下达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指令;

(6)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7)负责事故和救援信息的统一发布工作、事故信息的上报及传递工作;

(8)审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费用。 2.3.3副总指挥的职责

(1)组织制定公司应急预案; (2)负责员工的安全培训;

(3)发生事故时,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4)协助指挥、分配有关人员的工作; (5)总指挥不在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2.3.4应急援救办公室职责 (1)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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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专业组的统一行动; (3)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 (4)协助副总指挥做好调度指挥及协调工作。 2.3.5现场抢险组职责

由生产科长任组长,组成人员包括制氧岗位员工,职责如下:

(1)按照应急总指挥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2)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实施抢险;

(3)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汇报应急处理情况;

(4)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总指挥请示应急终止; (5)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6)负责应急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2.3.6后勤保障组职责

由安全科长任组长,组长人员包括安全科员工,职责如下:

(1)负责现场治安、秩序、道路警戒,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2)负责人员、车辆安全疏散工作

(3)保证道路、交通通畅,指引救援车辆顺利进入事故现场。 3 处置程序

3.1报告程序

当作业现场遇到险情,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生产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有直接决策和指挥权,在第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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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可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并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或险情可能危及到的人员向安全的逃生路线撤离,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立即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本单位负责人→应急中心→应急救援总指挥→县安监局→县政府等有关部门。

应急响应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314-6961191。

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概况、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信息来源、危害程度、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3.3报告方式

工作场所发生险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报告应急值班人员。

3.4责任人

生产带班人员及班组长为信息报告负责人,当班工人为报告责任人。

3.5接警报告和记录

发生事故时生产带班人员或班组长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应急响应中心报告,说明事故发生区域与位置、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和事故现场情况。

应急响应中心值守人员记录接警或事故信息情况,询问并记录汇报人姓名、事故性质、事故发生区域与位置、事故伤亡情况、人员避险情况、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和现场情况等内容,注明汇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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