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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结

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琼教基[2016]105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6.08.15 【实施日期】2016.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结果的通报

(琼教基〔2016〕105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海南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琼教基〔2016〕15号)(以下简称《通知》),各市县积极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年检并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6年海南省民办中小学校年检情况。全省共有178所民办中小学校参加年检,其中完全小学78所、初级中学9所、完全中学8所,高级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7所、十二年制学校13所。在校学生共128486人,其中小学77601人、初中2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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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高中20999人。教职工共10633人,其中小学5114人、中学5519人。经年检认

定,优秀学校28所、合格学校120所、暂缓通过学校29所,不合格1所。

(二)2016年海南省民办幼儿园年检情况。全省共有注册1523所民办幼儿园参加年检,在园幼儿265354人,教职工27186人。经年检认定,优秀幼儿园133所、合格1176所、暂缓通过197所、不合格17所。 二、主要成绩

(一)重视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

各市县教育部门重视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成立了年检工作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审查、通报和报送等工作。在年检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和有关规定,按时、完整报送有关材料,较好的完成年检工作。年检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有文昌、琼海、昌江、保亭、五指山、临高、陵水、乐东、洋浦等县(市、区)教育局,三亚、儋州、万宁、昌江、保亭、五指山、屯昌、琼中、洋浦等县(市、区)以红头文件印发了年检通报,昌江、五指山等按要求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等级认定。

(二)以年检工作为抓手,加大对民办教育管理力度。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民办教育发展,对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有关建议,做到敢于担责、敢动真格。以年检为手段,充分利用年检结果,调整奖补资金支持计划,促进民办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三亚市教育局开展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作为奖励普惠性补助、核定收费标准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文昌市、五指山市将民办幼儿园纳入中心小学统一管理。琼海市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要求民办学校、幼儿园办理各种证件,定安县、昌江县对民办幼儿园做了具体的发展规划,东方市、屯昌县规范校车管理等等,都取得一定的成效。 (三)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自身管理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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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从小培养学

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民办幼儿园认真做好指南的宣传工作,帮助家长了解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实施科学的教育活动。民办学校幼儿园加大投入,新建或改扩建校舍,利用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支持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添置设施设备、玩教具、美化校园和教室。三亚市海南鲁迅中学、丰和学校等一批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上达到了同类公办学校的标准。部分民办学校能结合办学的实际情况,制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个别民办学校成立了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大部分幼儿园根据季节特点、幼儿年龄特点,科学设置作息时间表和活动安排表。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做到了财务审计由中介机构审核。各市县重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如屯昌县禁止不规范接送车上路接送幼儿,已配备36辆有校车标牌的正式校车,校车资料均在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备案,有效消除了校车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年检过程中,也发现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按时完成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工作,特别是个别市县教育局年检工作迟缓,影响了年检结果的通报。二是不重视对年检结果的利用,对分析民办教育在市县教育中的比重、作用等重视不够,未能形成较为可行的工作意见。三是部分市县民办幼儿园年检没有与幼儿园等级评定结合起来。四是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缺乏长效的管理机制,督促民办学校幼儿园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部分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宿舍楼梯、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食堂设施简陋,排水设施差,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不够健全。二是幼儿园教学“小学化”倾向严重,以识字、算数、拼音教学为主,教具、玩具及幼儿读物严重缺乏,保健设备配备不齐。三是幼儿园班额偏大,幼儿健康资料不健全。还有的学校学籍管理不够规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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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学校学生转学不办理有关手续。四是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育教学质量没有保障。多数

幼儿园没有按照“两教一保”配备教师和保育员,部分教师没有资格证,或者证岗不一。部分幼儿园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保险,无财务账目,没有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对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结果进行公布。按照有关规定对定暂缓通过年检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认真整改并复评,整改合格方同意其继续招生。定为年检不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令停止办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做好善后事宜。

(二)做好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将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幼儿园等级评定作为规范幼儿园管理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国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和地方性补助资金,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改善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促进民办教育的良性发展。

(三)对于年检中发现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督促和帮助解决,推进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协调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对民办学校校舍进行检查,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接送学生专用车辆进行管理,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运行。

附件:1.2016年海南省民办中小学校年检名单 2.2016年海南省民办幼儿园年检名单

海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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