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三、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_(安全资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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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处于以下进度时,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自检合格,监理单位检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书面告知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具体安排由监督站根据项目情况在工作计划确定。市政工程、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管道安装等其它工程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工作计划中另行确定。 房屋建筑工程监督检查节点 (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内容

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安全责任情况,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

2.抽查施工现场实体防护、文明施工情况: a.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

b.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c.抽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三)现场监督检查方式

1.抽查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 2.查阅相关安全管理资料

3.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4.反馈检查意见,通报存在问题。 5.作出书面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附表4)。

检查人员应如实记录形象进度、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现场情况作出整改意见及要求:

a.现场情况较好,安全基本受控,由责任单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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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查;

b.现场一般隐患较多,或存在个别较大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复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加复查合格,书面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 c.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要求相关单位暂停该部位的一切工作,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其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督促整改,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查。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加复查合格,书面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监督站视情况决定是否复查。 6、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对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施工现场实体防护、文明施工情况较好的项目可减少现场检查次数;反之,则可增加抽查次数。

(四)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在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 关报告后,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详附表七),中止实施安全监督。

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在向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后,应当向监督机构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详附表七),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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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向监督机构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工程竣工评价自评部分资料。工程竣工评价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论,直接进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a5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表》)。 五、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要求

(一)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XX?254号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应当告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 (四)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问题,参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整改应当达到规范要求;

(五)工程如发生安全事故须立即报告安全监督机构。 (六)工程参建单位对各种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台账,(3)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6)办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定职业危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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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进行使用管理;(7)按规定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8)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开展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设臵专职人员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2.监理单位。(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提出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的要求; (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操作资格证书;(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 上页下页余下全文三、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_(安全资料)

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等标准要求;(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9)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或暂时停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复查整改结果,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行为,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10)认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评价,客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