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教案 下载本文

那么,如何评价方案设计的优劣呢?尽管评价始终是相对的,并取决于作出判断的人,作出判断的时刻,判断针对的目的以及被判断的对象,但是,就一般而言,任何一个有价值的方案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考虑了建造的环境条件。使建筑成为这一特定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了建筑-环境对话关系。

2、把握了功能分区的合理性,这是设计追求的目标之一,即方案初步确立了人-建筑的协调关系。

3、提出了令人愉悦的空间形式,建筑最终总是以直观的形象展示在人们面前,它的内外空间形式美感是人们关心的目标之一。

4、回答了方案实施的必要前提,如遵守法规、结构合理、技术可行、施工便利,造价经济等.

总之,方案设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筑设计的成败,它是衡量建筑师能力高下的最重要标准之一.

第二节 设计模型

所谓模型是作为对\设计\结构的一种描述方式,以便从方法学上进一步理解建筑设计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建筑师从中可以了解如何在相应领域提高自己的设计能力。 一、设计模型的构成

根据现代认识心理学和实际设计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把设计大致分为五个组成部分;输入、处理、构造、评价和输出。 (一)输入

建筑师从接到任务书开始着手方案设计,首先面临着要进行大量信息的输入工作,包括: 1.外部条件输入 2.内部条件输入 3.设计法规输入 4.实例资料输入

输入信息的目的是充分了解建造的条件与制约、设计的内容与规模、服务的对象与要求.输入信息的渠道可以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咨询业主、实例调查等。输入信息的方式一是应急收集,即接到任务书后,为专项设计进行有目标的资料收集,二是信息积累,对于通用的信息资料如规范、生活经验,常用尺寸等要做到平时日积月累,用时信手拈来。 (二)处理

所有输入的设计信息非常广泛而复杂,这些原始资料并不能导致方案的直接产生,建筑师必须经过加工和处理,从信息的乱麻中理出导致方案起步的头绪.

处理的方法主要是运用逻辑思维的手段进行分析、判断、推理、综合,为找到问题的答案提供基础。 (三)构造

信息经过处理后,建筑师开始启动立意构思的丰富想象力,由此产生出方案的毛坯,并从不同思路多渠道地去探索最佳方案的解。这样,对信息的逻辑处理在此阶段就转化为方案的图示表达。 (四)评价

如何从多个探讨方案中选择最有发展前途的方案进行深化工作,这不像数理化学科可以用对错来判断,却只能是相对而言,在好与不好,满意与不满意之间进行比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方案设计阶段又是决策过程,评价决定了选择方案的结果,也决定了设计方向和前途。 (五)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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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的最后成果必须以文字和图形、实物等方式输出才能产生价值。输出的目的一是作为实施的依据,二是对建筑师自身能不断评价,调整修正,最后达到理想的结果。三是使建筑师的创作成果得到公众的理解和认同。 二、设计模型的运行 从设计的宏观过程来看,设计模型的五个部分是按线性状态运行的,即输入一处理一构造一评价一输出。这就是说,建筑设计从接受设计任务书进行信息资料收集开始,通过对任务书的理解及一切有关信息的处理明确设计问题,建立设计目标,针对这些问题和目标构造出若干试探性方案,通过比较、评价选择一个最佳方案,并以文字、图形等手段将其输出。大多数设计工作是按这个程序完成的,从这个过程来看,设计模型类似一个计算机工作的原理。这样来研究设计模型的结构有助于按各个层面去观察问题,去认识相互关系。

然而,在实际的设计工作中,这五个部分又往往不是线性关系,而是任意两个部分都存在随机性的双向运行。从而形成一个非线性的复杂系统。其运行线路我们无法预知,有时一个信息输入后都有可能进入任何一部分,而输入本身也往往受其它部分的控制。总之,各部分之间都处于动态平衡之中。 三、设计模型的掌握

从设计模型的组成来看,设计能力是由五个方面构成,各包含不同的知识域。在设计模型运行状态中,把知识用于解决问题就成为技能,技能进一步强化便转为设计技巧。因此,掌握设计模型的能力体现在知识的增加和技能的熟练两个方面。 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有些建筑师的方案设计上路快,设计水平高,表现出设计能力强;而有些建筑师的方案设计周期长,设计水平低,表现出设计能力弱呢?这是因为两者对设计模型的掌握存在差别,前者因为设计经验丰富,动手操作熟练,设计技能高明等有利条件使设计模型运行速度快,运行路线短捷,甚至某些部分同步运行,这就大大提高了设计效率和质量。而后者由于与前者相反的原因致使设计模型运行速度慢、运行路线紊乱,导致设计效率低下,问题百出。 因此,得心应手地掌握设计模型的运行是每一位初学设计者和建筑师在设计方法上应努力追求的目标。

第三节 设计程序

一 、设计程序的意义

任何一个行为的进行都有其内在的复杂过程,特别是设计行为,因为它涉及到最广泛的关联性,其广义可关联到社会、政治、经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范围。狭义上又关联到具体的建筑内容、功能和形式、材料与结构等因素、建筑设计的目的就是把名目繁多的关联因素变为综合的有机整体----设计成果。 这种转变过程虽然极其复杂,但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只要设行为按一定的规则性和条理性行事,即按正确的设计程序展开,就能使设计行为正常发展。因此,懂得了设计程序,即掌握了设计的脉络。 二、设计程序的步骤 从设计的宏观控制来看,设计程序经历了环境设计一群体设计一单体设计一细部设计的线型直进。前一环节是后一环节的设计依据和基础。如同画人体素描一样,先要把握人体的轮廓、各部分比例务必准确,在此基础上才能深入对细部的刻画。如若违反这一程序,尽管眼睛刻画得炯炯有神,但因人体失去正常比例,其结果是徒劳的。但建筑设计又不完全等同人体素描,后者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有不可改变性,不能因为细部刻画精彩但与整体失调而舍本逐末去改变人体比例。建筑设计却不然,它的对象是尚不存在的,不是绝对的,因此,设计程序中的后一环节常常可以反作用于前一环节。因此,正确的设计程序应是先从环境设计入手,再进入群体设计或单体设计,最后深入到细部设计。但这种设计不是截然分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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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交织在一起,处于动态进行之中,有时需要同步进行考虑。 我们一些建筑师,特别是初学设计者往往容易一开始就陷入对细部的考虑,常常为此自鸣得意,而忽略对总体的把握,这是设计水平难以提高的根源之一。在建筑设计教学中,这种违反正确设计程序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如课题设计无实际环境条件而以假设地段取而代之,更有甚者,在完成单体设计之后才回过头设计地形,无论从设计观念与设计方法上都违反了正常的设计程序。 第四节 设计思维

建筑设计是由思维过程和表达手段完成的,两者共同构成建筑设计方法的内涵。对于初学设计者来说,认识并掌握设计思维的普遍规律,有助于加强设计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设计能力。

一、思 维 程 序

设计行为是受到思维活动支配的。从设计一开始,建筑师就要对名目繁多的与设计有关联的因素,如建造目的、空间要求、环境特征、物质条件等等分门别类地进行考察,找出其相互关系及各自对设计的规定性。然后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用建筑语汇将诸因素表述为统一的有机整体。这种思维过程有很强的逻辑推理,可以概括为部分(因素)到整体(结果)的过程,这就是设计方法所应遵循的特定思维程序。在这种思维程序中,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表现为部分是整体的基本内容,隶属于整体之中。整体是部分发展和组合的结果。

所谓部分处理即把将要表现为整体的结构和复杂事物中的各个因素分别进行研究处理的思维过程,由于部分经常表现为自由分离状态,因此,对于设计经验不足的建筑师容易被某个部分因素吸引而忽略其各部分的内在联系,出现方案生搬硬套、东拼西凑的现象。 所谓整体处理就是把对象的各部分、各方面的因素联系起来考虑的思维过程。综合的结果使事物包含着的多样属性以整体展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整体过程是思维程序的决定性步骤。

但是,从部分到整体这种传统的设计思维结构,在19世纪以前受到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缓慢的限制,一直没有显著变化。直到欧洲工业革命,特别是二次大战后,新兴学科的发展日新月异,系统论、控制论、运筹学、生态环境学等学科的发展为在各学科间创立统一语言建立广泛联系提供了可能。建筑学一旦被划入社会范畴就日趋与社会总体发生密切关系。因此,建筑师在着手建筑设计时,往往先要对设计对象的社会效果、经济效益、生态环境等作出全面综合考察。只有在可行的前提下,建设者才作出投资的决策。然后筑师才进入下阶段对因素的部分处理,最后综合产生一个新的建筑整体。这种(整体)一部分一整体的思维结构是设计方法的重大变革,使建筑设计不再是古典主义学派的单体设计,而是能使人、建筑、环境产生广泛而紧密联系的整体环境设计。 二、思 维 手 段

所谓思维手段是思维活动赖以进行的方式,是达到目的的方法。就建筑师个人的思维手段而言,它是依赖思维器官(大脑)的大量信息储存和经验知识,按一定结构形式进行各种信息交流的思维方法。它在设计方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即使在现代科学高度发展的今天,在计算机辅助设计日趋普及的前景下也没有别的手段能够替代。

建筑师在运用思维进行设计时,主要依靠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两种方式。 (一)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确定与目标选择。不同的项目其追求的目标不同这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同一项目因处在不同场所,其目标选择也应体现它的特定性。

2.认识外部环境对设计的规定性。文化属性、价值观念、审美准则、人口构成等软环境以及自然条件、城市形态、基地状况等硬环境对设计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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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对象的内在要求与关系。熟知任务书、进行调查研究、寻找功能布局的内在逻辑与规律。

4.意志与观念的表现。确定构思与立意,寻找设计的主要思路与手段,这是意志与观念的突出反映,并贯穿于整个设计过程中。

5.技术手段的选择。任何一项设计都是以技术条件为实施前提,建筑师应使技术手段和意志观念紧密结合,最终塑造出所追求的预期目标。

6.鉴定与反馈。整个设计过程是伴随着进行不断的信息反馈以鉴定、修正、完善前一设计工作的成果。即使工程完工也是通过鉴定与反馈为将来新的设计创作提供经验与教训。 总之,逻辑思维是运用分析、抽象、概括、比较、推理、综合等手段,强调设计对象的整体统一性和规律性,是一种理性的思考过程。 (二)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是建筑设计特有的思维手段,这是由于建筑师需要通过二维图形-平、立、剖面来表达三维的形体与空间所决定的。因此,他应具有一种空间形象的想像力

形象思维包括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两种手法。都是建筑师应具备的素质。 1.具象思维。具象是使喻示的概念直观化,即从概念到形象的直接转化。它能启迪人们的联想,产生与建筑师设计意图的心理共鸣。例如萨里宁(EeroSaarinen)设计的纽约肯尼迪机场TWA候机楼,它象只苍鹰展翅欲飞,这种形象很容易引起人们对航空的联想。

2.抽象思维。抽象是隐喻非自身属性的抽象概念,它表现的是人们的感知与思维转化而成的一种精神上的含义,建筑艺术所反映出来的也往往是这种抽象的精神概念。勒·柯布西埃(LeCorbusier)设计的朗香教堂是抽象思维的代表作,该建筑物的墙、屋顶都呈扭曲状,无规则的大小窗洞透进的星点点之光造成光怪陆离的效果,犹如灵魂在闪现,一种神秘莫测的宗教气氛油然而生。

在设计过程中,一般来讲常从逻辑思维入手,以摸清设计的主要问题,为设计思路打开通道。特别是对于功能性强,关系复杂的建筑尤其要搞清内外条件与要求。另一方面,有时却需要从形象思维入手,如一些纪念性强或对建筑形象要求高的建筑,需先有一个形象的构思,然后再处理好功能与形式的关系。但是,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并不是如此界线分明,而是常常交织在一起。在具体设计中,谁先谁后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重要的是要把两者统一起来进行。

三、创造性思维

创造性思维是设计思维中的高级而复杂的思维形态,它涉及到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也涉及到人的复杂心理因素。所有这些客观要素和心理因素相互联系,相互诱发,相互促进,从而使建筑的创造性思维构成一个独特的动态心理系统。它的形式主要呈现为发散性思维和收敛性思维。

(一)发散性思维

发散性思维是一种不依常规、寻求变异,从多方面寻求答案的思维方式,它是创造性思维的中心环节,是探索最佳方案的必由之路。 发散性思维具有三个特征:

1.流畅。指心智活动畅通少阻,灵敏、迅速,能在短时间内表达较多的概念和符号,是发散性思维量的指标。

2.变通。指思考能随机应变,触类旁通,不局限于某个方面,不受消极定势的桎梏。 3.独特。指从前所未有的新角度、新观点去认识事物,反映事物,对事物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独到见解。

由于建筑设计的问题求解是多向量和不定性的,答案没有唯一解,这就需要建筑师运用思 维发散性原理,从若干试误性探索方案中寻求一个相对合理的答案。如果思维的发散量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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