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
为了能够真正贯彻实现 “以劳取酬、 多劳多得、 兼顾合理” 的劳动分配制 度, 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地区推销农机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更好地发挥各业务员 的聪明才智以及个人销售特长。 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 签订 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为甲方 :
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
劳动者(以下简称为乙方 :
姓名 ________性别 ___年龄 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二 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的期限为 ___年,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至 ___年 ___月 ___日 终止。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甲方根据销售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 从事 岗位 (工种工作。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农机产品推销 ,根 据 甲方的工作 需要,经甲乙 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 点和工作内容。
四、用工形式和劳动报酬结算 :
1、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 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临时确定乙方的工 作时间或者乙方根据具体业务需要经甲方同意确定工作时间。
2、劳动报酬与销售业绩和工作时间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上不封顶,下不保 底” 的提酬制。 劳动提酬按照乙方当月销售农机数量并结合劳动时间确定劳动报
酬。 实发的小时工资不低于黔南地区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报酬以工资的方式每 月预付,年终结算多退少补。
3、本条第 2款及附件确定的提酬额已包括乙方销售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费和 乙方销售工作区域内销售代理商的利润返还款。
乙方自行解决所销售 (包括乙方工作区域销售代理商所销售 农机的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工作区域内销售代理商的利润返还款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交通费、 乡镇货物运输费、 食宿费、 业务洽谈费、 工作区域门面费以及 乙方自行临时雇佣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开支由乙方自 理。
4、每月 15号、 30号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时间,乙方超过 10日 不主动与甲方结算,视为放弃,次月不补。
5、每月 15号或 30号前两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由乙方报送当月销售农机总 金额数、 各种机型在该片区的销售数量清单和实际工作时间, 按照附件约定的提 酬比例申报工资结算表,甲方财务在 5日内负责审核,最后由财务发放。
6、乙方提酬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1、 乙方一次性将所领取货物的货款 元交给甲方作为担保, 每月可以领取 当月应领的全部提酬。
2、乙方不交纳所领货物的货款保证金,每月领取应领酬金的
本合同终结时,甲、乙双方交接对账,盘点清楚后,乙方再领取应领酬金的 货款后的余额,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 从业禁止:
1、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以及本合同终止后的 作地点,兼任其他农机公司的农机销售业务工作。 2、乙方在本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及在本劳动合同终止后
悉知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对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管理方法、
产销策略、 客户名单、 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及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进行保密。 六、其他约定:
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 元 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其工作区域内结算的农机产品销售款,乙方不得直接收取,只能由 客户或销售代理商将货款直接存入甲方账户。
3、 本劳动合同有效期间间内, 乙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代为支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库存商品必须在甲方的统一安排下进行销售,不得擅自买卖。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乙 方违法违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6、乙方在从业工作中除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外,还应遵守甲方公司 的规章制度。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终止待遇:
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解除、续订本合同。变更、解除、续订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乙方 个月在一个县内所销售农机总金额未达到 账户上的金额为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严重失职,营 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 害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由乙 方承担赔偿责任。
5、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除法律规定以外,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6、 乙方 因售后服务或者返还销售代理商利润款遭到客户或代理商 投诉共计 5 次的,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合同终止后事务交接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在 绝移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对移交的各种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工作交接时乙方应当返还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财物,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 室钥匙、办公工具、工作证件、授权资料、盖有甲方公章的空白文书、公司的债 权文
书、 款项以及销售工作中的销售资料、 客户资料等。如有损坏、 遗失或侵占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途径 :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与今后国家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十一、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