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辞退:是指员工在任职期内若因工作明显不称职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予辞退处理; 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将其辞退,不承担任何补偿:
(1) 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积分制度”、”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等规定达到公司予以解除
的条件;
(2) 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 (3) 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动的; (4) 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
(5) 滥用职权,行贿受贿,侵害公司财务,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或客户造成5000元以上
损失的;
(6) 入职时提供个人资料有虚假、欺诈性的; (7) 其它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行为。 (8) 其他符合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
4、 部门职责
1) 行政人事部部是员工离职及调动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员工的离职面谈、审核、手续办理
等具体工作。
2) 离职的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员工离职的面谈、审核、工作交接等事宜。 5、 离职程序
1) 离职申请
(1) 员工离职,须由员工本人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按公司规定
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核批准。
(2) 员工辞退,由部门经理/主管提报,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如员工辞
退通过审批,则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员工即时离岗。
(3) 试用期内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相关程序同上。 2) 离职访谈:
(1) 员工离职申请提交给部门时,由该部门的上级主管与员工进行离职访谈,主要是了解
员工离职的原因,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离职,需要总经理或其委托人进行访谈。并对离职面谈进行记录存档。(填写《离职面谈表》)
(2) 部门访谈完毕后,转交行政人事部进行离职访谈,主要是核实员工离职的原因,对公
司的意见和建议。
(3) 行政人事部提报总经理审批时,须提交《离职申请表》。
6、 审批权限
员工离职须经部门主管、经理、总监签字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最终签署方可; 7、 离职手续办理
1) 经公司批准离职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写《工作交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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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部门负责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具体内容包括:员工的以往工作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
文档)、员工未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工具等,并安排相应的人员承担离职员工的工作,保障公司各项工作能够完整有序进行。
3) 员工在部门办理完交接后,持《工作交接表》至行政部门,办理其它相关交接工作,具体
包括:属于公司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
4) 离职交接按照《工作交接表》指引予以办理,最后到财务部部办理费用结算,员工凭离职
证明携带私人物品离开公司。
8、 离职工作交接
1) 交接时,离职员工的直属上司是监交人,离职员工必须将自己以往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资料,
包括已经完成的和没有完成的工作,向接交人一一说明,形成书面材料,接交人和监交人也应认真仔细地做好工作交接,保障不因交接造成资料的丢失和工作的延误,损害公司的利益。
2) 对于较重要的岗位,由部门负责制定岗位工作交接规范,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1)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时,交接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2) 业务部门办理交接时,部门负责人与财务部须对(客户、供应商)往来账务明细、合同
进行核实,同时通知客户及相关人员,待客户等反馈准确无误后,方可签署交接意见。 (3) 技术研发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所有的技术档案资料,包括文件、图纸、程序、源代码
等,交接人必须保障相关技术文档资料的完好和准确,否则不予离职。
(4) 关键岗位、管理岗位人员离职,为避免给公司或工作带来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情
况需要发布《内部联络单》及《外部知会函》;
9、 离职工资计算
1) 离职:按照公司离职审批程序办理且未给公司带来损失者,剩余工资于当月工资发放日予
以发放(如11日离职,则次月工资发放日发放剩余工资); 2) 辞退:工资于离职当日结算完毕; 3) 自离:不享有工资及各项补贴、提成; 10、离职考核:
1) 员工离职时,如果没有做好交接工作导致公司资料丢失或者工作延误,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由接交人与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损失大小等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2) 员工没有提交离职申请,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员工离职申请未经批准,即不到公司上班
的,视为旷工;经公司通知后仍然拒不服从公司安排,超过3天即视为自动离职。 3) 员工在离职申请审批期间,仍是公司的员工,因此必须按照岗位和公司要求,保质保量地
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公司的考核,否则将受到公司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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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员工未按公司规定的手续办理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损失大小和情节轻
重等具体情况,对离职员工进行处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提交国家法律部门处理。
5) 凡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必须依公司规定完成工作移交,包括但不
限于归还公司的电脑、证件、文件资料、客户资料、借款和公司其它财物。
6) 未办妥移交手续即自行离职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和损失,同时暂缓发
放当月薪资及根据法律规定需支付的其他费用(如有)至移交完毕
第四章 考勤管理
第10条 考勤管理。 1、 实行每周工作制
2、 办公时间为: 09:00 - 12:00;13:00 - 17:30 第11条 考勤规则
1、 迟到、早退、旷工及其处理
1) 概念定义:
(1)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 (2)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3) 旷工: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休假期满未归,或员工请假、
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者。
2) 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按下列标准予以处罚:
? 迟到
(1) 免除条件:月累计3次以内,上班时间迟到5分钟/次内不处罚。 (2) 迟到30分钟内(包含30分钟),且超过免除条件的,每分钟扣款1元。 (3) 迟到31分钟至59分钟,每分钟扣款2元。 (4) 迟到60分钟至89分钟,每分钟扣款3元。 (5) 迟到90分钟后,按旷工半天扣款处理。
(6) 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则视为旷工1天; (7)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酌情减免扣款;
? 早退
(1) 早退1-10分钟内,每分钟扣款1元;
(2) 早退11-30分钟内或每月早退累计次数达2次,扣罚半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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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累计超过30分钟以上或每早退累计次数达4次,扣罚一天工资; (4) 因突发事件早退经批准者,按事假处理。
3) 旷工为严重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视为重大违纪者可给予劝退处理。具体如下
(1) 员工旷工公司将按照当日工资两倍予以处罚;
(2)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或旷工时间累计超过3天, (3) 属于自动离职,公司有权辞退且不承担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 4) 可免予登记考勤的人员
(1) 长期在外工作的人员,部门负责考勤登记,月底报行政人事部; (2)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表》经领导核准者; (3) 经公司总经办特别批准的部分人员;
2、 打卡要求:
1) 公司出勤实行指纹打卡,为了准确的统计出勤数据,正常情况出勤人员每天上班、下班需
登记2次。如考勤无打卡记录者视为缺勤,按旷工论处;
2) 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工作时,须填写钉钉《外出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备
案方可出行;
3) 凡因自身原因未打上、下班卡的,须在24小时内请直属上司《补签卡申请表》签字确认,
但每月申请次数不得超过1次,超出次数的不予以审批,以迟到/早退论处。 4) 行政人事部将严格按以上要求予以督查,对违反上述条款者依相关条款处理。 第12条 请假规定及流程:
1、 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申请的,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2、 员工请假期届满续假或虽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岗的,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情况
外,均以旷工论处。
3、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可酌情不予请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其延期请假。
4、 请假须提前两天,同时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同事代理,并于《请假申请单》内注明。 5、 请假审批权限及流程 如下图
申请对象 请假连续1天以内 请假连续2天及以上 直属上级 审批 审核 行政人事部 审批、备案 审批、备案 总经办 / 审批 第13条 法定节假日规定:
1、 法定节假日指国家规定放假的假期,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
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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