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
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着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
着装置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
计算和审批;
(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受力计算; (4)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础与轨道
(1)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
收;
(2)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轨道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结构设施
(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
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4、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八节 起重吊装
一、起重吊装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规定。
二、起重吊装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一般项目应包括: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构件码放、警戒监护。
三、起重吊装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和方法吊装单件起重量100kN及以上的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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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应按规定安装荷载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装置; (2)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 (3)起重拔杆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4)起重拔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3、钢丝绳与地锚
(1)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 (3)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5)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索具
(1)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15倍的绳径,且不应小于300mm;
(2)当采用绳夹连接时,绳夹规格应与钢丝绳相匹配,绳夹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3)索具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
(4)吊索规格应互相匹配,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作业环境
(1)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而承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2)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作业人员
(1)起重机司机应持证上岗,操作证应与操作机型相符;
(2)起重机作业应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一人不得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
(3)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四、起重吊装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吊装
(1)当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荷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吊索系挂点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起重机作业时,任何人不应停留在起重臂下方,被吊物不应从人的正上方通过:
(4)起重机不应采用吊具载运人员;
(5)当吊运易散落物件时,应使用专用吊笼。 2、高处作业
(1)应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
(2)平台强度、护栏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爬梯的强度、构造应符合规范要求;
(4)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带悬挂点,并应高挂低用。 3、构件码放
(1)构件码放荷载应在作业面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 (2)构件码放高度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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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型构件码放应有保证稳定的措施。 4、警戒监护
(1)应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 (2)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
第十九节 施工工具
一、 施工机具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施工使用安全技术规
程》JGJ33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的规定。
二、 施工机具检查评定项目应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
械、电焊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桩工机械。 三、 施工机具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刨
(1)平刨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平刨应设置护手及防护罩等安全装置;
(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平刨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5)不得使用童泰点击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2、圆盘锯
(1)圆盘锯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
认。
(2)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 (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圆盘锯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嗮等功能; (5)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3、手持电动工具
(1)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3)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保持出厂状态,不得接长使用。 4、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
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钢筋加工区应搭设作业棚,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钢筋加工区应搭设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嗮等功能; (4)对焊机作业应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隔热设施; (5)钢筋冷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 (6)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电焊机: (1)电焊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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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 (5)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6)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 6、搅拌机
(1)搅拌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
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有效,料斗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变形
量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4)料斗应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搅拌机应该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嗮等功能。 7、气瓶
(1)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并应灵
敏可靠;
(2)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明火安全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3)气瓶应设置防震圈、防护帽和防倾倒装置,并应按规定存放。 8、翻斗车
(1)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应灵敏可靠;
(2)司机应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行车时车斗内不得载人。 9、潜水泵
(1)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0, (2)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不得有接头。 10、振捣器
(1)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30m;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0,并应安装漏电保
护装置;
(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11、桩工机械:
(1)桩工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
认;
(2)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桩工机械应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4)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应符合机械说明书要求;
(5)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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