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逻辑与佛家逻辑之比较
中国的逻辑比较肇始于19世纪中叶,至今已经历一个半世纪的时间。这一研究涉及到佛家逻辑、中国墨辩和西方传统逻辑,其中学术界关注较多的是墨家逻辑与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比较研究,而对墨家逻辑、亚氏逻辑与佛家逻辑之比较却相对地研究不足、重视不够,这显然是逻辑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缺憾。产生于印度的因明和古代中国的墨辩都曾为人类的推理论证做出过各自独特的贡献,它们与亚氏逻辑一样,有着同样的产生逻辑体系的历史文化背景,在逻辑的主要内容上应该是相通的,都会研究诸如概念、命题、推理、论证及逻辑规律等,而只有通过比较研究,才能使人明白,历史上的某种逻辑究竟达到了思维发展的哪个阶段?其意义和价值何在?如何才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等等。因此,我们对佛家逻辑与墨家逻辑进行对比分析,不仅可以更深入理解和把握这两种逻辑及逻辑科学的发展规律,而且为逻辑学的未来研究和发展提供某些启示和借鉴。 一、逻辑起源
从论辩中引生逻辑,逻辑又反过来指导、规范论辩,这是世界三大逻辑形成的共同点。古代逻辑最初总是伴随着论辩的需要而形成,又总是隐藏在辩学的形式之中,虽然佛家逻辑与墨家逻辑起源于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但它们产生的时间却很相近,产生和发展也都受到论辩之风的影响,带有强烈的论辩色彩并具有丰富的论辩理论。
先秦时期是中国逻辑萌生的春天,激烈的论战成了逻辑的催生婆。尽管诸子百家都在辩论,都是雄辩家,但只有墨家才首次把论辩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加以研究和系统阐发。墨家逻辑又称墨辩,它在整体上就是研究论辩的形式、规律和方法,一开始就是以论辩工具出现的。墨家非常重视论辩的理论研究,也重视论辩的实践活动,论辩是墨家宣传自家主张、干预时政的基本手段。《公输》篇记载的墨家创始人墨翟与公输般的论辩就是典型一例。他教育弟子专设“谈辩”一科,希望弟子们“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耕柱》),要求他们都能“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而“遍物不博,辩是非不察者,不足与游”(《修
身》)。墨家主张“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尚贤上》),积极用“辩”宣传他们的社会政治理想,用“辩”去强说人,去改造社会。说明辩是一种克敌制胜的理论工具和思想武器,不但允许辩,而且需要辩,辩就需要逻辑。《尚贤》至《非命》各篇论证墨翟提出的十个论题,基本上是用论辩的文体写出来的,甚至可以说是论辩的记录。据说,《墨子》中原有《三辩》篇,是专门论述论辩形式的,可惜现已失传。《经》、《经说》、《大取》、《小取》等篇是理论总结,由此形成了论辩逻辑体系。
在中国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印度的论辩之风也盛极一时,不论王宫、寺院还是市井街头,到处都可以见到论辩的场景。参与者或为本派基本理论原则而辩,或为求真和真知而辩,或为某一观点而辩,他们一般都注意论辩理论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就是早期的因明学。因明学的前身就是以论辩为主题的论究学,它是关于问题和论辩的学科。公元前327年,第一部名着《政事论》末章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论辩的科学体制”,讲的就是论辩的系统程序,其中有议题、准备、类推、举例、取舍、抉择等三十二种论辩术。古因明的代表作《正理经》,第一卷讲的十六范畴如宗义、譬喻、论议、论诤、坏义、曲解、决定、误难、堕负等都是有关论辩的,第五卷中也讲了论辩技巧。约成书于公元二世纪的《遮罗迦本集》第三编第八章中专门阐述了包括44目的论辩原则,除了重点阐明立破的形式与方法之外,非常关注论辩与逻辑的关系,以及论辩中所常用的语义、语用问题等。新因明主要是对古因明的论式进行改进,其中仍有丰富的论辩理论。由唐玄奘翻译的《因明正理门论》第一句就是:“为欲简持能立能破义中真实,故造斯论。”能立就是证明,能破就是反驳,论辩就是证明自己的观点、反驳别人的观点,从而形成了以三支论式为核心的论辩逻辑系统。 二、逻辑特征
墨家逻辑与佛家逻辑的逻辑特征同中有异。
先秦是中国逻辑的开端,而墨家逻辑与以后的中国逻辑比较起来,可以看出它是中国古代逻辑史上的高峰。虽然秦以后出现了魏晋鲁胜和清末考据学对古代逻辑的复兴,但仅止于整理、注疏墨辩古籍,揭举其中的逻辑精华而已,并没有
多少创新和发展,因此犹如欧洲人不断回顾古希腊一样,中国人也总是回顾先秦。墨子的逻辑旨在论证非攻、兼爱的主张,后期墨家在逻辑上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同时声明墨辩的根本任务之一是“审治乱之纪”,“处利害、决嫌疑”,这就使它总是与具体的政治伦理捆在一起,与社会治乱问题难解难分,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难以分开,更没能引入变项进行独立学科式的探讨。可见,在总体上墨家逻辑处于一个不成熟、逻辑水平不高的阶段,具有论辩性、初级性、应用性和非形式的特征。
佛家逻辑的思想绵延数千年,虽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其不同的研究特点或倾向性,但其主要特点是与墨辩相同的,即表现为论辩性、应用性、初级性和非形式的特征。古印度因明的前身为以论辩为主题的“论究学”,后来逻辑从其中分化出来并不彻底,也未努力朝纯粹证明的方向发展,逻辑与论辩的联系仍然相当紧密。因明来源于论辩,取材于论辩,并服务于论辩,因此在其专业术语的运用、比量的侧重点、论点的阐述、因明论式的根本性质及过失论的研究方面突出地显现出论辩性特点。因明的应用性,相对于研究纯推论的理论逻辑而言,主要表现为现量研究、哲学认识论、学科论证工具和宗教目的论。因明学的初级性,主要是相对于西方系统化的形式逻辑而言,这集中表现在因明的内涵性、所包含的心理因素、推论的逻辑性质以及逻辑基本规律的认识。[1](P41-59)从总体上看,佛家逻辑是一种内涵性逻辑,缺乏对变项的探讨,重视概念(词项)分析而忽视命题推演,推理论证过程中带有明显的心理因素。而且,绝大部分的因明着作在印度本土都用梵语写成,逻辑家并没有创立一套符号化的人工语言,也从未使用变元,没有通常所说的合式公式、推演规则和变形规则,所有比量与论式都是一个个具体的推理论证实例,使得因明学也具有明显的非形式特征。 两家逻辑特征的不同主要是在逻辑内容侧重点和体系建构方面。墨家逻辑以名辩为中心,先秦几乎所有的逻辑学家都讨论名和辩,这是在反对老庄的“无名”、“无辩”思潮中形成的。老子“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杨朱更直接地说:“实无名,名无实。名者,伪而已矣”,他们认为“道常无名”,有名不仅不自然,而且名往往是乱之所由,用无名来解决名实混淆的现实。庄子接受无名论思想,进而主张无辩,认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辩无胜,所以应当
无辩。墨辩则相反,提倡有名,反对无名,《经说下》云:“彼彼此此与彼此同,说在不异”,“彼,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同时墨辩反对无辩说,详细讨论了辩的对象、性质、作用、方法诸问题,提出辩是判明是非的工具。然而,墨辩在体系上是比较松散的,甚至没有考虑到名、辞、说以及论辩之间的联系。
因明学重在立破,为了更好地进行论辩,佛家详细讨论了甚为规范的论证形式,即宗、因、喻三支论式,这是新因明大师阐述得最为充分和全面的理论,也是他们运用得最多的逻辑方法,尤其是在建立三支论式时讨论的过失论更是无以伦比的。他们还以因三相为核心建构了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新因明体系,如因明的现量论、九句因、名言论、命题论、比量论、三支论式、逻辑规律等都是以因三相为基石的。而且,他们还进一步阐明了因三相内部各相的地位、功用及其关系,使得佛家逻辑体系更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完全性和有效性。这是优于墨家逻辑的。 三、名百论
名作为中国古代逻辑中的基本范畴,指思维的基本单元、概念,亦指语言的基本构成要素。墨家逻辑关于名的理论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主要表现在:第一,揭示名的本质,认为名是对事物的反映(“名,实谓也”、“以名举实”),揭示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第二,提出正名思想,名要有确定性(“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名实要相符、一致(“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正名的基本原则是“以实正名”、“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第三,对名作科学的分类,在外延上分为达、类、私三类,相当于最大类概念、普遍概念和单独概念;在内涵上分为形貌名与非形貌名(具体概念与抽象概念)、居运名和量数名(时空名与数量名)等;从语言表现形式上分为兼名与别名(属名与种名),并以此论述名的逻辑推演,即概念的属种之间的限制和概括。墨辩提出偏有偏无有的分类标准:“牛与马异,以牛有齿、马有尾,说牛之非马也,不可”,因为“有齿”和“有尾”对于牛马来说,“是俱有,不是偏有偏无有”。即以一方偏有、一方偏无有的属性作为分类准绳,并且此属性应该是事物的本质属性。第四,提出语词之名的约定性原则,“君、臣、民,通约也。”名词是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