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下载本文

某小区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③ 在进行项目隐蔽工作之前,承包人应与其他承包人共同确定预埋、预留件、孔、洞、套筒、槽等位置标高,承包人密切配合并安排有足够的时间去完成此项工作; ④ 准确的标高、轴线、定位的点、线由总承包人负责提供给承包人;

⑤ 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偏差对某一专业施工带来影响或对其他专业带来连锁修改,承包人需及时提醒总承包人及其他各承包人。

(13)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各注意事项,配合土建工程施工并服从总

承包人的总体协调:

① 尽早在隐蔽前通知总承包人对土建有影响的事项,如预埋预留、技术复核工作等,因承包人的忽视、失误造成其他承包人或总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须予以补偿。

② 因本专业内容修改会产生其他专业的相应修改,应及时通知总承包人和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以便统一协调;施工中发现图纸与现场不符或与其他专业矛盾,应及时提出,由承包人、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有关单位参加,按确认的指令施工。

③ 承包人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仓在总承包人和发包人指定的地点搭设,如工程需要按进度迁移,应及时迁移腾出场地或作业面。 ④ 不得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

⑤ 不能滥用或破坏总承包人或其他承包人的设施。 ⑥ 承包人物料须作适当的保护措施。

⑦遵守施工现场的统一规定,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作业制度,总承包人提供设施的使用规定等。

⑧在分项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经总承包人检查后方才能交付;承包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提交总承包人统一编码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 (14)对承包人的其它要求:

①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和材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

② 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技术管理骨干(“五大员”)及时到岗到位。

④ 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应承担提供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当承包人必须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试验、试样、检测工作不符

17 / 25

某小区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合现行有关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指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关试验、试样、检测工作,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 在合同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⑥ 承包人的生活、施工垃圾等处置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

⑦ 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立即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一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发包人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设施保留在发包人指定的位置。

⑧ 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⑨ 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

⑩ 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11 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及/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

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

○12 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的档案管理,竣工资料的检查、资料汇总。

○13合同中凡涉及到对承包人要求的约定,无论承包人的行为是否恶意,在执行过程中,只要

承包人发生怠慢、延误或不作为的事实,除已明确了处理方式约定外,发包人现场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均有权责令承包人整改并视情节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 工程施工期限

1. 本工程施工工期自__ 年_ 月_ _日始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计_90_日历天. 2.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18 / 25

某小区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3. 若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 若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5.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 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 工程质量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和规范对承包项目进行施工、安装,工程质量要达到合格以上,乙方要接受质检站及甲方代表的监督与检查,如由于乙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材料、设备等错误所造成的返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2.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乙方通知甲方指派的质检人员进行检查,未经甲方代表签证不得隐蔽,如甲方未按时到场,乙方可自行验收隐蔽,并做好隐蔽记录.如甲方提出复检,乙方应进行复检,如复验合格,所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复验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

3. 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修改,甲方应及时将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交付乙方,作为验收和结算依据.

4. 若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通知书和完整的交工验收资料,甲方接到通知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交验收证书.

第八、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发包人应付工程款采用转账的方式转入承包人专

用账户。

2、已完工程(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的合格产品)进度款(不含设计变更等的调增部分),发包人收到经

监理方确认的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按以下办法支付。 3、支付时间:当月进度款于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支付申请报告及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建安税票,发包人在审核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为:①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80 %拨付。②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专项验收合格并竣工资料归档,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④双方结算完毕且承包人向发包人办妥一切移交手续以及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需要与其他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办理的交接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⑤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的使用、支付及返还按保修期协议执行。

4、签证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在监理工程师确认并经审定后待竣工验收结算后一次性支付,不按进度支付。

19 / 25

某小区消防工程招标文件

第九、 消防工程保修期

消防工程保修期限为贰年,如贰年内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

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贰年后如甲方需要签订长期保修合同,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

第十、工程签证及变更:

1.工程签证:

1.1工程签证应由工程部以《现场工程联系单》的形式向施工方、监理单位安排实施; 1.2对需现场计量而又要隐蔽的工程签证,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公司、发包人共同现场复核确认,同时需拍照作为工程签证附件资料。若因发包人在24小时之内不能到达而影响到承包人施工,则发包人给予承包人工期顺延。

1.3工程签证,发包人须同时由1名现场工程师和1名现场预算员对承包人实施情况在现场共同签字确认,涉及设计变更的需有设计部人员签字。

1.4对于工程签证,承包人应于实施竣工完毕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以《经济签证申请单》的形式申请办理经济签证,并填写《经济签证记录及审批单》,在监理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实施竣工完成后15日内,承包人不持经监理公司审核的经济签证向发包人申请办理的,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该签证工程的结算,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和不予办理该签证工程的结算。

1.5承包人办理经济签证须采用发包人要求的统一的经济签证格式,其它格式一律无效。本工程的签证未经发包人审批(必需加盖发包人的行政公章方为有效)一律不计入结算款。不符合本约定的《现场工程联系单》和《经济签证记录及审批单》一律不计入结算款项,如承包人已施工,则视为承包人同意施工的工程不计入结算款。

1.6工期签证:设计单位及发包人提出的一般性变更、经确认的工程技术核定方案,不予办理工期签证;重大变更施工工期(关键线路)超过4天者(不含4天),由承包人据实办理工期签证。承包人应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需签证的工期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公司、发包人确认。逾期不申请办理,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发包人不予认可和不予办理。

2.工程变更:

2.1承包人有义务在开工前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图,并找出有经验的施工承包人有能力应该发现的图纸问题。在施工前10天应发现图纸设计中出现错、漏、碰等问题,施工时才发现的该类问题,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增加造价的要求,减少的造价,发包人按实扣除。

2.2发包人签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为承包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放施工蓝图、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单(变更单、变更联系单)以及相关法律认可

20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