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五版) 下载本文

B.3.2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B.4.1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卸报审表 B.5.1 监理通知回复单( 类) B.5.2 工程复工报审表

B.5.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B.5.4 施工单位通用报审表

C类表

C.0.1 工程联系单 C.0.2 工程变更单 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三、各类表式使用说明

A类表表式说明

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以及相应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抄送施工单位。本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印章和项目监理机构用章的样章。

A.0.2 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对当天气候及现场情况、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 1、记录当日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有关事项:

1) 施工现场巡查、旁站、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情况(包括口头通知、协调等)。 2) 各种工序验收情况(包括测量放线等)。

3) 除工序以外的施工单位各种报验报审情况(如混凝土浇筑报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

备报验、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报审、施工方案报审、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进度报审、工程费用报审等各种报审)。

4)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专项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审核、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纠

违措施等)。

5) 召开的各种会议(注明详情见会议纪要)。

6) 异常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如质量安全事故、停复工、索赔等)。 7) 其他应记录的主要工作事项。

2、日志记录的各事项的处理须闭合。记录内容较多可添置附页(可在表格的背面)。 3、大中型项目宜分标段(或片区)、分专业填写,具体划分范围由总监理工程师决定。 4、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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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理日志应及时填写,并保持原始记录的真实性。

A.0.3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可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已掌握的工程信息,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并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的内容、审核等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2条的规定,并应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A.0.4 监理实施细则

对于专业性较强、具有一定难度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编制、审核等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3条的规定。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时间应在施工方案审批通过后,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始前完成。

A.0.5 工程开工令

建设单位对《工程开工报审表》签署同意开工意见、且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均已办妥后,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开工令》。工期自《工程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基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工程开工应由建设单位批准。由此,开工令亦可由建设单位签发,但必须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在专用条件中或在开工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予以书面约定。

工程建设中,任何一方发生了违法开工的行为,项目监理机构宜视具体情况,采用工程联系单、监理备忘录、工程暂停令、监理报告予以提醒或制止。

A.0.6 旁站记录表(通用)

本表适用于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活动的实时记录。本表为旁站记录的通用表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不同的旁站对象,设计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旁站记录表式。旁站人员应将旁站部位的施工和监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及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

A.0.7 会议纪要

本表适用于第一次工地会议(A.0.70)、工地监理例会(A.0.71)、专题会议(A.0.72)和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会议(A.0.73)的参加单位、人员与会时签名用。会议主要内容及结论写在附页上。

A.0.8 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按月向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提交的,反映在本报告期内工程实施情况、监理工作情况、施工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下月监理工作重点等的书面报告。监理月报每月月底提交,报告期宜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规模与特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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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图片等内容,如表格各栏不够填写,可增加附页。

A.0.9 工程款支付证书

本表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经建设单位签署审批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后,根据建设单位审批意见签发本表作为工程款支付的证明文件。支付证书应明确施工单位申报款、经审批的应得款、本期应扣款、本期应付款等数额。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时限。

A.0.10 监理通知单( 类)

本表是项目监理机构通知施工单位应执行的、除工程暂停以外的涉及质量、造价、进度、安全文明、工程变更和其他有关事项的用表。监理通知单中应明确施工单位应执行事项的内容和完成的时限以及要求施工单位书面回复的时限。

该表使用频率高,应注意用词准确明晰,逻辑严密,资料闭合。

A.0.11 工程暂停令

本表是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下达工程暂停指令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6、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签发工程暂停令应注明暂停部位及范围。一般情况下,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与建设单位沟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如监理机构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施工单位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如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沟通工程暂停事宜时,建设单位不同意停工,监理机构认为必须停工的,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如工程仍未停工,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发工程联系单或监理备忘录,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工程暂停期间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理好因工程暂停引起的各类问题,确定工程复工条件。

A.0.12 工程复工令

本表是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项目监理机构通知施工单位恢复施工的用表。工程复工令签发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使用《工程复工报审表》申请复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复工报审表》予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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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本表指令施工单位复工。

A.0.13 监理备忘录

本表为项目监理机构就有关建议未被建设单位采纳或监理通知单的应执行事项施工单位未予执行、已成事实且造成一定的或可预见的后果时的最终书面说明。备忘录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也可抄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A.0.14 监理报告

当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停工,而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时,项目监理机构可使用该表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不得拒绝接收。情况紧急时,监理机构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信手段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随后报送书面报告。“监理报告”应附相关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文件资料。

A.0.15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本表是由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时用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并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施工单位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竣工预验收情况(验收内容及符合情况)。 3、竣工预验收的监理结论。 一般还应有以下附件:

附件(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理核查记录表。

附件(二):单位(子单位)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及

监理检查记录汇总表。

附件(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监理检查记录。 附件(四):监理抽检/见证试验情况汇总及说明。 附件(五):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表。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

对于重要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亦应及时编制相应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与5.0.3条款所含内容编写。

A.0.16 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是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后,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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