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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9 发布 Q/CSG-GXPG

广西电网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Q/CSG-GXPG212001-2014

广西电网综合停电管理细则

2014-02-10 实施 广西电网公司 发 布

目 次

1 总则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职责 ............................................................... 2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 5 5.1 综合停电策略管理 ................................................... 5 5.2 综合停电计划管理 ................................................... 7 5.2.1 年度停电计划管理 ................................................. 7 5.2.2 月度停电计划管理 ................................................. 9 5.2.3 周停电计划管理 .................................................. 10 5.2.4 停电计划变更管理 ................................................ 11 5.2.5 计划执行闭环管理 ................................................ 11 5.3 非计划停电管理 .................................................... 11 5.3.1 临时停电管理 .................................................... 12 5.3.2 紧急停电管理 .................................................... 13 5.3.3 故障后抢修停电管理 ............................................... 13 5.4 停电申请管理 ...................................................... 14 5.4.1 停电申请的填报管理 ............................................... 14 5.4.2 停电申请的审批管理 ............................................... 15 5.5 停复电过程管理 .................................................... 15 5.5.1 停电前准备管理 .................................................. 16 5.5.2 操作管理 ....................................................... 16 5.5.3 停电工作许可管理 ................................................ 16 5.5.4 停电工作终结“预汇报”管理 ........................................ 16 5.5.5 停电延期及取消管理 ............................................... 17 5.5.6 工作终结送电管理 ................................................ 17 6 检查与考核 ........................................................ 17 6.1 分析评价 ......................................................... 17 6.2 考核要求 ......................................................... 18 7 附则 .............................................................. 18 附录A:停送电时间分解图 ............................................... 19 附录B-1:年度综合停电计划编制与审核流程图 ............................... 20 附录B-2:月度综合停电计划编制与审核流程图 ............................... 21 附录C:停电申请票填报与审批流程图 ...................................... 22 附录D:故障及缺陷处理停电管理流程图 ..................................... 23 附录E-1:重大停电工作审批单 ............................................ 24 附录E-2:电网停电计划变更单 ............................................ 25 附录E-3:电网输变电设备临时停电申请单 ................................... 28 附录E-4:电网配电设备临时停电申请单 ..................................... 30 附录E-5:电网设备重大缺陷及故障后抢修临时停电公告单 ....................... 33 附录F-1:地区电网(含县级)停电计划填写规范 .............................. 34 附录F-2:地区电网(含县级)停电申请票填写规范 ............................ 36

附录G:综合停电各项指标统计说明 ........................................ 39 附录H:停电分析表 .................................................... 40 附录I:220kV及以上主网设备月度停电计划超出额定时间情况说明表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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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综合停电管理细则

1 总则

1.1 本细则明确了广西电网、地区电网及县域电网所辖区域内电力设备综合停电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2 本细则适用于广西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及县级供电企业三级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输、变、配电设备的综合停电管理工作。属南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管设备的停送电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859-2011、GB26860-2011)全文

《南方电网系统运行计划管理规定》(Q/CSG210002-2013)第三章第一节 《中国南方电网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2010年整合版)全文 《中国南方电网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2010年整合版)全文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 2 1003-2008)第8、11、14条 《中国南方电网电气操作导则》(2010年整合版)全文

《南网总调直调系统设备检修申请单批复工作流程》(调运[2010]30号)全文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6.4.1要素

《广西电网公司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Q/CSG-GXPG212021-2011)全文 《广西电网公司配电电气工作票技术标准》(Q/GXD 102.201-2010)全文

《广西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2008版)》(Q/CSG-GXPG212017-2011)第8、11、14条

《广西电网设备检修申请单管理规定》(中调方(2010)283号)全文 《变电操作定额指导意见》(桂电生函〔2013〕100号)全文

《广西电网公司配电设备操作时间定额指导意见》(桂电生函〔2013〕122号)全文 《地区电网生产运行与市场营销信息沟通实施指导意见》(桂电营[2012]69号)全文 3 术语和定义

3.1 综合停电:统筹主配网设备预试定检、设备消缺、技改大修、基建施工、业扩接火等工作内容,实现合并停电、转供电、带电作业、状态检修、时间定额管理和重大停电管理,与年月度停电计划的有机结合,力求尽量减少设备停电时间及次数的管理措施。 3.2 停电计划优化:根据停电时户数指标,对年度停电计划按照优先级依次采取“状态检修、工程停电定额管理、转供电管理、合并停电事件、带电作业、重大停电事件管理”等六大措施,确保年度计划停电的时户数控制在年度指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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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计划停电:是指电网设备列入年、月、周计划进行的维护、试验、改造以及施工等安排的停电工作。

3.4 非计划停电:除计划外的其他停电工作,如因设备缺陷、设备故障、设备临检等临时安排的停电。包括临时停电、紧急停电、故障抢修三类。

3.5 停电申请票(检修申请单):电网运行设备进行停电工作前,由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向调度部门提出停电申请的书面依据。

3.6 重大停电工作:指停电影响时城市时户数超过100时·户、农村时户数超过200时·户的停电工作,或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认定的停电影响较大的工作。

3.7 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指担负着所辖电网调度调管范围内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设备运行、检修、维护职责的单位(部门),包括主网运行维护部门(电厂、超高压局、供电局输变电管理部门等)和配网运行维护部门(供电分局、县级供电企业、供电所及专线用户等)。

3.8 工程管理部门:供电企业技术改造或修理项目、基建工程、配网改造工程、客户工程等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例如,各级基建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农电管理部,以及承担部分工程管理职责的供电局的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等。

3.9 外单位:与供电企业无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修、施工、试验、勘测等工作的单位。

3.10 施工单位:与供电企业无行政隶属关系,在供电企业所属电力设备上开展、实施各类停电施工作业的单位。 4 职责

4.1 系统运行部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各级调度机构统称“调度”,下同)

4.1.1 是电网综合停电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所辖网区设备年度、月度、周综合停电计划的优化,指导和督促各级单位执行本细则。

4.1.2 负责所辖网区综合停电统筹及综合停电规范化管理,负责控制重复停电、非计划停电和延时停送电造成的无序工作及用户用电损失。

4.1.3 负责组织召开所辖网区年度、月度停电协调会议并发布停电计划。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做好预安排计划停电对供电可靠性指标影响的统筹协调和预控工作。

4.1.4 负责批复所辖网区电网设备检修申请单,提出调度管理要求。对检修情况下的系统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并提出并落实电网风险控制方案。

4.1.5 各级调度负责向上级调度提交涉及其管辖范围的停电计划及停电申请票(检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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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负责协调与其他网区联网设备的停电工作。 4.1.7 负责组织、指挥调管范围内相关停、送电操作事宜。

4.1.8 负责定期统计、分析、通报所辖网区综合停电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与考核意见。 4.1.9 参与所辖网区各类基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综合停电管理工作,在项目可研阶段即做好停电风险分析和风险预控工作。

4.2 生产设备管理部门(简称“设备部”,下同)

4.2.1 负责制定分解所辖网区年度、月度供电可靠性指标,合理分配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停电损失时户数指标,并监督执行情况。

4.2.2 负责审核所辖网区年度停电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组织协调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开展年度停电计划优化工作。

4.2.3 负责协助调度平衡所辖网区年度、月度的停电计划,并组织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向调度上报平衡后的停电计划。

4.2.4 负责督促所辖网区工程管理部门按期按质完成工程施工、技术改造或修理工作,避免因施工质量、人为责任造成重复停电或延时停送电。

4.2.5 负责审查所属网区设备非计划停电的必要性。供电局、县公司设备部负责审查运行维护范围内各电压等级设备的非计划停电申请,涉及220kV及以上设备的还需交公司设备部审查核实。

4.2.6 负责组织所辖网区重大停电工作管理协调会议。

4.2.7 负责对所辖网区年度、月度综合停电时户数指标进行预安排,并根据设备故障影响对时户数指标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2.8 参与所辖网区项目可研、初步设计阶段审查,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停电配合提出改进意见和风险预控措施。 4.3 计划发展部门

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立项过程的综合停电管理工作,将综合停电管理提前至项目立项阶段。在项目可研设计阶段充分征求调度、设备部门对项目建设停电风险的反馈意见,并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优化,采取不停电、少停电的建设方案,利用带电作业等手段,减少对可靠性指标的影响,并以此为原则指导开展项目的立项、设计工作。 4.4 工程管理部门(包括基建部、设备部、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等)

4.4.1 负责组织做好责任内的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综合停电管理工作,将综合停电管理提前至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在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在确保基建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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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电、少停电的方式,利用带电作业等手段,减少对可靠性指标的影响。

4.4.2 负责组织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调度部门提交责任内工程项目的年度、月度或周停电计划,并对停电计划的正确性负责。

4.4.3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责任内的工程项目涉及运行设备停电的施工方案、设备停送电方案、设备启动试运行方案等相关资料的上报及执行等工作。

4.4.4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按质完成责任内的工程施工工作,避免因施工质量、人为责任造成重复停电或延时停送电。

4.4.5 负责组织审查相关施工方案、设备停送电方案、设备启动试运行方案等。 4.4.6 负责督促和协调施工单位及时、规范地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调度提交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设备停电方案、停电计划、新设备启动试运行方案及相关资料。 4.4.7 负责审核、控制责任内工程项目的非计划停电工作,审核非计划工作必要性、紧迫程度和对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影响。

4.5 市场营销部门(包括各级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县公司等)

4.5.1 负责组织落实客户工程涉及电网设备停电的协调工作,组织上报客户设备检修涉及电网设备配合停电的检修工作计划。

4.5.2 参与综合停电平衡会,审核涉及用户的停电、错避峰的工作,组织开展重要客户停电预协商工作,及时反馈客户意见。

4.5.3 负责审核涉及客户停电的非计划停电工作等。

4.5.4 负责组织做好停电信息沟通,及时向客户发布停电公告及停电信息。供电局营销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县公司发布停电公告及信息。 4.5.5 负责组织做好重大停电事件的客户解释工作。

4.5.6 供电分局、县公司应做好客户停电时间影响的测算和预控工作。

4.6 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包括供电局及县级供电企业设备运维部门、发电厂、超高压局等)

4.6.1 负责本部门(单位)所辖设备的停电计划优化工作,开展计划停电对供电可靠性指标影响的测算和预控工作,编制并向调度报送停电计划。

4.6.2 负责全面管控本部门(单位)可用供电可靠性指标,严格控制计划停电工作损失时户数不超指标。

4.6.3 负责控制所辖范围内的重复停电、非计划停电及延时停送电,审核重复停电、非计划停电工作的必要性、紧迫程度和对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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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参与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综合停电管理工作,在项目立项、设计及施工各阶段,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停电开展风险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风险预控措施。在确保基建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采用不停电、少停电方式,利用带电作业等手段,减少对可靠性指标的影响。 4.6.5 负责组织因所辖设备停电引起其他部门设备停电的协调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应的停电计划。

4.6.6 负责对本部门(单位)所管辖设备重大停电工作进行审核、报送。

4.6.7 负责及时、规范地向调度提交本单位的施工方案、设备停电方案、转供电方案、新设备启动试运行方案等相关资料。

4.6.8 负责及时、规范地向调度提交所辖设备停电申请。

4.6.9 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年、季、月停电情况分析并上报调度。 4.7 施工单位

4.7.1 负责按要求编制及上报本单位的年、月、周停电施工计划,做好供电可靠性指标影响的测算,对工作必要性及停电时间、范围的正确性负责,配合做好合并停电工作。 4.7.2 负责及时、规范地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调度提交施工方案、设备停电方案、新设备启动试运行方案等相关资料。

4.7.3 负责及时、规范地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提交设备停电申请。

4.7.4 组织和协调好本单位的停电施工工作,确保施工班组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避免出现重复停电及延时送电。

4.7.5 参加综合停电协调会,协调停电安排。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综合停电策略管理

5.1.1 综合停电计划应按照“状态检修、工程停电定额管理、转供电管理、合并停电事件、带电作业、重大停电事件管理”六个措施进行优化。原则上第一次结合状态检修、工程停电定额管理、转供电管理进行优化;第二次结合合并停电事件、带电作业进行优化;第三次结合重大停电工作管理进行优化。涉及用户停电的,确保年度计划停电时户数控制在年度指标内,减少重复停电事件。

5.1.2 除故障检修、重大及以上缺陷处理外,原则上各电压等级供电设备每年仅可预安排停电1次。

5.1.3 计划性停电时间,城市用户原则上每次不超过6小时,农村用户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0小时。涉及用户停电的工作,原则上应在18:00前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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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编制综合停电计划时,应遵循“先算后停”原则并合理制定转供电方案,严格按可靠性指标控制停电损失时户数,不允许出现停电预安排损失时户数超出计划指标的情况。 5.1.5 输电设备停电要服从发电厂设备停电,即在发电设备检修和出力受阻时同时安排输电设备检修(水电厂出线的停电检修,宜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变电设备要服从输电设备,及输电设备检修时安排变电设备检修;下一级电压设备要服从上一级电压设备,即在上一级电压设备检修时安排下一级电压设备检修;二次设备要服从一次设备,即一次设备检修时安排二次设备的检修、检验等。

5.1.6 110kV及以上重要线路的停电,宜安排在每年11月至次年4月间进行。对于积污严重并有可能发生污闪的设备停电,应安排在雨季前停电处理。在法定节假日、重要保供电、恶劣天气期间,尽量避免安排风险较大的设备停电工作。对于年内有基建项目计划的,可考虑根据基建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及工程实施的实际进度优化停电安排。

5.1.7 工程管理部门的年度、月度工程计划停电需求及变更,应及时提交至设备运维部门(单位),涉及主、配网设备同时停电的,应同时提交主、配网设备运维部门(单位)。各设备运维部门须做好各类工程计划及检修计划的整合优化和本部门可靠性指标估算控制,并协同工程管理部门优化施工方案及制定提高可靠率的措施。

5.1.8 主网设备停电需要配网转供电或用户停电的,由主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向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提交停电用户核算申请,由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协助确定配网转供电方案及停电用户情况。主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上报停电计划时应附转供电方案和停电用户清单,并负责协调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配合上报配网线路停电计划。

5.1.9 主网设备停电不影响配网设备的,主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统筹年内各项停电工作需求,优化停电计划安排,避免重复停电。主网线路及各侧变电站归属不同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的,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间应提前协调,尽可能同时安排停电,避免重复停电。

5.1.10 配网设备停电,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测算停电对可靠性指标影响,必须确保停电计划损失时户数控制在本部门(单位)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范围内。配网线路工作中停电设备归属不同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的,由主要开展工作的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负责停电计划的合并和报送调度,并全面跟踪督促相关停电工作按期按质按时量开展,避免配合不当造成工作延误或重复停电。

5.1.11 综合分析主、配网停电对重要用户的影响以及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通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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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网协同检修方式优化施工方案、避免或减少重复停电、采取带电检修等方式减少相关工作对重要用户的影响。在重要用户一路电源检修时,应避免同时安排影响该用户另一路各级供电电源的检修。

5.1.12 所有涉及电网运行设备的停电工作原则上都必须报送停电计划,工程管理部门和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须加强停电工作的计划管理,严控非计划停电工作。 5.1.13 发生设备故障或紧急缺陷时,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立即安排故障抢修或紧急停电,并综合考虑电网运行情况、紧急条件、工作要求及风险情况,安排故障后设备检查等。

5.1.14 停电计划及停电申请必须执行《电网停电计划填写规范》(附录F-1)及《电网停电申请单填写规范》。

5.1.15 停电时间的审批,应充分考虑停电申请停、送电操作及工作时间的合理分配。参照广西电网公司《变电操作定额指导意见》和《广西电网公司配电设备操作时间定额指导意见》的参考值安排停送电操作时间;工作时间以经运行维护部门审核的计划工作时间为准。停送电时间分解图详见附录A。

5.1.16 除电力调度管理规程规定不需填写操作票的情况外,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操作票执行,操作票应依据停电申请票、方式单填写,具体要求按《中国南方电网电气操作导则》及电力调度管理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5.1.17 执行转供电时在合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合环转供电,转供后不造成运行电网元件超过额定负载能力。如不满足合环操作条件的,应采取停电转供电方式。 5.2 综合停电计划管理 5.2.1 年度停电计划管理

5.2.1.1 年度停电计划的编制、审核及报送

a)年度停电计划填报内容为次年6kV及以上基建工程、技改大修、设备检修、维护、配网改造、客户工程、市政工程及设备消缺等各类停电工作。涉及南网总调管辖设备的,应包括当年第四季度及次年全年的设备停电计划。涉及广西中调管辖设备的,每年上报未来三年的设备停电计划。

b)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对所辖设备进行停电计划优化,编制的年度停电计划时应测算停电对可靠性指标影响,必须确保年度计划停电时户数控制在年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的70%以内。主网设备停电需要配网转供电或用户停电的,主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需向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提交停电用户核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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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涉及总调、中调管辖设备的年度停电计划,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应于每年11月15日前,向本单位设备部提交下一年度的设备停电检修计划及工程项目计划,设备部在11月底前完成审核年度计划工作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对可靠性指标的影响情况。

d)涉及总调、中调管辖设备的年度停电计划,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每年9月15日前上报至本单位设备部,经设备部审核后于9月22日前交地调进行平衡。地调必须于9月底前将年度停电计划上报总调进行平衡;于10月15日前上报中调进行平衡。涉及超高压局、统调电厂、大用户(220kV电压等级)管辖设备的停电检修,由该单位负责统筹平衡后直接上报中调、总调平衡。

e)县域电网涉及地调管辖设备的年度停电计划,县级供电企业设备部审核工作必要性和对可靠性指标影响后,于11月25日前交县调进行平衡。县调于11月30日前将平衡结果上报地调。

f)主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在每年5月对本年度的停电计划进行调整,5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设备部审核,涉及中调的停电计划须于5月20日前上报中调。

g)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在每年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对年度停电计划进行调整,调整计划应考虑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影响,调整后的计划报本单位设备部审核。

h)第二季度调整后计划停电时户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部门(单位)年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的80%,第三季度不得超过85%,第四季度不得超过90%。 5.2.1.2 年度停电计划的平衡

a)年度停电计划由各单位设备部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交至调度,调度于12月10日前组织召开年度停电计划平衡会,协调、平衡年度停电计划工作。各单位设备部、营销部、工程管理部门、设备运行维护部门、施工单位应派人参加。

b)年度主网调整计划由本单位设备部审核后,于6月5日前交至调度,调度于6月15日前组织年度主网停电计划调整平衡。

c)年度配网调整计划由本单位设备部审核后,分别于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交至调度,调度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年度配网停电计划调整平衡。

d)调度平衡年度停电计划时,对超出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范围的工作不予安排,由本单位设备部与工程管理部门协调优化并确保不超出年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后,方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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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年度停电计划的发布

a)每年12月30日前由调度发布次年年度停电计划。

b)每年6 月30日前由调度发布主网调整后的年度(下半年)停电计划。

c)每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前由调度发布调整后的配网年度停电计划。 5.2.2 月度停电计划管理 5.2.2.1 月度停电计划的编制

a)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根据年度停电计划编制月度停电计划,未纳入年度停电计划的停电工作,除停电损失时户数小于20时·户的客户工程、市政工程或设备消缺外,原则上不能在月度停电计划中新增安排。

b)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报送月度停电计划时,应测算停电对可靠性指标影响,必须确保月度计划停电时户数不超出当月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

c)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须于每月16日前将经本部门平衡审核后的月度停电计划提交地调,涉及配网转供电的,应附相应转供电方案;涉及带电作业配合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须于每月13日前将停电方案送到带电作业管理单位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将计划递交至调度。

d)涉及超高压局、统调电厂、大用户(220kV电压等级)管辖设备的停电,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负责统筹平衡后再上报中调、总调。

e)地调必须在每月18日前完成中调管辖设备停电计划上报,每月23日前完成总调管辖设备停电计划上报。

f)对于重大技改大修工程(涉及设备启动试运行)、基建工程、配网工程或工期超5天的220kV主网设备停电工作等,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需在上报停电计划同时附施工方案。

g)超过1天的220kV母线停电工作,超过3天的220kV线路停电工作,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需在上报计划时附上《220kV及以上主网设备月度停电计划超出额定时间情况说明表》(附录I)。

h)涉及重大停电工作的,每月16日前,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向本单位设备部报送下月度《重大停电工作审核单》(附录E-1)并附具体施工方案,由本单位设备部组织对重大停电工作进行审核。 5.2.2.2 月度停电计划的审批

a)地调每月21日前组织召开停电计划平衡会,协调、平衡月度停电计划工作。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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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设备部、营销部、工程管理部门、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施工单位应派人参加。

b)客户工程、市政工程停电工作应列入年度停电计划中(或经年度停电计划调整后),方可列入月度停电计划安排。对于停电影响小于20时·户的上述工程及设备消缺,可在月度平衡会经审核后,纳入月度计划内安排。对超出当月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范围的工作不予安排,由本单位设备部与工程管理部门协调优化并确保不超出月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后,方可安排。

c)每月21日前,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将下月《220kV及以上主网设备月度停电计划超出额定时间情况说明表》(附录I)提交地调。每月24日前,地调汇总上报中调。

d)各单位设备部须在每月23日前汇总审核《重大停电工作审核单》(附录E-1),交本单位生产主管领导同意后,调度方可批复相关停电计划。

e)县级供电企业涉及地调调管设备的月度停电计划编制、审批时间均应较上述规定时间提前2个工作日,并经县调于每月16日前报送地调。 5.2.2.3 月度停电计划的发布

调度应在月度停电平衡会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月度综合停电计划。 5.2.3 周停电计划管理

5.2.3.1 周停电计划的编制及审核

a)周计划原则上由月度计划分解生成。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与本单位设备部、调度协调后,可增加以下类型的工作:

? 变电站电容器、站用变、备用间隔停电工作; ? 双母接线方式变电站的单个母线PT间隔停电工作; ? 不涉及用户停电时户数的配网线路客户工程、市政工程; ? 不涉及用户停电的设备重大缺陷消缺工作。

b)每周星期三12:00前工程管理部门将补充周停电计划提交至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月度停电计划,于每周星期四12:00以前进行内部平衡审核后,向调度提交周停电计划调整。

c)县级供电企业涉及地调调管设备的周停电计划编制、审批时间均应较上述规定时间提前1个工作日,并经县调于周三前报送地调。

d)供电局涉及总调、中调调管设备周停电计划的变更,应经地调于周三前报送至总调、中调。

5.2.3.2 周停电计划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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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调度每周五12:00前发布平衡后的周停电计划(含两周)。

b)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根据周停电计划进行双电源用户转用电预通知。 5.2.4 停电计划变更管理

5.2.4.1 已经发布的停电计划不能随意变更调整。无法执行停电计划时,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提前与调度协调安排停电计划变更并履行停电计划变更手续。涉及用户停电的停电计划变更,调度应及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及直调用户。

5.2.4.2 对于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停电计划变更,可不办理变更手续,由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与调度协调变更事宜。调度根据计划调整及时发布计划变更通知并通知相关双电源用户。

? 系统运行条件影响 ? 天气变化 ? 保供电任务 ? 设备紧急缺陷 ?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5.2.4.3 除以上原因外造成停电计划无法执行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在原批准停电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上向调度申请停电计划变更。 5.2.4.4 计划变更流程及要求

a)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填报《电网停电计划变更单》(见附录E-2),并经审批后由调度拟定变更时间,主网设备停电计划及重大停电工作计划变更经本单位生产主管领导批准。

b)停电计划变更手续需在原批准停电时间前1个以上工作日完成。涉及用户停电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及时通知相关用户及客户服务中心。

5.2.4.5 完成停电计划变更流程后,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在批准停电时间前3个工作日完成停电计划调整,提交调度发布。

5.2.4.6 计划变更后的计划停电时间,只能在当月时间范围内调整;如当月无法完成,该计划应办理取消,并在满足工作条件时重新申报月度停电计划。 5.2.5 计划执行闭环管理

5.2.5.1 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在停电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停电计划执行情况的闭环填报。 5.3 非计划停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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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临时停电管理

5.3.1.1 输变电设备的临时停电申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输变电设备的临时停电申请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办理完毕《电网输变电设备临时停电申请单》(见附录E-3),工程管理部门需审核临时停电紧急、必要性,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人员配置和工作量等是否合适并测算停电对可靠性指标的影响,本单位设备部核实停电对可靠性指标的影响,营销部审核对用户的影响,调度评估对电网运行的风险影响,并经上述部门签字同意并盖章后,经单位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b)涉及总调、中调管辖设备的临时停电,须完成上述申请流程,并由地调上报总调、中调,经公司设备部及系统运行部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

c)县域电网涉及地调管辖设备的临时停电,须完成上述申请流程,后经地调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d)完成临时停电申请流程后,须立即向调度递交停电申请票。 5.3.1.2 配电设备的临时停电申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提交《电网配电设备临时停电申请单》(见附录E-4)。

b)涉及到用户停电时,须经本单位设备部、营销部分别签字盖章同意,调度拟定批准停电时间,停电损失时户数指标超过20时·户的须经单位生产主管领导批复。

c)涉及带电配合的工作需经带电作业管理单位确认带电作业时间,并得其签字盖章同意。

d)调度批复停电时间后,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须将涉及用户停电的临时停电申请单转给客户服务中心;涉及带电作业配合的须将临时停电申请单转给带电作业管理单位;涉及重要用户停电的工作,按照停电范围拟定用户停电通知单,并取得所有用户书面同意,与临时停电申请单一同交回调度。

e)非计划停电工作临时停电申请流程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办理完毕。 f)完成临时停电申请流程后,须立即向调度递交停电申请票。

5.3.1.3 县域电网涉及地调调管范围的临时停电,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地调报送相应电网设备临时停电申请单及提交停电申请票。

5.3.1.4 临时停电申请超出当月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范围的工作不予安排,由本单位设备部与工程管理部门协调优化并确保不超出月度预安排停电指标的,方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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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紧急停电管理

5.3.2.1 紧急缺陷可采取口头申请的方式,由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直接向值班调度员申请办理。

5.3.2.2 重大缺陷停电检修,可不办理5.3.1中相关的临时停电申请手续,应由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与调度运行方式专责沟通,确定停电时间后,提前2个工作日以上向调度递交重大缺陷处理(非计划)停电申请票(涉及中调管辖设备的重大缺陷处理(非计划)停电申请票由地调于提前1个工作日11:00前审核并递交至中调)。不满足办理停电申请票条件,又必须尽快处理的,在与调度运行方式专责确认后,可以按紧急缺陷口头申请值班调度员停电处理。

5.3.2.3 涉及用户停电的重大缺陷处理,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在提交停电申请票的同时,须按《电网设备重大缺陷及故障后抢修临时停电公告单》(附录E-5)格式,将停电范围及时间告知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按临时停电进行公告。工作前1日由值班调度员与客户服务中心落实已进行停电公告后,方可正式安排停电。 5.3.3 故障后抢修停电管理

5.3.3.1 主网设备故障或紧急缺陷停电处理预计超过8个小时,设备仍无法恢复送电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必须在设备停电后1个工作日内向调度提交故障后抢修(非计划)停电申请票,调度在接到停电申请后应立即审核批复。

5.3.3.2 配网设备故障或紧急缺陷停电连续处理超过8个小时的,在工作负责人、安全措施、工作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可不办理停电请票,但需与调度履行许可手续。

5.3.3.3 电网设备故障或紧急缺陷停电解开物理连接,设备修复后需停电重新接回,造成运行方式变化或用户停电的,可不办理5.3.1中相关的临时停电申请手续,但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必须在工作开始前1工作日内15:00前向调度提交故障后抢修(非计划)停电申请票。

5.3.3.4 涉及用户停电的故障后抢修,为减小停电对用户产生的影响,宜考虑安排在23:00以后或在非用电高峰时段工作。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与调度运行方式专责沟通,确定停电时间后,提交故障后抢修(非计划)停电申请票,并及时按《电网设备重大缺陷及故障后抢修临时停电公告单》(附录E-5)格式,将停电范围及时间告知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按临时停电进行公告。停电前由值班调度员与客户服务中心落实已进行停电公告后,方可正式停电。

5.3.3.5 故障后抢修工作,如遇节假日或非正常上班时间,无法满足申请单递交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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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由调度运行方式专责与值班调度员沟通后,按口头申请的方式处理,必要时可故障处理告一段落后补办停电申请单。 5.4 停电申请管理

5.4.1 停电申请的填报管理

5.4.1.1 下列停电工作可采用口头申请:

? 故障抢修,8个小时内可以恢复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安全措施、工作范围不变的

配电设备连续故障抢修超过8个小时,可按《广西电网公司配电电气工作票技术标准》执行,不用填报书面申请)。

? 线路带电作业(除需用户停电配合的工作、涉及运行系统变更的工作、涉及需调

度安排运行方式的新设备接入工作外)。

? 设备发生故障或出现紧急缺陷,需要紧急停电检修的工作。

? 在停电范围不变、安全措施不变、停电工期不变的情况下,临时增加的不可预见

工作或配合工作。

? 继电保护和安自装置更改定值工作,不改变电网运行方式的。 ? 停电工作完成后发现设备缺陷不能送电的处理工作。

? 发生故障的配网设备,与电网解开并经处理后重新申请接入电网运行,需要设备

停电但不造成电网运行方式变化和用户停电的。

? 不影响电网正常运行的单一开关、保护或安自装置的配合操作申请。

5.4.1.2 口头申请的停电工作原则上应在8个小时内结束,如果当天不能结束且造成重大电网运行方式变化的,必须补办书面申请(配电设备连续工作除外)。 5.4.1.3 口头申请原则上应由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 5.4.1.4 停电申请票应由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向调度提出。

5.4.1.5 停电申请票填写人必须经过考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申请;停电申请票申请单位签发人必须由具有申请资质的人员担任,人员名单由申请单位审核,报调度和设备部备案。 5.4.1.6 外单位施工的停电申请,由该单位填票人填写,审核人审核后,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提交。

5.4.1.7 县级供电企业的停电工作涉及地调管辖设备的,停电申请票需经县级企业内部审核,并经县调运行方式专责会签后,提交地调审批。

5.4.1.8 发电厂、专线用户管辖设备的停电申请,可通过公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传至调度,由调度确认停电内容,安全措施及停电时间后,代为填写申请票;也可委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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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的施工单位,持书面委托书直接到调度办理。需电网设备配合停电,需由电网企业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会签后递交至调度审批。

5.4.1.9 涉及接在电网公用线路上的支线用户(支线为用户管辖)设备的停电申请,需由用户向公用线路管辖部门提出申请,经公用线路管辖部门审核后,并按本细则中电网设备停电计划及停电申请票的要求执行。

5.4.1.10 停电申请票须按以下申请期限申请:

a)计划停电申请票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

b)临时(非计划)停电申请票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涉及总调、中调的检修申请单须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

5.4.1.11 停电申请单位提交停电申请票时,对于重大技该大修工程(涉及设备启动试运行)、基建工程、配网工程等工作提前5个工作日将经审核批准的停电施工方案交达调度。涉及新、改建设备投运,则需按相关设备投运要求提前向调度提交新、改建设备启动试运行方案。

5.4.2 停电申请的审批管理

5.4.2.1 口头申请由值班调度员口头批复。 5.4.2.2 停电申请单须按以下申请期限批复:

a)计划性停电申请票,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必须提前4个工作日将会签审核后的停电计划申请单递交至地调审批;临时停电申请票,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涉及总调、中调的检修申请单须提前4个工作日)将会签审核后的临时停电申请票提交至地调审批。

b)计划停电申请票,调度原则上应在停电工作前2个工作日批复(涉及总调、中调管辖设备的,由地调提前3个工作日11:00前批复及递交至相应调度)。临时停电申请票原则上应在停电工作前1个工作日批复(涉及总调、中调管辖设备的停电申请单,由地调提前3个工作日11:00前批复及递交至相应调度)。

c)重大缺陷处理和故障后抢修的(非计划)停电申请票,调度在接到停电申请票后应立即审核批复。

5.4.2.3 停电申请票经批复后,方可由值班调度员执行相关停、送电操作及工作许可事宜。 5.4.2.4 停电申请单位应主动登录信息系统查阅停电申请票的批复内容及情况。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每日自行查阅停电申请票的批复情况,及时做好停电准备安排。 5.5 停复电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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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停电前准备管理

5.5.1.1 停电作业前相关申请单位,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根据调度发布的电网安全风险预警通知书做好相关风险预控措施及设备维护、消缺,并将风险响应报送调度。如未及时反馈,调度可取消或推迟停电工作。

5.5.1.2 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操作人员(包括配合带电作业人员)应在停电申请票批复的开始停电时间前及工作结束前到达相应的操作现场并做好停、送电操作准备。 5.5.1.3 值班调度员每日20:30前应将次日待执行的停电申请票的批复情况通知相关停电操作执行单位和已签署调度协议的用户,并及时好调度预指令准备工作。

5.5.1.4 多项停送电操作或涉及多个地点的操作时,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按调度要求,根据操作量和设备地理位置分布情况适当分组,拟定各组的操作接令人,并报告值班调度员。 5.5.2 操作管理

5.5.2.1 值班调度员必须按照批复的开始停电时间下达调度操作指令,现场操作人员执行完毕后应立即汇报调度。

5.5.2.2 值班调度员及操作人员在交接班期间遇有操作任务时,由交班人员执行操作,在调度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交班人员不得以交接班为由拒不下令或拒不操作。 5.5.2.3 涉及多个小组的操作时,值班调度员根据分组情况,分别下令给各组的操作接令人,各组操作接令人操作完毕后分别汇报值班调度员。

5.5.2.4 操作过程中,现场操作人员如遇到缺陷或非本身原因无法执行操作时,应及时汇报值班调度员,由值班调度员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停止操作,更改工作时间或取消工作恢复送电。

5.5.3 停电工作许可管理

5.5.3.1 按照操作票完成所有停电操作后,方可许可工作,具体要求按《中国南方电网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电力调度管理规程执行。 5.5.4 停电工作终结“预汇报”管理

5.5.4.1 变电停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许可人,再由工作许可人汇报调度值班员。 5.5.4.2 输、配电线路停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 5.5.4.3 预汇报人员应在全部停电工作完成前1小时向值班调度员预报。

5.5.4.4 值班调度员接到工作完工预汇报后,应立即通知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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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5 操作人员接到值班调度员预报通知后,应提前到达操作现场,并做好相应的操作准备。

5.5.5 停电延期及取消管理

5.5.5.1停电工作中发现新的重大缺陷需要处理或非本身原因无法工作的,需延长工作期限时,应按《中国南方电网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广西电网公司配电电气工作票技术标准》要求办理延期手续。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5.5.5.2 批准停电时间为两天及以上,且涉及V级及以上电网风险或总调、中调管辖设备的工作,工作开工后,不能按期结束的,须在原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前一天向调度办理延期手续。

5.5.5.3 办理工作延期后,值班调度员应及时通知相关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客户服务中心等部门。

5.5.5.4 涉及中调管辖设备停电的停电工作延期,需填写《电网计划变更单》(见附录E-2),并经局生产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向调度办理延期手续。

5.5.5.5 如因电网特殊需要,值班调度员可推迟设备停电开始时间或指令已开工的停电设备终止工作,将设备恢复备用或投入运行,并立即通报有关部门及单位。该工作可按已批准工作时长在当日内推迟开工或由调度另行安排。

5.5.5.6 由于气候条件、工前准备不足等原因不具体开工条件的工作,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应在批复的开始停电时间前1个工作日向值班调度员申请更改工作时间或取消该项工作。

5.5.6 工作终结送电管理

5.5.6.1 变电停电工作结束,应由工作许可人按停电申请票所列项目向值班调度员办理工作终结。

5.5.6.2 输、配电线路停电工作结束,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调度员办理工作终结。 5.5.6.3 值班调度员应确认所有相关工作均已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下令恢复送电。 6 检查与考核 6.1 分析评价

6.1.1 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每月应对本部门(单位)综合停电工作开展停电偏差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促进综合停电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执行,并于每月初2个工作日内,填写偏差分析汇总表报送调度。停电偏差分析要求及规范参见《停电分析表》(详见附录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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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涉及中调管辖设备的停电分析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由地调汇总审核后上报中调;县级供电企业停电分析表经县调汇总审核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发送给地调。 6.1.3 调度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发布上月度综合停电分析报告,分析综合停电管理成效,提出综合停电管理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6.1.4 每年1月15日前调度应组织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设备部、工程管理、营销等部门编制发布上一年度综合停电分析报告。 6.2 考核要求

6.2.1 停电计划执行率、临时停电率、重复停电率、延时停送电率等指标应列入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7 附则

7.1 本细则由广西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7.2 本细则自2014年2月10日起执行,原《广西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停电申请票管理标准》(Q/CSG-GXPG211027-2011)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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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停送电时间分解图

说明:

a-停电操作(时间详见引用文件)、办票时间;b-施工班组工作、验收办票时间;c-送电操作时间; 1-停电发令时间;2-停电操作时间;3-许可工作时间;

4-施工工作时间(申请开始工作时间);5-工作完毕验收办理工作终结时间(申请结束工作时间); 6-送电下令时间;7-送电操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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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1:年度综合停电计划编制与审核流程图

广西电网公司年度综合停电计划编制与审核流程 Q/CSG-GXPG212001-2014L1汇总优化月度综合停电计划组织召开停电管理平衡会,设备运维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设备部、营销部参加系统运行部是是否通过否广西电系统运网公司行部协调优化各类工程并确保不超出运维部门年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审核必要性发布年度综合停电计划工程管工程管理部门理人员设备部设备专责调度领导开始年度工程计划需求是组织制定提高年度供电可靠率的措施,协调优化各类工程并确保不超出全局年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发布年度综合停电计划否是发布年度停电计划编制通知否组织年度停电管理平衡会,流程内各部门(单位)、营销部参加是结束系统运行部运行方式管理人员部门分管领导供电局主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计划专责是汇总全局年度综合停电计划是否涉及上级调度时户数是否否超过70%审核是否通过是组织编制部门年度综合停电计划汇总、优化部门年度综合停电计划是否涉及配网设备停电是是审核优化班组计划否组织部门停电管理协调否否是否通过组织调整优化部门月度综合停电计划对口专责运维班组部门分管领导是否通过否编制本班组年度主网停电计划是审核是否通过否否是部门是否可优化调整是否是是否配合主网核算否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计划专责组织编制部门年度综合停电计划汇总、优化部门年度综合停电计划,开展停电可靠性分析计算是否超过部门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70%组织部门停电管理协调组织调整优化部门月度综合停电计划运维班组编制本年度配网停电计划县级供电企业同供电局编制与审批流程涉及上级调度 第 20 页 共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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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2:月度综合停电计划编制与审核流程图

广西电网公司月度综合停电计划编制与审核流程 Q/CSG-GXPG212001-2014L2组织召开停电管理平衡会,设备运维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设备部、营销部参加是是否通过否系统运行部广西电系统运网公司行部工程管工程管理部门理人员设备部生产管理人员调度领导汇总优化月度综合停电计划是月度新增市政工程、配网客户工程计划需求协调优化各类工程并确保不超出该部门月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汇总优化月度综合停电计划发布月度综合停电计划协调制定提高月度供电可靠率的措施,优化各类工程并确保不超出月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发布月度综合停电计划结束是组织召开停电管理平衡会,流程内各部门(单位)领导及计划专责、营销部参加是是否超出月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系统运行部运行方式管理人员部门分管领导主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根据年度计划优化调整部门月度综合停电计划否是否涉及配网设备停电是是组织部门停电管理协调是否涉及上级调度否否否审核是否通过是是否通过否组织调整优化部门月度综合停电计划计划专责供电局对口专责审核优化班组计划是否通过否运维班组部门分管领导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开始根据年度计划、设备消缺情况新增班组月度停电计划是审核是否通过否是否超过部门月是度预安排停电时户数指标否部门是否可优化调整是否是是否配合主网核算否计划专责是审核是否通过根据年度计划、主网计划优化调整部门月度综合停电计划,开展停电分析计算否组织部门停电管理协调组织调整优化部门月度综合停电计划运维班组县级供电企业根据年度计划、设备消缺情况新增班组月度停电计划同供电局编制与审批流程涉及上级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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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停电申请票填报与审批流程图

广西电网公司系统运行广西部(电力电网调度控制公司中心)申请单位检修申请单填报与审批流程 Q/CSG-GXPG212001-2014L3同供电局系统运行部审批流程系统运行部主任批复检修单申请人检修单审核人开始填写检修申请单否是是否本单位工作否是否是否通过是是计划性工作否是否是否通过是是是否申请上级调度是是否通过是否需通信审批是通信审批否否审核签发是否通过设备运行检修单维护单位审核人设备部设备专责方式初审,区分地、配调审核签发审核签发否是否通过是方式复审供电局运行方式专责系统运行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通信专责自动化专责继电保护专责部门领导值班调度员否否是否通过是是否需自动化审批是自动化审批是否通过否继保初审是是否需继保审批是是是否通过否继保复审是否通过是主任审批是否通过否签收执行是否否否县级供电企业同供电局填报与审批流程结束 第 22 页 共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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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故障及缺陷处理停电管理流程图

广西电网公司电力调广西电度控制值班调网公司度员中心运维人员开始发现故障或缺陷是否紧急缺陷否非紧急缺陷进入计划和检修申请单流程管理是故障及缺陷处理停电管理流程 Q/CSG-GXPG212001-2014L4组织恢复送电通知调管用户做好应急准备及进行电源倒换系统运行部优化运行方式,组织指挥处理口头申请停电,报告领导,通知检修人员、检修管理专责计划专责供电局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检修管理专责分析故障或缺陷原因,归档设备缺陷或故障记录组织安排抢修人员,协调抢修物资抢修人员抢修完毕,申请复电告知呼叫中心、检修管理专责等接调度许可,开展现场紧急抢修将现场情况告知调控中心、监控中心、呼叫中心、检修管理专责等客户经理通知调管用户做好应急准备及进行电源倒换否是做好重要用户跟踪解释电力调度控制值班调度员中心呼叫中坐席人心员县级供电企业是是否涉及上级调度否组织恢复送电优化运行方式,组织指挥处理是否涉及上级调度做好客户解释工作结束同供电局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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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1:重大停电工作审批单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重大停电工作审批单Q/CSG-GXPG212001-2014B1 年度 序号 计划停电时间 工作内容 月份 停电范围 计划停电时长 预计损失 城市户时 农村户时 申请停电影响用部门户(清单) (单位) 配合单位 施工单位 设备运行 维护部门意见 1、工作是否必要。 □是 □否 2、主配网停电作业是否配合充分。 □是 □否 3、是否满足典型作业时间定额标准。 □是 □否 4、是否无法缩小停电范围。 □是 □否 5、是否无法满足带电作业条件。 □是 □否 6、月内时户数指标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是 □否 7、是否存在可合并的停电工作。 □是 □否 其他意见: 配合单位 (部门)意见 1、工作是否必要。 □是 □否 2、主配网停电作业是否配合充分。 □是 □否 3、是否满足典型作业时间定额标准。 □是 □否 4、是否无法缩小停电范围。 □是 □否 5、是否无法满足带电作业条件。 □是 □否 6、月内时户数指标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是 □否 7、是否存在可配合的停电工作。 □是 □否 其他意见: 设备部意见 1、主配网停电作业是否配合充分。 □是 □否 2、是否满足典型作业时间定额标准。 □是 □否 3、是否无法缩小停电范围。 □是 □否 4、月内时户数指标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是 □否 其他意见: 调度意见 1、是否存在可合并的停电工作。 □是 □否 2、主配网停电作业是否配合充分。 □是 □否 3、月内时户数指标是否能够满足要求。 □是 □否 其他意见: 1 共计: 城市用户 户 农村用户 户 2 3 主管生产 单位领导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1、配合单位为该停电工作导致所管辖内的设备停运的相关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 2、该表格统一用电子表格绘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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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2:电网停电计划变更单

电网停电计划变更单Q/CSG-GXPG212001-2014B2

日期: 年 月 日 原停电计划内容 计划工作时间 计划内容 停电范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变更类型 □延期 □改期 □改变停电范围 □取消 变更后停电计划内容 计划工作时间 计划内容 停电范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转供电方案 停电影响用户 (清单) 第 25 页 共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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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取消原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 管理 部门 设备运行维护 单位(部门) 带电作业管理单位 (涉及配电带电作业配合的工作)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本单位 营销部 拟批准停电时间: 本单位系统 运行部(调度)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生产 主管领导 签字 年 月 日 上级设备部 上级 部门 批复 意见 上级系统 运行部意见 第 26 页 共42 页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 设备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或基建部)意见 Q/CSG-GXPG212001-2014

注:

1、主网计划变更需经工程管理部门、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本单位设备部审批,若涉及用户停电还需经本单位营销部审批,由调度拟批准停电时间后,须经本单位生产主管领导批复方可生效。

2、不涉及用户停电(不包括带电作业)的配网计划变更经工程管理部门、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审核后交调度批复即可生效。

3、涉及用户停电的配网计划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审核后交本单位设备部、营销部审批,由调度拟批准停电时间,涉及重大停电工作的须经本单位生产主管领导批复方可生效。 4、涉及带电作业的配网计划变更,须经带电作业管理单位签字盖章备案。 5、取消原有停电计划,施工单位应在相应填写栏内注明计划取消原因。

6、涉及上级调度调管设备计划变更,经本单位生产主管领导审核后,交上级系统运行部批复。

7、涉及上级调度调管设备计划延期,经本单位生产主管领导审核后,由上级设备部或基建部核实后,由上级系统运行部批复。

8、统一使用单位或部门的公章。

9、变更流程完成后,须将复印件返回各相关签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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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3:电网输变电设备临时停电申请单

电网输变电设备临时停电申请单Q/CSG-GXPG212001-2014B3

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停电计划内容 计划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内容 停电范围 转供电方案 停电影响用户 (清单) 施工单位 (临时申请原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管理 部门 设备 运行 维护 单位 (部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 28 页 共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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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 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 设备部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本单位 系统运行部 (调度) 拟批准停电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生产 主管领导 上级 有关 部门 意见 上级系统 运行部 签字 年 月 日 上级设备部 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本单位 营销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 1、需35kV及以下配网设备配合停电或转供电的,须联系配网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落实转供电方案及停电影响用户清单,并经其签字盖章同意。

2、涉及用户停电的须经本单位营销部签字盖章同意。

3、涉及中调调管设备的临时停电,经供电局生产主管领导审核后,交公司设备部核实后,由公司系统运行部批复。

4、县域电网涉及地调调管设备的临时停电,经县级供电公司生产主管领导审核后,交供电局系统运行部批复。

5、统一使用单位或部门的公章。

6、申请流程完成后,须将复印件返回各相关签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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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4:电网配电设备临时停电申请单

电网配电设备临时停电申请单Q/CSG-GXPG212001-2014B4

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停电停电计划内容 计划停电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内容 停电范围 配网转供电方案 停电影响用户 (清单) 第 30 页 共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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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临时申请原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设备 运行 维护 单位 (部门) 带电作业 管理单位 (涉及带 电配合)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拟批准停电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本单位 系统运行部 (调度)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 营销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设备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单位 生产主管 领导 签字 年 月 日 第 31 页 共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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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须根据停电范围要求做好配网转供电方案。

2、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需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人或分局局长签字盖章同意。 3、涉及带电作业的配网临时停电申请,须经带电作业管理单位签字盖章同意。

4、不涉及用户停电或仅用户本身停电的工作,可省去本单位设备部、营销部、生产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流程。

5、涉及用户停电,经由本单位设备部、营销部分别审核签字盖章同意,调度拟定批准停电时间,停电损失时户数指标超过20时?户的须经本单位生产主管领导批复。 6、统一使用单位或部门的公章。

7、申请流程完成后,须将复印件返回各相关签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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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5:电网设备重大缺陷及故障后抢修临时停电公告单

电网设备重大缺陷及故障后抢修临时停电公告单Q/CSG-GXPG212001-2014B5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重大缺陷及故障后抢修临时停电内容 计划停电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内容 停电范围 停电影响用户 (清单) 设备运行部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涉及用户停电时,设备运行部门使用该公告单告知客户服务中心。 2、设备运行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有效。

3、计划停电时间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该时间须跟调度协调后确定)。 4、统一使用单位或部门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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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1:地区电网(含县级)停电计划填写规范

1计划停电(生产MIS系统)

1.1工作班组:填写该计划工作的施工班组。如为外单位施工应勾选“是否外单位”选项,并在“外单位名称”中填写清楚具体工作单位名称。

1.2停电时间:填写计划开始停电时间及送电结束时间,“停电时长”为自动生成。 1.3工作时间:填写计划开始工作时间及工作时长,停电结束时间为自动生成。 1.4电压等级:填写所需停电设备的电压等级。

1.5变电站:填写停电设备所属变电站名称。(如停电设备为局属35kV及以上线路,可不填写此项) 1.6线路名称:填写停电线路名称。(如停电设备为变电站内设备,可不填写此项) 1.7设备名称:填写停电设备名称。

1.8停电范围:填写具体停电设备及详细停电范围。

a)格式:电压等级+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备状态(变电) 电压等级+线路名称+线路状态(输电)

b)举例:“220kV琅东站110kV琅东七103开关冷备用、110kV琅东凌105线路检修(变电)” “110kV琅东凌线检修(输电)” 1.9安全措施:填写计划工作所需要的安全措施。

1.10工作内容:填写详细工作内容。工作涉及设备参数变化、启动投运、CT 变比定值更改、继保定值更改、相序确认的,必须特别注明。 1.11负责人:填写计划工作负责人。 1.12工作类型:填写相关工作类型。 1.13工作性质:配网工作填写相关工作性质。

1.14停电户数:填写该停电工作涉及的停电用户数,没有停电影响用户或用户申请停电作业不影响其他用户的填写“0”。

1.15停电影响用户:填写该停电工作涉及的停电具体用户,没有则填写“无”。 1.16联系人:外单位上报的计划工作应填写该计划的相关联系人。

1.17备注:填写停电操作的相关注意事项(如停电范围仅为刀闸或令克时,是否需要瞬停开关或在何种情况下可带电操作等)或计划的其他相关说明。

1.18计划停、送电时间及计划工作时间应填写完整,开始停电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在调度交接班期间,同一时间只安排一项停电工作,工作送电时间原则上春夏季应控制在18:00之前,秋冬季应控制在17:30之前。

1.19计划的关键字段必填项正确填写,关键字段包括“工作时间”“电压等级”“停电范围”“工作内容”“停电户数”、“停电影响用户”及“工作性质”。

1.20停电范围内的停电户数及停电影响用户必须与GIS图相符。 1.21停电计划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调度有权退还或取消计划。 2非计划停电(临时停电申请单)

2.1计划工作时间:填写临时申请工作的开始及结束时间。 2.2工作内容:填写临时申请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 2.3停电范围:填写临时申请工作的具体停电设备范围。

2.4停电影响用户:填写临时申请停电工作影响的具体用户,其中受影响的重要用户及敏感用户应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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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转供电方案:填写配合停电工作,为减少用户损失而开展的转供电操作的具体步骤,不涉及转供电操作的填写“无”。

格式:华东路5号开闭所南京1所902开关合上,断开朝阳站10kV朝联925开关(朝联925→朝西906(转供后该线路负荷为xx)<450A)。

2.6城市户时:填写该计划停电损失的城市户时数。(户时数=停电户数*停电时间) 2.7农村户时:填写该计划停电损失的农村户时数。(户时数=停电户数*停电时间)

2.8输变电设备临时申请须经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同意,交设备维护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同意,交设备部审核签字盖章同意,如涉及用户停电需经营销部签字盖章同意后,交调度批复具体停电安排时间。

2.9配电设备临时申请须经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交设备运行部门(供电分局)审核,由供电分局分管局长签字盖章同意,如涉及带电配合的工作需经带电作业管理单位批复意见并签字盖章;涉及重要用户全停电的,需报局设备部、营销部审核批准并签字盖章后,交调度批复具体停电安排时间。 3计划变更(计划变更单)

3.1原停电计划内容:填写原已经发布的停电计划的工作时间、内容及停电范围。 3.2变更类型:选择所办理的变更事物的类型,可多选。

3.3变更后的停电计划内容:填写原计划变更后的具体工作时间、内容、停电范围及停电影响用户。 3.4主网计划变更需经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维护部门、局设备部审批并签字盖章,若涉及用户停电需经局营销部批准后交调度批复。

3.5不涉及重要用户停电或带电作业的配网计划变更经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管辖分局主管局长审核后交调度批复;涉及到重要用户全停电的配网计划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管辖分局审核后交局设备部、营销部批准,方可交调度批复;涉及带电作业的配网计划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管辖分局审核后,须经带电作业管理单位签字盖章备案,方可交调度批复。

3.6取消原有停电计划,施工单位应在相应填写栏内注明计划取消原因。

3.7如需将已发布的停电计划的工作日期提前,则应办理临时停电申请流程,并将原计划办理取消。 4 其他

4.1报调度的带电作业计划中不影响其他用户的(如单独新接线路分支开闭所),为提高带电作业工作安排的灵活性,调度批复带电作业的工作时长可为一个工作周。 4.2 临时停电申请及变更申请的盖章要求统一使用单位或部门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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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2:地区电网(含县级)停电申请票填写规范

1 定义

1.1停电申请单位:停电申请票中,申请设备停电的工作单位。

1.2停电申请单位签发人:指停电申请票中,负责对设备工作时间、停电范围、安全措施承担审核责任,并对停电申请票申请内容正确性负责的人员,具备生产MIS系统停电申请票签发资质。

1.3停电设备维护部门审核人:停电申请票中,负责审核外单位提交的停电申请票正确性,并将停电申请票向调度提交的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的人员。 2 填写规范(生产MIS系统)

2.2申请单位:填写该停电工作的申请单位。(生产MIS系统默认登录人所在部门) 2.3申请人:填写该停电工作的申请人。(生产MIS系统默认登录人姓名,可手动修改) 2.4停送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填写该项停电工作的主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5停电性质:已列入周、月计划的工作或与计划工作相同停电范围的配合工作,选择“计划停电”;临时停电申请、故障后抢修和重大缺陷处理的工作,选择“非计划停电”,如为故障后抢修的工作,应勾选“故障后抢修”,如为重大缺陷处理的工作,应勾选“重大缺陷处理”。

2.6计划性工作填报申请单后,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须将停电票与停电计划相关联,如未关联停电计划,调度将退回重新关联。关联方法具体如下:

2.6.1局属部门填写申请单,如由专责填写的,可直接在计划模块中“部门计划执行”列表下找到所需申请的工作计划,选择上方图标中“两票关联”→“新增停电票”,即可编辑相应停电票内容。 2.6.2由外单位或局属班组填写申请单,经专责签发(会签)时,由专责在计划模块中“部门计划执行”列表下找到所需申请的工作计划,选择上方图标中“两票关联”→“级联停电票”,即可形成关联。 2.6.3配电网停电工作如有新设备接入系统,在填报停电申请票时将相应的设备命名单编号填入申请备注栏中。

2.7外单位名称:如停电工作的单位为外单位,则“是否外单位”选择“是”,并在该栏目里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名称。

2.8停电设备:填写停电变电站、线路及设备具体名称。

2.8.1格式:电压等级+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设备编号。

2.8.2举例:“220kV青秀站110kV青仙Ⅰ104间隔”“110kV林安五线”“110kV北湖站10kV安吉917线桃花源支线”。

2.9工作内容:填写申请停电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应与实际施工的工作项目一致,以便调度充分考虑电网的运行方式及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通信的变更。若为配网工作须首先括号注明归属分局名称,再行填写工作内容。

2.9.1格式:(分局名称)+电压等级+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工作内容。

2.9.2举例:“220kV石西站110kVI段母线PT间隔停电,进行一、二次设备定检、预试及消缺工作。”“110kV雷杨建Ⅰ线停电解开#025塔三相耐张引流跳线。”“(城西分局)110kV城西站10kV高新Ⅱ935线配合广西智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装箱变接电施工。”。 2.10工作地点:填写该工作的具体工作地点、间隔、杆号。

2.10.1格式:电压等级+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工作地点。

2.10.2举例:“110kV谢圩站#1主变及10kVⅠ、Ⅱ段母线”“ 110kV沙体蒲线#015至#016塔”“10kV凤东918线中越路3号开闭所金旺2配903开关间隔”。

2.11计划工作时间:填写调度批准的具体工作时间。必须与发布的计划或调度批复的临时停电申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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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一致。

2.12要求断开的开关、刀闸:填写工作所需调度下令断开的开关刀闸或需带电解开的运行设备。应以每个厂站的设备作为一组填写,涉及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单位)管辖范围内两个厂站的设备须写明相关设备的状态要求。

2.12.1格式:电压等级+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备状态

需带电解开+电压等级+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解开点

2.12.2举例:

a)“110kV七一站:110kV琅东七103、母联100开关转为冷备用状态;#1主变转为冷备用状态; 10kV会堂903、备用I904线路转为检修状态。”

b)“220kV雷村站:110kV雷杨建Ⅰ 108线路转为检修状态;

110kV杨丁站:110kV雷杨建Ⅰ 104线路转为检修状态; 110kV里建站:110kV雷杨建Ⅰ 103线路转为检修状态。”

c)“1、金凯路#1箱进户外901开关;2、悦宾路1号开闭所金州进901线路转为检修状态;3、需带电解开110kV友谊站10kV友通II915线#29杆至金凯路#1箱进户外901开关跳线相配合”。 2.13保护与自动装置配合:填写工作所需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通信的配合调整。若没有相关配合要求则填“无”。

2.14应合接地开关(接地线):填写工作所需调度下令单独操作合上的接地开关或装设的接地线,不包括上述“要求断开的开关、刀闸”中相应状态涉及的接地开关或装设的接地线。线路停电时需对侧配合,但不清楚对侧编号的,可用文字说明要求对侧设备的最终状态,如“将对侧线路开关冷备用”或“将对侧线路检修”。若没有接地要求时则应填“无”。

2.14.1格式:电压等级+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设备编号 2.14.2举例:

“合上110kV七一站110kV琅东七线路PT01518、母联10028接地刀闸。”

2.15附件:上传该工作相关的施工图(施工图必须包括工作前后的设备状态及变化情况,使用标准绘图格式),或其他需特别说明的附件。

2.16停电户数及停电具体用户:填写该停电工作影响的用户数及详细的用户名单,必须与GIS图相符。其中受影响的重要用户、敏感用户及交通信号灯应特别注明。没有停电影响用户或用户本身申请停电作业不影响其他用户的,停电户数填写“0”。(配网工作必填项目)

2.17备注:填写停电相关注意事项;多个施工班组配合时,各施工班组名称、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各供电分局相关操作、核相负责人;设备命名单编号;需带电配合新接入系统的情况;带电作业负责人;与停电相关的需断开的刀闸操作所需瞬停的开关情况,如遇到退出负荷后可带电操作刀闸、令克的操作,需在备注栏中注明,并说明负责负荷退出的单位。停电工作对交通信号灯的影响及应急情况;设备停电需要用专旁(或母联兼旁路、或旁路兼母联)开关代路运行的情况;大型技改、大修项目需注明是否需要启动试运行;是否中断线路;已解开系统连接的设备;与停电线路交叉跨越或共杆的带电设备情况。 2.18启动试运行方案:上传启动试运行方案。

2.19启动试运行方案签字页:上传启动试运行方案签字盖章封面。

2.20转供电方案:填写配合停电工作,为减少用户损失而开展的转供电操作的具体步骤,不涉及转供电操作的填写“无”。

格式:华东路5号开闭所南京1所902开关合上,断开朝阳站10kV朝联925开关(朝联925→朝西906(转供后该线路负荷为xx)<450A)。 3 其他

3.1停电申请票中的各条项目须填写齐全,应冠以电压等级、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对某项目无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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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填写“无”不得漏项。

3.2配电线路工作如“要求断开的开关、刀闸”申请到变电站外第一个开关、刀闸或令克即可满足安全措施要求的,原则上不要申请变电站内间隔停电,以减少配合操作,提高操作安全性及缩短操作时间。 3.3若停电工作的安全措施需要带电作业配合的,需在提交停电工作的停电申请票时,同步向带电作业管理单位单独递交带电作业的停电申请票,经带电作业管理单位审核后,交调度批复。停电申请票必须满足本细则中的管理期限要求。

3.4同一停电范围、同一工作时间段内的系列工作(不需考虑工作间是否相关联),可以使用同一张停电申请票。

3.5涉及中调管辖的设备的申请单应按《广西电网设备停电申请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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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综合停电各项指标统计说明

1.重复停电率 1.1计算公式:

1.1.1主网设备计算公式:重复停电率=(设备重复停电项数/停电计划总项数)×100% 1.1.2配网设备计算公式:重复停电率=(重复停电线段数/总线段数)×100%

1.2释义:同一设备或配网同一供电线段发生第二次及以上停电,视为重复停电,次数累加。以下几种情况可不列入统计(在分子中剔除):a、因工程需要,经优化停电方案后的系列工作造成的多次停电,如:涉及解开、接回的停电作业;b、配合大型市政改造;c、上级安排的临时安措、反措项目;d、事故检修、重大及以上缺陷处理;e、配合操作的短时停电。 2.临时停电率

2.1计算公式:临时停电率=(临时停电项数/停电计划总项数)×100%

2.2释义:已执行的停电工作中为非计划停电的项数总和/已执行的停电工作的总和。按已执行停电票统计。非计划停电票中故障后抢修的项数总和可在统计分子和分母中扣除(该类停电已在故障停电中统计)。按月度、年度统计。 3.延时停送电率

3.1计算公式:延时停送电率=(延时停、送电项数/停电计划总项数)×100%

3.2释义:已执行的停电工作中发生延时停电和延时送电的项数总和/已执行的停电工作的总和。按已执行停电票统计。按月度、年度统计。同一停电范围包括几个单位同时开展几项工作的发生的延时停送电统计为1次延时停送电。 4.停电计划执行率 4.1计算公式:停电计划执行率=(调度部门批复的月度计划执行项数/调度部门批复的月度计划总项数)×100%

4.2释义:调度已批复的月度停电计划中已执行的项数包括计划变更后也已执行的项。年度统计,全年累计已执行项(含变更后已执行项)/全年累计批复计划总项。如因系统原因、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取消的工作,统计时可在分子、分母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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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停电分析表

临时停电分析表Q/CSG-GXPG212001-2014B6 序号 临时停电工作内容 计划时间 停电设备 开始 结束 申请单位 设备部门 增加原因 计划工作变更分析表Q/CSG-GXPG212001-2014B7 序号 停电时间 停电工作内容 停电设备 开始 结束 变更事项 责任部门 设备部门 变更原因 改进措施 工作延期分析表Q/CSG-GXPG212001-2014B8 计划停送时间 序号 停电设备名称 停电时间 实际停送时间 责任部门 设备部门 延期原因 改进措施 送电时间 停电时间 送电时间 第 40 页 共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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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超时分析表Q/CSG-GXPG212001-2014B9 计划操作时间 序号 实际操作时间 责任部门 设备部门 操作任务 日期 开始 超时原因 改进措施 结束 开始 结束 重复停电分析表Q/CSG-GXPG212001-2014B10

重复停电序号 线段 上次停送时间 停电时间 本月停送时间 重复累计 设备部门 重复原因 改进措施 送电时间 停电时间 送电时间 第 41 页 共4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