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
研究生参与涉密科研课题的管理办法
江科大委〔2008〕3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加强对研究生参与涉密科研课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涉密情况划分为: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凡属“机密”、“秘密”、“内部”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为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其它为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中: (一)密级确定为 “机密”、“秘密”的论文,是指研究背景源于涉密科研项目、课题或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学位论文拟定为此两类密级的研究生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为“内部”的论文,是指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所突破且又尚未公布的科研项目的论文,或在内容上不宜公开的“内部事项”。定为“内部”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可参照秘密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凡参与涉密研究内容的我校研究生(含各类在职研究生)都属于涉密研究生,必须在其开始接触涉密研究内容前学位论文开题前按照《江苏科技大学涉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及程序进行涉密人员资格审定,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资格审定表》(见附表一),按照要求取得涉密人员资格,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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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保密责任书》。涉密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 第四条 非全日制的或我校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选题内容涉密的,如果研究课题属我校承担的科研任务,则按照本规定执行;选题为其所在单位承担的科研任务且涉及国家秘密的,自提交论文至我校之日起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涉密研究生的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须签订《江苏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指导教师保密责任书》负责对涉密研究生进行保密宣传教育,并结合课题保密内容对研究生提出保密要求、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 按照我校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的职责,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参与涉密科研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中的各项保密管理工作,涉密研究生所属学院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涉密研究生及其导师的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与其它单位联合培养并参与涉密课题的研究生应同时遵守我校与合作方的保密规定。
第二章 涉密研究生参与涉密课题的管理
第七条 研究生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参与涉密课题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时,应先对研究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对研究内容作适当分解或降密处理(见附表二、附表三),不能作降密处理或经降密处理后仍不宜公开的,需填写《江苏科技大学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见附表四)、办理申请涉密论文手续。同一位研究生不得参加全部课题的研究(在职研究生除外)。
第八条 涉密研究生不得将与涉密课题有关的文件、资料私自带出工作室,不得私自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与涉密课题有关的文件、资料,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课题的涉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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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以联合培养形式派到其他单位参与涉密课题的研究生应同时遵守我校与合作方的保密管理规定。
第十条 涉密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或到国外进行课题研究,除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外,导师还须提醒其保守自己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第十一条 如开题时未进行定密审批的学位论文,在开题后又要求作为涉密论文的,相应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且一切责任均自负。
第十二条 非涉密研究生一律不得参与涉密课题研究,否则将按照学校有关保密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十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研究、撰写到评阅、答辩、归档等环节,均需按照涉密活动进行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涉密活动保密管理的各项要求,形成的有关涉密纸质和电子文档都必须依照涉密载体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涉密研究生的开题与中期考核保密管理 (一)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学位论文开题前予以确定,并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审批表》(见附表五),经导师与项目负责人申报、学院保密领导工作小组审查、同意并报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统一报学校定密工作小组批准。 (二)已确定密级的学位论文,无特殊情况不得转为公开。 (三)如果涉密研究生在开题时未申请定密,而在撰写学位论文的具体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涉密研究内容、或重大突破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研究成果,而且列入高新技术保密范围内,须在答辩前三个月前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保密申请,填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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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涉及内部事项)保密申请表》(见附表六),并提交专利申请表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导师报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科技处、研究生工作部、学校保密办公室审批备案,其学位论文在专利受理前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专利受理公开后,相应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自动解密。 (四)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阶段检查时,按照研究生部的统一安排,由涉密研究生所属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参与人员一般应具备涉密人员资格,事前应先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阶段检查评审人员审查表》(附表七),由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部批准、保密办公室备案。如需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的,应由学院与所聘专家签订《保密承诺书》。 (五)涉密学位论文开题和阶段检查答辩场所应遵照《江苏科技大学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开题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将涉密学位论文开题资料、涉密文档收齐交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暂时保存,待论文答辩结束后与学位论文等一起送交档案馆归档。
(六)涉密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后,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更改为新涉密研究课题的,须重新办理涉密申请审批并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第十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撰写过程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撰写,要严格遵守《江苏科技大学保密工作手册》中有关规定,必须在规定的保密场所和涉密计算机上进行,不得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上做涉密科研课题和撰写涉密论文。论文的草稿、废页等过程材料要在符合标准要求的碎纸机中及时销毁或送学校保密办公室统一销毁。 (二)涉密研究生进行涉密课题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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