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玉林市运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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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管 理 机 构
玉林市运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辅、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导小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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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黄耀坚(法人代表、总经理) 副组长:杨鹏(专职)
蒋绍能(副总经理) 古朝军(副总经理) 麦丽娥(办公室主任)
成员: 黄同瑞 李 悦 李 劲 陈基斌 唐家成 张卫民 赵兆清 黄 兵
黄敏东 古新良
专(兼)职安全员:杨鹏 李劲
电话:0775-2305433、2855948、208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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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如下:
组长:黄耀坚(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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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杨 鹏 蒋绍能 古朝军 麦丽娥
黄同瑞 李 悦 李 劲 陈基斌 唐家成 张卫民 赵兆清 黄 兵
黄敏东 古新良
玉林市运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坚决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尘产的法律法规和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提出奖励,对违犯安全生产制度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安全领导小组在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领导下,主持日常安全生产的监察、检查、预防、纠正、小结、讲评等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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