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下载本文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2、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出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支用现金时: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现金

(二)直接支付方式下,出现无货币资金收入和支出业务的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支出的会计核算

1、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已审批的原始发票和相关附件以及市财政返回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记账。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固定资产的,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年终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逐级汇总,由主管部门上报市财政局。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后,主管部门和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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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仍要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进行冲销处理,根据年终结账前的会计报表编制。

在现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下,如同行政单位一样,事业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其核算的内容改变为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而没有财政性资金的内容。

五、建设单位会计

(一)对财政授权支付由财政下达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建设单位应予记账,并在资金占用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预算拨款等——财政授权支付

(二)建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出时,会计分录为: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建设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支出现金时: 借:待摊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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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现金

(四) 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建设单位根据已审批的原始发票和相关附件以及市财政返回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记账。会计分录为:

借:器材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等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预算拨款等——财政直接支付

六、行政、事业、建设单位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一)设立“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在资产类(资金占用类)增设“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事业单位编号125,行政单位编号115,建设单位编号235)。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处理账务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额度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方需同时登记两者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

(二)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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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年终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作相关会计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经费 2、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3、建设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

下年度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对上年度结转的支出指标(支付系统“资金来源”栏显示“上年结转”,切忌不可与本年下达的支出指标混淆),按国库集中支付流程重新报批用款计划,在发生财政直接支付支出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三)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1、年底额度注销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年终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单》负数冲销结余未使用授权额度,会计账务处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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