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任后岗位管理问题初探 下载本文

(一)岗位结构比例设臵即要立足现状,又要考虑长远发展岗位设臵

坚持“按需设岗”,既要满足现有人员聘任需要,更要符合单位长远发展的需要。原人事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规定了三类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主体岗位最低比例,为了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各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设臵时,岗位数量尽量向主体岗位倾斜是必须的,但不能设臵过于绝对,辅助岗位也应占一定的比例。在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应控制在70-85%之间,而管理岗位应占lO%左右,既可发挥专业优势,又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在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应设臵相对较多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应设立较少,工勤技能岗位应尽可能少设,达到体现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能,减少冗杂人员,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

(二)多种措施并举,努力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管理工作水平

在事业单位中,尤其是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兼有服务与管理的双重职责,是联系上级机关、社会其他部门及科研人员的桥梁和纽带。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事业单位服务社会整体效能的发挥,要求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分析、参谋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全市管理岗位共设5807个,管理九级岗位就设岗4127个,占管理全部岗位的71%;区县、乡镇的事业单位岗位设臵中,由于受单位规格影响,管理岗位级别集中在九级管理岗位更加突出。将管理岗位承担的职能与所处的级别、待遇相比较,级别不高、待遇明显偏低,这将严重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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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才到管理岗位的聚集效应。鉴于这种情况,国家和省上应从政策层面进行调控,并在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标准设立上,较多地考虑工作业绩和工作量,适当地缩小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收入差距,给管理人员信心和希望,使管理工作真正“上水平、上质量”。

(三)妥善处理并消化超比例结构人员,使岗位聘任工作逐步规范操作

国家和省上规定,对于超比例结构人员要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或“退二进一”等多种途径逐步调至规定比例结构。为了确保稳定和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一是实行过渡期,明确一定的消化时间,根据情况不同按3—5年时间掌握。二是实行过渡岗,对部分年龄较大的人员,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实施过渡岗,聘任到相应岗位但不占单位岗位职数,不影响下一层级优秀人才的正常晋升,逐步调整达到规定比例结构。三是严格控制“双肩挑”人员资格,“双肩挑”人员可按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但不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影响专业技术中坚力量的工作积极性。单位领导要克服为难情绪,广泛宣传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制定聘任方案要科学合理,聘任程序要公开透明,确保岗位聘任工作的稳步推进。

(四)研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事业人员管理制度

相对岗位设臵管理制度的实行,与之配套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目前,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上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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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执行,但《试行办法》还不能解决完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行的考核制度存在量化性指标较少、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续聘、解聘、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运用还不够好等弊端,而且没有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制度的平稳对接问题,导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得来,出不去”的现象依旧存在。建议国家、省上针对事业人员的特点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专门性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应包括:针对三类岗位不同特点,指标可量化、操作性强的年度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结果在日常管理中的应用;落聘人员的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的对接等内容。真正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达到“岗位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目标。

二0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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