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要求出发,对党的纪律执行的程度进行检查。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与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协商和沟通,保护那些开拓创新、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弘扬正气,狠刹歪风。 二、明确协调内容,找准自身定位
明确组织协调工作内容,找准自身定位,充分发挥联动功能,处理好各种关系,是增强组织协调机制实际效果的保障。
1.要明确角色定位。区委把反腐败工作纳入到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我是第一责任人,庞红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落实协调机制工作;政府要将组织协调机制建设融于发展、改革和行政管理之中,与建立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各部门、各行业结合自身特点,抓好对本系统本行业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部署、组织和实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要明确纪检机关职能。纪检部门作为反腐败生力军,除继续大力查处违反纪律的情况外,对各级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程度、水平、效率进行监督检查: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强化组织协调,积极协调组织、宣传、文化、党校、新闻媒体等部门和单位发挥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的格局和氛围。
要在廉政监督中强化组织协调,不断延伸监督点线,扩大监督范围,畅通监督渠道。要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强化组织协调,注重上下协调,争取上下支持与配合;注重左右协调,加强与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协商和沟通,互通信息,默契配合,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注重内部协调,统一办案人员思想,统一办案资源,统筹后勤保障;要在保护党员干部中强化组织协调,对开拓创新、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予以保护,弘扬正气,狠刹歪风,不断扩大社会政治效果。
3.要明确部门协作方式。在组织协调机制下,职能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主抓责任、配合责任,抓全局、抓重点、抓关键,应由部门负责的工作放手让部门去干,使相关执纪执法部门责任明确、分工规范、相互配合、高效运行,既不越权大包大揽,又不推诿失职,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纪检机关要主动到各部门了解情况,帮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共同协商治理对策,制定具体措施;在办案中优势互补,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握紧拳头,形成合力;在工作中步调一致,严格依纪依法、按各自程序办理,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标本兼治,以治标推动治本;在纪律与法律的追究上责任明确,对涉嫌违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立案的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协调程序
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是提升执纪执法、专项部门联动反腐合力的关键。
1.大力开展“大宣教”工作。要着力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前后联动”上下功夫,避免纪委“单打一”“独出头”、上面轰轰烈烈下面无动于衷等不正常现象。一是要创新理念,不断探索新途径,要在探索文化反腐上下功夫,把廉政文化纳入大文化格局。廉政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学校要将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德育体系,应选编相关教材,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从关乎廉洁的小事入手;社区文化、行业文化等要有相关内容、措施,构建廉政教育的立体格局。二是拓展空间,营造广阔的环境。要拓展主体,纪委监察、宣传、组织人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教育文化等部门要携手,把反腐倡廉纪委唱独角戏变为多个部门、多个行业的大合唱。三是充实内容,形成完备体系。要在青少年、广大干部职工、党员和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四个层面中开展主题教育、条规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四是健全机制,激发潜在活力。纪检工作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整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机制。宣传部门要切实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市场有书、电视有形、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讯等。
2.着力开展“大监督”工作。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制度是最好的反腐措施。一是要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在重点人物、重大项目、重点部门、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下功夫。二是要加快推动政府阳光政务进度,加强政务公开,要加强与公众的对话机制,通过宣传日、政策咨询台等形式,尤其是低保、救济、扶贫、医保等要加强监管和政策法规的宣传。三是要着眼群众利益,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镇务、院务、校务等要搞好公开工作,探索小型建设项目的保廉体系。要建立一套定性、定量的评估机制。四是要选择“人、财、权”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构建部门和企业的惩防体系。强化制度建设,畅通监督渠道。要让已有的监督通道发挥作用,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信访室和派驻纪检组长作用,要注意在信访、社区教育活动中梳理线索,在群众有意见、有反映的部门开展座谈,重申纪律、重学纲要、重复承诺、重审制度。要深化述职述廉工作,不仅述职述廉对象要扩大,述职述廉内容更要拓宽。五是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单位轮值制度要加强。要坚决杜绝个别目标责任单位上级不推不动、领导不催不动、平时不闻不动的现象,当月轮值部门要牵头组织进行全区性的工作作风督查,要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3.发掘“大协调”查处潜力。查处是为了不查处,要通过“大协调”查处工作实现我区党政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