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素质,增强实际工作水平和能力,对写好讲话稿大有裨益。 二要勤思。写作人员要养成思考的习惯,这也是获得真知灼见、走向成功的基石。读书
只有经过仔细思考,反复琢磨,才能有所悟、有所得,不至于变成“书呆子”。勤思要结合现实生活和遇到的问题展开,要为解决问题提供理论依据,为指导实践提供理论武器。只有平时勤思,接到文稿任务时,写作人员才能较快地进入写作状态,在较短的时间里提炼出观点,完成文稿布局,丰富文稿内容,缩短成文时间。
三要勤练。一篇好的讲话稿往往需要写作人员付出很多的精力和心血。但现实情况是,写作人员从接到拟稿任务到成文交稿,往往时间非常紧,根本不可能有从容斟酌的修改时间。如果平时不勤练,就很难担负写作重任。因此,写作人员一定要在写作上下足功夫,经常练技,毫不懈怠。只有这样,才能增进笔力,较快写出好稿子。此外,我们还要认识到,文稿的起草是一项艰苦的系统工程,是体现耐心、恒心、责任心的系统工程,是对忍功、苦功、憋功的挑战,这就要求写作人员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孤灯、坐得住板凳、经得起委屈,这样才能写出高水平华章。
第四篇:在全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反腐败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任务,党和国家致力于标本兼治、着力制度、机制反腐。为了建立反腐倡廉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腐败的发生率,20XX年6月,我区建立了大要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今年3月,又出台了《组织协调机制暂行办法》,目的是要发挥纪委的枢纽功能,构建组织协调机制。去年7月,中央出台了《关于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对反腐工作、协调组织工作从任务到程序以及保障都作出了硬性规定。实践证明,我们的这套办法符合中央要求,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的系统工程,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重大意义
要提高对组织协调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不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就是失职、履行不好组织协调职责是不称职的观念,这是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能力的前提。
1.要充分认识到构建反腐协调机制是实现党章赋予职责的需要。从使命和职责来看,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以党内最高法规的形式,确定了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强调“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以《决定》的形式,号召全党要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反腐败形
势来看,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教育滞后,监督乏力,一批大案和腐败高官暴露出来,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在一些易发、多发的领域仍呈滋生蔓延之势。使命驱动,职责所在,形势紧迫。纪律检查机关一是要当好党委的参谋与助手。通盘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任务和整体部署,针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主动把反腐败的工作纳入到党委的整体工作之中,并搞好任务的分解与督查;及时把中央关于反腐败的要求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向党委综合反馈,供其决策参考;二是要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对一些复杂、紧急、疑难问题积极出面协调。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坚持原则,唱“主角”当仁不让,演“配角”尽心尽力。同时,要主动学习,虚心请教,努力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层,提升知识品位,提高驾驭全局的工作能力。
2.要充分认识到构建反腐协调机制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长期以来,在体制上,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没有得到硬性程序的保障;在管理上,执纪部门向同级党委、上一级纪监部门负责,执法部门向本级人代会和其上一级部门负责,条管单位纪监部门派驻机构则向其上一级纪监部门负责;在程序上,检察、公安、审计等多家执法部门的
反腐协同职责和约束制度不是没有就是不清晰;在监督上,有的部门或者热衷于收缴违纪违法款,既不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理,又不移交或通报有关纪监部门,或者顾及部门声誉,发现问题不是不愿自查,就是不配合地方纪监查案,忽略了反腐的目的和意义。在反腐败这项全党的政治任务面前,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成果共享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的内在需要,执纪执法部门都要胸怀大局、密切协作、主动沟通,摒弃部门利益,把部门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共享“资源”。
3.要充分认识到构建反腐协调机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决定》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中明确提出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的要求,这都与纪检工作密切相关。纪检工作面临着双重的任务:提高纪检部门和全体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与能力;对各级党的组织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行监督与促进。一是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纪律执行的落实。党纪,是一个政党内部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我党在多年建设中形成了系统的包含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纪律体系,以及中纪委20XX年1月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形成了纪检部门工作的基本依据。纪检部门要继续进行纪律工作,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二是从更高标准特别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