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10〕9号) 下载本文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者,应根据本人的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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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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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近期免冠大1寸)。

2、“江苏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已实施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须同时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或登记证书。

(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交的材料)

4、对照第二条,将申报评审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5、对照第三条,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填入“申报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内。 6、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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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并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8、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9、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10、对照八条,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和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图纸、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

对科研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

11、对照第九条, 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和实例材料等原件。

12、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提交《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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