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1条 21.违法嫌疑人身份不明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2条
22.处罚前告知的内容、方式和违法行为人的陈述申辩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3-145条 23.行政案件的审核、审批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6条 24.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基本条件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7条 25.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与送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 26.行政处罚的决定权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8条 不服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救济措施 27.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9条 28.治安调解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3-161条 29.涉案财物的管理与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2-171条 30.公安行政处罚的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2-19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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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6-207条 31.外国人国籍的确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13条
32.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行政法律责任问题的途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14条 33.涉外案件的语言文字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15条 34.对外国人驱逐出境和限期出境的处罚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4、225条 35.涉外案件内部报告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7条 36.对外国人限制人身自由时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制度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 37.探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外国人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30条 38.结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32条 终止调查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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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十一)刑法 1.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6条
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12条 2.罪刑法定原则 第3条
3.罪刑相适应原则 第5条 4.犯罪的概念 第13条 5.犯罪构成
6.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概念 第20条
7.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概念 第21条 8.犯罪预备、 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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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 第23条 犯罪中止的概念 第24条 9.共同犯罪、 第25条 主犯、 第26条 从犯、 第27条 胁从犯、 第28条 教唆犯的概念 第29条
10.单位犯罪的概念 第30条
11.主刑、附加刑的概念和种类 第33、34条
12.从重、从轻、减轻刑罚的适用13.对免予刑事处罚人员的处理 14.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处理 第6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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