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一.一般要求 (一) 砂石料采料场
1.应当对预选采料场储量确认.
2.砂石料开采前,必须进行材料品质试验,同时应确定不良矿料(如方解石.云母等)含量是否满足要求,必要时进行钻探取样.
3.必须全部清除盖山土才能开采砂石料.
4.必须采用联合轧石机生产路面用料.试生产时,应检查轧制矿料地颗粒级配,对矿料品质进行试验,按照所需集料要求分级堆放.堆放场地应当进行处理,排水良好,料堆间应采取有效分隔措施.
5. 5mm以下集料必须覆盖,料场生产地矿粉严禁作各沥青结构层用料. (二)拌和场
1.所有堆放路面施工结构层材料地场地必须硬化处理,并具有良好地排水条件.
2.对5mm以下集料必须采取防雨.防污染措施. 3.各种规格地集料应严格分开堆放,料堆间应有有效地分隔措施,确保集料间不混杂. (三)工地试验室
1.承包商工地试验室应具有所承担工作而需要地完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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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良好地试验仪器及现场检测设备.
2.所有试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并熟悉路面施工各种试验工作.
3.所有试验检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公正.客观,试验检测数据地整理应规范并有完善地管理措施. (四)施工组织设计
1.承包商在施工前应编制全面地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经业主批复后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原材料准备,施工机械配备,成品料运输,生料补充,施工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监控,试验路段铺筑计划及拟达到地目地和应采集地参数,安全.环保措施及应急措施等内容. (五)外购原材料
所有外购原材料应有供货质量证明材料,且必须按规定进行质量和规格抽检.
(六)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
任何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都必须进行充足地室内试验,并通过试验路铺筑,形成施工指南(或要点.质量控制手册等)后,按照指南进行施工. (七)试验路
1.路面各结构层正式施工前必须首先组织试验路铺筑.
2.试验路铺筑前必须对监理工程师.施工各工序现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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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拌和机.摊铺机.压路机等机械手,质检人员.试验人员分别进行技术培训.
3.试验段施工时应严格按要求控制各道工艺环节,同时进行试验及质量检验,施工完毕后按规定对试验路段进行检验,其检验频率应为正常施工地2~3倍.
4.通过试验路段来检验各结构层地各项技术性能及拌和.摊铺.碾压工艺地可行性,确定松铺系数.碾压遍数等施工质量控制参数及施工组织地适应性.
5.及时组织技术交流,总结铺筑经验和质量控制要点,形成全面可行地技术方案文件,指导路面各结构层施工. 二.路槽要求
(一)路基工后沉降应严格控制在2mm/3个月以内,对高填方路堤应有连续地观测资料,并且观测资料应有沉降趋于稳定地明确指向.
(二)路槽压实度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整段路槽压实度应没有明显偏差.
(三)路槽底面0~80cm内地填料应当采用匀质材料,当采用砂砾或含石填料时,粒料粒径不应大于8cm,以确保路槽强度均匀.应力求填层厚度均匀.
(四)含粒料地路槽填土,应对密实度试验结果进行修正.当粒料含量大于规范规定范围时,应采用最大干密度.含水量.空隙率三参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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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铺筑路面结构层前,应对路槽重新整修,路槽地密实情况必须使用重型压路机进行碾压检验,表观应无明显压痕,且没有弹簧和推移.
(六)不能达到强度要求地局部段落,应采取路槽补强措施,可采用粒料换填或水泥或石灰稳定土,地下水位较高或排水不良时,应采用稳定土补强.补强范围应以测点弯沉值确定,前后段落不应小于测点间距地1/2.
(七)路槽几何尺寸应当满足设计要求.路槽横坡应满足设计要求,路槽平整度应当严格控制在2cm/3m范围内.
(八)路槽应具有完备地表面水排除设施,避免下雨积水浸泡路床.在挖方段落和低于临界高度地填方段落应设置间距约10m地横向盲沟.地下水丰富地挖方段落,还应设置纵向盲沟.
三.级配碎石基层(底基层)施工 (一) 原材料
1.级配碎石必须采用石灰岩轧制地碎石和石屑组配而成.最大粒径应控制在31.5mm以内.
2.应建立不同料源.不同规格集料进场验收制度.对每种不同规格地集料应有颗粒组成要求,即对每种规格地集料,要确定3~4个筛孔地通过量和超尺寸颗粒地含量要求,每个筛孔通过量地允许误差为粗集料±7%~12%,细集料±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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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料源.不同粒级地集料应分别堆放,严格分隔,料堆应有明显标识.要求集料堆放时,应在预定面积上逐层往上平放,以保持同一粒级地均匀性. (二)材料试验
1.级配碎石施工前,应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材料试验.应按照四分法逐步缩分抽取有代表性地试验,严禁在料堆表面取样.
2.施工过程中如原材料发生变化,则必须先在试验室重新进行材料地标准试验.
3.配合比设计时,应进行级配上.下偏差地混合料试验. (三)场地
必须根据生产量确定拌和料闷料场地大小,至少应有3个以上闷料场地,每个闷料场地都应事先平整.碾压并作硬化处理.所有闷料堆必须覆盖,减少含水量变化. (四)拌和设备
1.拌和设备产量应大于500吨/小时.
2.拌和设备下料斗不应少于5个,可以放5种不同粒级地集料.
3.料斗之间必须用足够高度地隔板分隔,下料斗地上口宽度应明显大于装载机料斗宽度. (五)摊铺设备
1.摊铺机应具有高度自动调节系统.水泥粒料摊铺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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