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7 飞行区指标Ⅰ为4的精密进近跑道,当机场海拔大地700m时,按表4.8.6规定的90m距离,还应按下述原则增加:
——海拔700m至2,000m,超过700m后按每100m增加1m;
——海拔超过2,000m至4000m,13m基数再加超过2,000m后按每100m增加1.5m; ——海拔超过4,000m至5000m,43m基数再加超过4,000m后按每100m增加2m。 4.8.8 按照本标准4.8.3条的规定而设立的跑道等待位置必须使等待的飞机或车辆不侵犯无障碍物区、进近面、起飞爬升面或仪表着陆系统的临界/敏感区或不干扰无线电助航设备的运行。
4.9 机坪
4.9.1 机坪布局
机坪布局应根据机坪的类别、飞机的类型和数量、飞机停放方式、飞机间的净程、飞机进出机位方式等各项因素确定。 4.9.2 机坪强度
机坪道面的强度应能承受使用该机坪的各种机型的荷载。 4.9.3 机坪坡度
机坪的坡度应能防止其表面积水,并在符合排水要求的条件上,尽可能平坦。飞机机位部分的最大坡度宜不大于0.8%。 4.9.4 机坪平整度
机坪表面的平整度要求与本标准4.1.7条中对跑道表面的平整度要求相同。 4.9.5 机坪停放飞机净距
机坪停放飞机的净距应不小于表4.9.5中的规定值。
表4.9.5 机坪停放飞机的最小净距(m)
飞行区指标Ⅱ 机坪上停放的飞机与主滑行道上17.5 滑行的飞机之间的净距 在机坪滑行通道上滑行的飞机与10.5 停放的飞机、建筑物之间的净距 机坪上停放的飞机与飞机以及邻7.5 近的建筑物之间的净距 停放的飞机主起落架外轮与机坪4.5 道面边缘的净距 - 24 -
F E 15 D 14.5 C 10.5 B 9.5 A 8.75 10 10 6.5 4.5 4.5 7.5 7.5 4.5 3 3 4.5 4.5 4 2.25 1.5 4.9.6 静电接地和飞机系留装置
1 供飞机加油的机坪必须安装静电接地装置。静电接地位置应根据飞机停放和加油点位置进行确定。
2 在供小型飞机停放的机坪上应按装飞机系留装置,系留装置位置应避开道面接缝。 3 维修坪应设置飞机维修所需的水、电、热、气等设施。 4.9.7 机坪道肩
机坪应设置道肩。道肩表面应与其相邻的机坪道面齐平。道肩宽度应不小于1.5m,并应满足机坪上停放和滑行的飞机的外侧发动机位于道肩范围内。道肩强度应能承受在其上行驶的特种车辆的荷载。道肩的横坡宜较机坪横坡大0.5%。 4.9.8 隔离机位
飞行区指标Ⅱ为D、E或F的机场必须设置一个隔离机位,用以停放不宜与其他飞机混停的飞机。隔离机位距其他机位、建筑物或公用地区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并不能得位于地下燃气、燃油管道以及电力或通信电缆之上。 4.9.9 飞行前校正高度表的位置
飞行区必须设置一个或几个飞行前校正飞机高度表的位置。该位置应设置在机坪上,使飞机在滑行前校正高度表。飞行前样正高度表位置的高程必须为该位置场地的平均高程,精确至米。
4.10 除冰设施
4.10.1在可能出现结冰情况的机场,应设置飞机除冰设施。
4.10.2 除冰设施应设置在飞机机位上或平行滑行道靠近起飞跑道的端部。除冰设施位置应能保证除冰后飞机在起飞时不致重新结冰。
4.10.3 除冰区域应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用以收集和安全处理多余的除冰液,防止污染地下水。 4.10.4 位于平行滑行道、靠近起飞跑道端部的远距除冰设施应不突出障碍物限制面。不干扰无线电助航设备,并且塔台管制员能看到处理过的飞机。
4 .10.5 除冰设施距滑行道的最小间距应符合本标准表4.6.5(11)栏中的规定值。
4.10.6 除冰坪应包括供除冰飞机停放的内部场地以及供两部或更多的机动除冰设备运行的外围场地。
4.10.7 除冰坪应按本规范4.9.5条规定的机坪停放飞机的最小净距进行设置。如除冰坪设置旁通道应按本标准表4.6.5(12)栏中规定的最小间距设置。
4.10.8 除冰坪的尺寸应满足除冰飞机所需的停放面积,同时飞机四周应至少有3.8m宽的道面供除冰车辆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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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9 除冰坪的数量应根据机场气候条件、除冰飞机的类型、使用除冰液的方法,配药设施的类型和容量以及飞机出港流量等因素确定。
4.10.10 除冰坪的坡度应满足场地的排水要求并能收集从飞机上流下的除冰液。除冰坪最大纵 坡应尽可能小,横坡应不大于1%。
4.10.11 除冰坪的强度应能承受在其上进行除冰的飞机的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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