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平均跑道之间的最小间距
1 平行跑道之间的最小间距应根据跑道类型(仪表或非仪表跑道)、运行方式以及当地地形等各种因素综合确定。
2 同时按仪表飞机规则飞行,平行跑道中线最小间距应为: ——独立平行进近,1035m; ——非独立平行进近,915m; ——独立平行起飞,760m; ——分开的平行运行,760m。 对分开的平行运行所规定的最小间距:
——当跑道入口错开,而进近是向着近的跑道入口时,则两条跑道入口每错开150m,其
间距可减少30m,但减少后的间距不得小于300m;
——当跑道入口错开,而进近是向着远的跑道入口时,则两条跑道入口每错开150m,其
间距应增加30m。 4.1.5 跑道坡度 1 跑道纵坡
跑道的纵坡应尽可能平缓。跑道各部分纵坡应不大于表4.1.5-1中的规定值。 表4.1.5-1 跑道各部分的最大纵坡
飞行区指标Ⅰ 跑道有效坡度* 跑道两端各四分之一长度 跑道其他部分 相邻两个坡度的变化 变坡曲线的最小曲率为半径(m) 其曲面变率,每30m为 4 0.010 0.008 0.0125 0.015 30,000 0.001 3 0.010 0.008 0.015 0.015 15,000 0.002 2 0.020 0.020 0.020 0.020 7,500 0.004 1 0.020 0.020 0.020 0.020 7,500 0.004 *注:跑道有效坡度为跑道中线上最高点和最低点标高之差除以跑道长度。
2 跑道视距
当跑道变坡不能避免时,应具有下列无障碍视线:
飞行区指标Ⅱ为C、D、E、F的跑道,在高于跑道3m的任何一点上应能看到至少半条跑道长度内的高于跑道3m的任何其他点;
飞行区指标Ⅱ为B的跑道,在高于跑道2m的任何一点上应看到至少半条跑道长度内的高于跑道2m的任何其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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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区指标Ⅱ为A的跑道,在高于跑道1.5m的任何一点上应能看到至少半条跑道长度内的高于跑道1.5m的任何其他点。 跑道视距示意图见图4.1.5 3 跑道变坡间的距离
跑道应避免过近的起伏或大的变坡。两个相邻的曲线变坡点间的距离应不小于下述二值中的较大者:
1) 两个相邻变坡的绝对值之和乘以下列曲率半径的数值: 飞行区指标Ⅰ为4的跑道,30,000m; 飞行区指标Ⅰ为3的跑道,15,000m; 飞行区指标Ⅰ为或1的跑道,5,000m; 2) 45m。 4 跑道横坡
跑道横坡宜采用双面坡,跑道中线两侧的横坡宜相同,跑道各部分的横坡应基本一致。跑道横坡应符合表4.1.5-2中的规定值。
表4.1.5-2 跑道横坡
飞行区指标Ⅱ 最大横坡 最小横坡 F 0.015 0.010 E 0.015 0.010 D 0.015 0.010 C 0.015 0.010 B 0.020 0.010 A 0.020 0.010 注:跑道与滑行相交处可根据需要采用较平缓的坡度。
4.1.6 跑道强度
跑道强度应能满足使用该跑道的飞机的运行要求,并应符合本标准3.5节的规定。 4.1.7 跑道表面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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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跑道表面必须具有良好的摩阻特性。跑道表面的摩阻特性应使用有自湿装置的连续摩阻测量仪器进行测定。不同的摩阻测量仪对跑道表面的摩阻特性的评定标准见附录F。 2 跑道表面的平均纹理深度应不小于0.8mm。平均纹理深度宜采用填砂法进行测定。 3 在多雨地区,飞行区指标为4D及以上的跑道,宜在跑道修建时进行刻槽。跑道刻槽范围,纵向应为跑道的全长,横向应为三分之二跑道宽度,槽应垂直于跑道中线;槽的尺寸为:宽、深各6mm,槽中线到中线间距2mm 。
4 跑道表面应具有良好的平整度。对跑道表面,用3m直尺测量时,直尺底面与道面表面的最大空隙应不大于3mm 。 4.1.8 跑道道肩
1 跑道道肩应符合下列要求:
——跑道两侧道肩的最小宽度应为1.5m;
——飞行区指标Ⅱ为D或E的跑道,其道面及道肩的总宽度应不小于60m; ——飞行区指标Ⅱ为F的跑道,其道面及道肩的总宽度应不小于75m。
2 跑道道肩的强度和结构应满足飞机偶然滑出跑道时不致造成飞机的结构损坏,并能承受偶然通行的车辆荷载。跑道道肩表面应能防止被飞机气流吹蚀。
3 跑道道肩与跑道相接处的表面应齐平。道肩横坡宜较跑道横坡大0.5%~1%,但道肩最大横坡应不大于2.5%。 4.1.9 跑道调头坪
未设平行滑行道的跑道宜设置飞机调头坪。调头坪位置宜设置在跑道的两端,对于较长的跑道可在中间适当位置增设调头坪,以减少飞机滑行距离。
4.2 升降带
4.2.1 飞行区内必须设置升降带。升降带应包含跑道及停止道(当设置时)。 4.2.2 升降带长度
升降带应自跑道端、当设置停止道时应自停止道端向外至少延伸如下距离: ——飞行区指标Ⅰ为2、3或4,60m; ——飞行区指标Ⅰ为1并为仪表跑道,60m; ——飞行区指标Ⅰ为1并为非仪表跑道,30m; 4.2.3 升降带宽度
升降带宽度应不小于表4.2.3.中的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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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3 升降带宽度(自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向每侧延伸)(m) 跑道运行类型 仪表跑道 非仪表跑道 4.2.4 升降带内的物体
除了为保证飞行安全所必须的并符合易折要求的助航设备外,升降带下列范围内不应有任何危及飞行安全的固定的物体:
1 飞行区指标Ⅰ为4和飞行区指标Ⅱ为F的Ⅰ、Ⅱ、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77.5m以内;
2飞行区指标Ⅰ为3或4和飞行区指标Ⅱ为F以下的Ⅰ、Ⅱ、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60m以内;
3 飞行区指标Ⅰ为1或2的Ⅰ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45m以内。 当跑道用于起飞或着陆时,升降带上述区域内不得有运动的物体。 4.2.5 升降带的平整
1 升降带每侧应予以平整的最小范围应符合表4.2.5中的规定。
表4.2.5 升降带平整的最小范围(自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向每侧延伸)(m)
跑道运行类型 仪表跑道 非仪表跑道
2 飞行区指标Ⅰ为3或4的精密进近跑道的升降带宜进行较大范围的平整,平整范围应符合图4.2.5的规定,并应考虑设置在升降带内的导航设施对场地平整的要求。 3 升降带的表面与其相接的道肩的表面宜低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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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区指标Ⅰ 4 150 75 3 150 75 2 75 40 1 75 30 飞地区指标Ⅰ 3或4 75 75 2 40 40 1 4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