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员工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a、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b、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岗位安全操作技术;
d、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g、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f、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3、新工人培训:
新招录用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级、队级、班组级等“三级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个月后复训。培训内容包括地面理论培训和现场实习培训。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不少于8学时)
a.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以及相关规定; b.项目概况、生产特点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事故教训,急救知识,典型案例教育。 (2)队级安全教育内容(不少于16学时)
a.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危险因素等;
b.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知识、抢
救知识;
d.事故案例教育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 a.班组生产工作概况、特点、工作性质及范围;
b.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标准化作业程序; c.本工种设备、工具性能、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使用; d.本岗位事故教训极其预防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员工安全教育登记表上;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考试合格后需在指定的师傅带领下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4、员工转换工种安全教育
⑴、员工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转入另一工程项目时,必须由转入的项目部安全室组织进行转场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为:
a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危险因素;
b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c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⑵、 员工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凡变换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对其进行不少于4小时的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作业。其教育内容为: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f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自救、排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知识。
5、“三违”人员培训
项目部要建立“三违”档案,对 “三违”状况进行统计分类,用典型的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至少每月一次集中培训,并记录培训档案。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⑴、必须根据有关规定送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⑵、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员等要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⑶、施工生产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要参加国家规定的上岗资格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还必须接受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或安全培训。
⑷、电工、电(气)焊工、爆破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应按国家规定参加专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国家的有关要求进行复审、换证,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7、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的安全教育
施工中采用“四新”时,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在施工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8、安全室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适时对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或节假日、换季前的安全教育。 9、项目部分层培训
⑴、项目经理负责对副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季度培训讲课不得少于1次。
⑵、总工程师负责对技术科长、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月培训讲课不少于1次。
⑶、安全科长负责对队长、班长、安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月培训讲课不少于1次。
⑷、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工艺、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事故案例剖析等。
⑸、负责培训的人员要精心准备教案,教案要有针对性。受培人员要有考勤,有考核成绩登记。培训情况存档备查。 ⑹、安全室负责分层培训制度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及方式 1、理论培训:
⑴、以法律、法规、项目部有关标准、文件以及管理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