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动态检查实施细则》讲解 下载本文

修工作票是否按规定执行押票手续;调试、试转工作结束后仍需进行检修工作时,安全措施是否按照工作票要求进行恢复。

23.工作结束后工作现场是否清理干净,布置的安全设施是否拆除(包括架子、临时围栏等),永久安全设施是否恢复。

24.工作结束时间是否超过计划或批准结束时间,设备管理系统中电子票终结时间是否超期。

25.已终结的工作票,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线数目与装设接地线数目是否相同,如不同是否注明原因。

26.是否按规定盖“已执行”印章。

27.在保存期内是否有丢失、损坏、乱写、乱画的现象。 28.工作票数量、合格率统计是否弄虚作假。

29.检查工作票是否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和现场规程的要求。

30.纸质版工作票终结时间是否与设备管理系统中电子票相符。 31.设备管理系统密码是否按要求改成非系统默认密码。 第八条 操作票现场动态检查内容

1. 是否存在无票操作、先操作后补票或拿票不执行现象。 2. 在设备管理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是否存在使用手写操作票的现象。

3. 检查填写操作票执行前是否认真核对运行方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 检查是否未写或写错操作开始和终结时间。

5. 检查操作任务是否明确,与操作项目是否相符,操作任务和操作项目是否使用双重编号。

6. 操作前是否填写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单,并符合实际情况。 7. 检查操作票是否按照规定逐级签字,有关人员对操作内容

及操作中的关键步骤是否清楚、明确,是否存在代签名现象。

8. 检查操作中是否按规定打“√”,是否按规定填写重要操作时间,电气操作票的执行情况栏有无一笔勾现象。

9. 检查操作内容、顺序是否违反规程规定;检查操作票使用术语是否规范,含义是否清楚。

10. 检查打印的操作票中操作项目是否涂改或刀刮、贴、补。 11. 检查操作前是否进行模拟预演,操作中按操作票顺序逐项进行,是否有颠倒操作顺序和多项操作交叉进行的情况。

12. 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类操作用具、安全用具、绝缘用具、验电器等。

13. 电气操作时是否按规定装、拆接地线,是否将编号记录在操作票上。

14. 检查操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应由上级监护下级,同级时对设备较熟悉者做监护人。

15. 特别重要和复杂的操作是否按照规定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长监护。

16. 检查监护人是否按所填写的操作票内容逐项发布操作命令,命令应清晰、准确,操作人员复诵操作命令应严肃认真,声音洪亮清晰,手势准确无误。在操作中不能丢项、漏项、跳项,每操作完一项,监护人检查无误后打“√”,全部操作结束后是否进行回检。

17. 检查操作中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操作票内容和不经批准擅自解除闭锁装置的现象。

18. 检查操作票是否按规定盖“以下空白”、“已执行”印章。 19. 检查操作票在保存期内是否丢失、损坏、乱写、乱画。 20. 操作票数量、合格率统计是否弄虚作假。

21. 检查操作票是否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和现场规程的要求。

第四章 动态检查要求

第九条 按照四级控制(公司、部门(单位)、班组、个人)的原则,公司、部门(单位)、班组为三级检查单位,对执行本实施细则负责。各部门(单位)、班组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所对应的部门(单位)、班组按规定进行考核,公司不再考核;公司检查出的问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条 公司级检查包括公司领导、工作票、操作票管理领导小组、安生部人员;部门(单位)级检查包括部门(单位)领导、主管、安全员;班组级检查包括班长、技术员和班组安全员。

第十一条 班组每周要至少动态检查2次(每次抽查“两票”不少于5张);部门(单位)每月对风电场和光伏场至少进行动态检查2次(每次抽查“两票”不少于5张);公司每月对风电场和光伏场进行动态检查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两票”不少于5张)。

第十二条 每次检查应对照工作票、操作票动态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在工作票、操作票的右下角处签名和注上检查时间,并填写“两票动态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表)。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票、操作票的作业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予以考核。

第十三条 班组动态检查及时填写“两票动态检查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于每月25日16:00前上报所在部门、单位安全员。

第十四条 公司领导、工作票、操作票管理领导小组、安生部及其它部门动态检查,应及时填写“两票动态检查情况登记表”, 安

生部对公司动态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考核。相关部门、单位安全员每月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票、操作票进行检查、分析、统计、考核工作,分别汇总和填写“两票动态检查情况登记表”,月底将各本部门、本单位两票执行情况和数量填入“安全月报”报送公司安生部。

第十五条 安生部、检修部、各风电场、光伏场应每月对 “两票”的执行、检查、统计、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六条 安生部每月将各部门、单位两票执行情况列入业绩绩效,凡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安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内蒙风电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动态检查实施细则》(内蒙风电安?2012?29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