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也是项目法人和承包商,一般附加在工程一切险中;
③人生意外伤害险: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对本方参与施工的人员投保; ④承包人设备保险:我国工程一切险包含此保险内容; ⑤执业责任险: ⑥CIP保险: 4.3工程担保的内容:
①担保的方式:保证(工程担保中大量采用)、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②投保担保:是指投保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担保;
③投保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同业担保和投标保证金担保;
④投保担保的额度和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4.4履约担保:
①含义: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是最重要的和担保金额最大的工程担保;
②有效期:始于工程开工之日,终止日约定为交付之日或保修期满之日;
③形式:
银行保函(合同10%,建筑业倾向有条件保函) 履约担保书(由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开) 履约保证金 同业担保
保修期内可以采用预留保留金(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总额限制在合
同价款的5%,最高不超过10%)
④作用:发包人在投标须知中规定履约担保形式 4.5预付款担保:
①含义: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担保;
②形式:银行保函(主要形式,担保金额逐月减少) ③作用:保证预付款正确的用在工程上 4.6支付担保:
①含义:发包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担保;
②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担保公司担保; ③额度:分段滚动担保;合同总额的20%~25%;
④规定: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4分): 5.1合同分析的作用:
①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的内容; ②分析合同风险,制度风险对策; ③合同任务分解、落实。 5.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内容:
①承包人的主要任务:总任务即合同标的;工作范围(由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所定义;工程师指令变更,合同范围内的无条件执行;合同范围之外的可提出补偿) ②发包人责任:合作责任
③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分析;工程量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方法和程序;合同价格调整;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
④验收、移交和保修: 5.3施工合同交底:
①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解释和说明,向各层次管理者交底;
②目的是有利于合同任务更好的实施; 5.4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
①合同跟踪的对象:承包的任务、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业主和其委托工程师的工作;
②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5.5工程变更程序:
①提出工程变更:承包商、业主方、设计方; ②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5.6施工分包管理的方法:
①责任主体: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6、建设工程索赔(3分): 6.1索赔的分类:
①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不能越级、没有工程师和监理; ②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③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延期索赔;工程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终值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其他 6.2反索赔的概念:索赔是双向的,反击或防止对方索赔就是反索赔; 6.3索赔成立的条件:
①有损失;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 ③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6.4索赔的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6.5索赔的方法:
①索赔意向通知:首先提出索赔意向(第一步);不包括工期和金额的计算
②索赔资料的准备;
③索赔文件的提交:总述—论证(关键)—索赔款项和工期计算—证据;
6.6索赔费用的计算(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成本增加和承包人应得的利益,不可抗力除外):
①索赔费用的组成: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租赁费或折旧费);分包费用;现场管理费;利息;企业管理费;利润(工程范围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
②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最常用,以承包商实际开支为依据)、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
7、国际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分):
7.1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简称新红皮书,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属于单价合同,但某些子项也可采用包干价格;业主委托工程师管理合同;
7.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简称新黄皮书,适用于由承包商做绝大部分设计的工程项目;合同计价方式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发生法规规定的变化和物价波动,合同价随之调整;
7.3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只有在某些特定风险出现是才调整价格;无工程师;
7.4英国JCT合同: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属于总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