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2氧气瓶、乙炔瓶使用与存放:
在大棚施工中, 原材料切割、结构焊接,需要使用氧气、乙炔等,操作人员与易燃易爆气体、压力容器及电器设备等相接触,容易引起火灾、爆炸、触电、烫伤等事故。要做好对不安全因素的管控。
乙炔瓶使用安全措施: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C;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严禁敲击、碰撞。
2、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冬季施工应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10m。 3、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C以下的温水解冻。
4、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6、必须装设专用的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
7、开启时,操作人员应站立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0.15MPa。
8、乙炔瓶储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措施,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氧气瓶使用安全措施:
1、操作时,严禁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接触瓶阀、减压器。
2、环境温度不得超过60°C,严禁受日光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 3、应避免受到剧烈震动和冲击,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上滚动。 4、向桥面运送气瓶时,禁止用起重设备的吊索直接栓挂气瓶。
5、使用前应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及胶管是否完好,发现瓶体、瓶阀有问题,要及时报告。
6、检查气密性时,应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验。 7、使用时应注意固定,防止滚动、倾倒,不宜平卧使用。
8、氧气瓶储存处周围10m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同一储存间严禁存放其他可燃气瓶和油脂类物品。 6.2.5火灾事故
1、临建工程施工作业面大、队伍多,动火作业多。从其他施工现场火灾原因分析来看,违章用火、用电、焊接是施工现场火灾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成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三大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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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要求、防火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执行和落实等也是引起火灾的重要因素。
预防控制措施:
1、建立临建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临建工程施工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 2、在易发生火灾的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3、组织临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要求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会自救逃生。 4、易发生火灾的施工现场应悬挂严禁烟火的标示牌。
5、严禁在施工现场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在施工现场只允许当天的存量。 6、在易燃易爆场所电焊、氧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动火点应与易燃和可燃物严格隔离,至少应保持5m以上距离,当距离达不到5m以上时,应采用防火隔板和防火布隔离。
7、在动火作业区内应配备灭火器不少于两瓶。
8、重要的动火作业区应派专人监护火源,特别是上层动火作业,下层有可燃物时,应先洒水湿润,作业期间设专人防护。
9、动火作业完成后应检查有无遗留火源,半小时后还应检查一次现场无遗留火种方能办理消动火作业证手续。
10、氧气瓶与乙炔瓶在室内外不得小于5m距离。
11、氧气、乙炔瓶和管子每天应检查完好,不漏气,防止回火。 12、施工现场不允许任何人用明火取暖。
13、所有施工用电配电箱必须铁制,并接地良好,柜门关闭,并标明有责任的标示牌。 14、所有电动工具绝缘良好,不合格的电动工器具一律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15、施工用电源线(电焊线、加温线、照明线等的电缆线)绝缘良好,无短路接地,不合格应及时更改。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7.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7.1.1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1: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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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部负责人组长:王良宗 副组长:刘东栋 裴世敏 计划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质检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7.1.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1、研究制定工程施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2、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事发现场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调度和指挥,向各行动组下达应急响应指令性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在第一时间向110、119、120、工程指挥部、项目办、公司分管安全经理、安全科、当地安监局报告实情和求援。
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落实由本项目部负责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方案的实施。
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应急救援三组 图1: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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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受上级部门、机构的指令,向上级应急组织机构报送本工程施工区域内的即时信息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领导机构的决定。
5、负责处置工程施工因雨、雾、台风、暴雪等恶劣气候或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6、负责及时与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安全监督等政府部门沟通;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事故发展动态,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7、组织制定本标段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各分项工程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教育和预案演练。 7.2应急救援指挥组及职责
项目部内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本标段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统一指挥。 7.2.1应急救援指挥组
项目部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图2: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框图)。 项目部应急指挥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项目经理王良宗。联系号码:13965429951 副总指挥:项目总工裴世敏。联系号码:13805653146
安全副经理刘东栋.联系号码:15156390602 成 员:聂翔 孙金金 丁金虎 陈进 屈旺 徐刚
应急救援指挥组职责:
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组是本标段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本标段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其职责如下:
1、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请示并落实指令; 2、审定并签发项目部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3、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 4、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5、审定项目部应急预案;
6、确定现场指挥部人员名单和聘请的专家名单,并下达派出指令; 7、统一协调项目部应急救援资源;
8、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上级救援机构请求、配合救援工作; 9、 组织项目部应急预案的演练;
10、组织落实项目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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