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台合同设备验收情况说明 下载本文

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台合同设备验收情况说明

我公司与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5台高温堆示范工程废液处理系统非标设备合同,只有一台疏水箱在公司制造完工交付,其余四台设备由于运输问题,半成品转至石岛重工组装。现将已通过验收交货的疏水箱产品的制造、检验、验收情况予以说明。

一、疏水箱产品制造、检验、验收的过程

1、用于设备制造的主体材料在2009年9月入厂经外观检验合格,10月10日理化复验合格,10月12日下料投入生产,每道工序均以质量传递卡进行跟踪,并形成质量记录。疏水箱设备于2010年6月完成制造,进行了水压试验和表面酸洗钝化处理,检验合格。后因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暂缓,直到2013年4月11-12日中核能源在中核动力组织了此合同设备疏水箱的出厂预验收(见附件1:HS-CNTB-20130411-01会议纪要)。兰州分公司安全质量部针对验收组在疏水箱设备出厂预验收时开启的纠正措施报告(CAR)和2份不符合项(NCR)报告在4月18日召开了质量专题会(见附件2:2013ZL-01会议纪要),对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原因分析,并积极整改。4月23-24日进行了疏水箱的出厂验收(见附件3:HS-CNTB-20130424-01会议纪要),并签发了疏水箱出厂验收意见书(附件4:HS-1-NEPD-52-0KPGBB61-CM-001)。4月25日最终验收合格后发货。 二、产品出厂验收时质量问题总结 1、产品实体方面

(1)出水管、进水管等角焊缝存在外观缺陷、焊缝不平整。

此问题确实存在,由于疏水箱是2009年底至2010年上半年制造完成,当时焊接人员的焊接技术水平还不是很好,特别是对薄壁不锈钢的焊接经验很不足,导致角焊缝存在外观缺陷、焊缝不平整。在发货前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并对存在外观质量问题的焊缝进行了补焊,修磨,在最终验收时得到了验收组的认可。

(2)对于验收开出的3个NCR单和1个纠正措施报告CAR。 对开启的NCR单(NCR-ZHDL-KPGBB600-13-003)经技术协商沟通,及时返修,验收组现场予以关闭。(见附件5)。

对开启的NCR单(NCR-ZHDL-KPGBB600-13-001、002),按不符合项处理程序,经相关单位批准,严格按处理方案进行返修,并形成返修记录,最终验证后关闭。(见附件6、附件7)

对开启的纠正措施报告CAR(CAR-ZHDL130412-01S),安全质量 部于4月18日召开了质量分析会议,对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 对问题进行总结,拟定了处理方案,并将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报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见附件8) 2、竣工文件方面:

(1)箱体原设计拼料图(图号KPGBB6-03)由两块钢板拼接, 但实际依据钢板板幅由3块钢板拼接,实际与图纸不符。箱体的实际拼料长度符合JB/T4735《钢制焊接常压容器》要求,并且与拼料图不符的事宜在设备竣工图中已标注说明,也开启了HTR-PM设计澄清单(编码HSITGDG310KPGBB01DC001)(见附件9),并得到相关单位认可。 (2)原材料材质证明缺少部分材质证明。

所有材料均按程序文件进行控制,均有质量记录可追踪。预验收会议纪要中提到的缺少部分材质证明,是因当时考虑设备为常压容器,在竣工文件中只附了主要受压部件的材质证明,后经过验收会议提出要求,根据原始质量记录,现已全部附全,并通过了2013年4月23-24日出厂验收中的文件验收。

(3)设备总图中要求铭牌位置现场定,会议纪要中说需澄清。 在设计澄清单(编码HSITGDG310KPGBB01DC001)(见附件9)中,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出厂前按要求安装了铭牌,也在竣工图中明确了铭牌安装位置。

以上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各检验人员应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加大检验力度,总结经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产品的符合性要求。

从以上问题反馈,兰州分公司安全质量部应总结经验教训,力争在以后的产品检验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所有技术变更,包括材料变更,因有符合流程的文件作为支撑,并作为技术资料备案,否则检查人员有权做停工处理。 2、在产品出厂前加大产品最终检验力度,使质量问题解决在产品出厂前,力争做到出厂的产品应是让用户满意的产品。

3、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使问题在短时间得到有效解决。

4、督查生产部门,做好设备在调运过程的防护,确保产品外观质量。

20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