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 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米。

? 不属于潮湿危险场所的生产现场办公室一般不低于2米。如必须将灯头放

低时,不应低于1米但必须加装绝缘套 管到离地2米。

⑥灯具开关必须串接在相在线,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一般不低于1﹒3米,室外开关应采用防雨式。

8. 各职位安全操作规程

8.2.2 人力叉车

①严禁站在人力叉车上快速滑行。

②各厂物料应摆放整齐,保持通道通畅,以利叉车通行。 ③人力叉车上堆放物料,不得超过1﹒8M。

④人力叉车搬移物料时,拉料人员应保持正确姿式,面朝前方,严禁快速拉车。 8.2.3 搬运作业安全规范

①要求文明搬运,杜绝野蛮装卸,由于野蛮装卸引起安全和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②人力搬运时,不得超过人力搬运限度,十分粗重物体要使用吊车或其它搬运设备。

③利用滚柱进行人力搬运时,勿使手指或脚趾压入滚柱与地面之间。改变滚柱方向时,应使用撬棍等工具。切不可用手脚移动。

④使用手推车搬运物料时,物料应置于车的前端,且堆放高度不可高于推车者的视线。

⑤装载物应捆稳,以防滑落或翻倒。

⑥铲、叉、棍、手推车等搬运工具应时常保持良好可用状况。 ⑦人力搬运时,手勿沾油腻的东西,要配戴手套等防护具。 8.2.4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①凡离基准面高度在2米以上作业者,均称“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 ②高空作业须戴好安全带或架设安全网,安全带切忌低挂高用。

③登高作业的常用工具应纟带在身上,所需材料或其它工具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

④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时,禁止进行露天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

⑥不准在墙上行走或站在墙上进行瓦工作业,不许用抛掷方法运砖。 ⑦瓦工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搭设符合安全要求的脚用架。 ⑧在高空作业时,要防止接触电线而发生触电事故。 ⑨外线电工的高空作业,应严格按行业安全标准规范进行。

9. 台风、暴雨、停水、停电等异常状况反应 9.1 台风或暴雨时工厂安全维护

9.1.1 台风、暴雨信息收集及准备事项﹕

项目 2 各部门物料放置 3 排水管道清理、水泵准备 4 门、窗检查 5 易倒、易落对象紧固或转移 6 防雨用品(雨具、帆布) 7 安全用具(安全帽) 8 照明用具(应急灯、手电筒) 9 通讯工具(对讲机) 10 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 11 员工上、下班的安全问题 12 医务人员值班 13 员工及值班人员饮食 14 紧急备用车、司机 15 各项准备事项追踪 16 对外联络用电 准 备 事 项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工业安全单位(行政科) 各厂(部)经理、主管 (行政科)总务 各部门经理、主管 各部门经理、主管 各厂(部)、总务 各厂(部)、工安课 (行政科)总务、各厂(部) (行政科)总务 各单位主管 视具体情况定 (行政科)总务 (行政科)总务 (行政科)总务 工业安全管理小组 (行政科)总务 1 了解台风的风向、风级、风速以及登陆地点和是否有暴雨 9.1.2 台风来临时,各部门经理、主管必须到公司现场组织留守人员抗台、抢救、

排涝、堵雨。

9.1.3 台风或暴雨过后,行政科须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①检查清理厂房、修缮损坏厂房。

②会同财务部向保险公司索赔。 9.2 停水停电事项处理

9.2.1 接到政府部门有关停水停电通知时,行政科应立即向(副)总经理报告,以

便调整生产计划工作安排。

9.2.2 若只停水不停电,行政科应负责做好储水工作,必要时得租用水车拉水以保

障生产顺利进行。

10. 消防管理

10.1.1 义务安全员之组成

各公司义务消防队设立指挥部、组之编制。 ②人员

? 以 “班组”为最小单位,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义务安全员,由其组成安

全组。

? 每个部门有两名安全员,行政部及部门主管全员均为安全员。 10.1.2 人事管理

①总经办将安全员员姓名造册,一份存总经办,一份送人事部门。

②人事部门对安全员之档案实行特别管理,将安全员在职期间之状况,记入档案。 ③工程部安全员因故离职时,应立即在所属单位挑选新人补充,并将此异动报告总经办及人事部门。 10.1.3 工程部安全员职责

①工程部安全员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核心力量,工程部安全员要成为公司消防政策的积极宣传者和消防制度的积极推行者。

②工程部安全员要努力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并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将这些知识传播给自己的同伴,提高公司的消防工作能力。

③工程部安全员应随时注意自己所属单位的消防责任区内的工作环境,一旦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单位行政领导反映,并同时将此隐患通过义务消防队组织之渠道向上反映,以求得彻底解决。

④工程部安全员根据工作需要,监督特殊情况下人员的工作,督促作业人员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并在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

⑤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报警,并指挥现场人员进行火灾扑救。 ⑥消防器材管理。 10.1.5 安全检查

①日常检查﹕各部门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随时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②工程部内的检查﹕各组每周一次,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隐患向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改善要求,并进行跟踪。

③全公司大检查﹕每月一次,并于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前夕,分别进行一次大检查。由工业安全管理小组统一布置领导。

10.2 消防器材管理 10.2.1 消防器材之配置

①消防器材的配置由生产安全单位负责。 10.2.2 消防器材之维护

①一切消防器材设备,除火警及电气焊需要预防使用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动用,如任意使用损坏,轻者赔偿损失,后果严重者根据国家法律追究责任。 ②一切消防器材一经布置,除消防器材管理员从事例行检查工作外,任何人员不得移动。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征得管理员的同意。

③公司内外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周围不能堵塞,堆放器械、货物,若有发现,责任单位应主动清理,否则,从严追究责任。 10.2.3 消防器材管理员之设置

①消防器材管理员从部门安全员中挑选。 ②各消防器材上应标明管理员姓名。 10.2.4 消防器材之检查

①消防器材管理员每周检查一次管区内的消防器材有无移动位置,消防器材前有无堵塞现象。

②每季度检查一次各消防器材之完好状况,如发现损坏,失效应及时追查原因并修复。此项检查由部门安全员组织。

③生产安全单位每季应对全公司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调配。 10.3 仓库防火管理

10.3.1 仓管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库存物品的性质。仓管员必须经过消防

培训。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仓管员消防业务培训,进行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仓管工作。

10.3.2 仓库内严禁烟火。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等。

10.3.3 各仓库办公室不得设在库区内。目前设在库区内者,应有计划地迁出库区若

因条件限制无法迁出者,办公室和物品间应至少留2米的安全隔离带,隔离带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10.3.4 物品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