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下载本文

四川大学法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法学院研究生教学网址http://fxy.scu.edu.cn/yjsjx/ 学院代码102

在职人员单独考试说明 (属于统招法学硕士)

联系电话:028-85471553、85418680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 2、必须是高等学校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

3、必须是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学术著作,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应有基层单位的书面介绍)。 4、必须有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 http://yz.chsi.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三、报名手续:

1、单位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4、已发表的优秀论文或著作、获奖项目证书等。5、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名称与统考一致,网报时选择一组考题,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修改科目代码。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与全国硕士生招生统考一致。考试地点:四川大学。 六、录取、就业:

在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在职单考指标内自主划线后,法学院全面衡量,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录取的单独考试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外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录取后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毕业后一律回原委托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向培养单位交纳培养费。 七、培养方式

1、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校全脱产学习,学制为二年半至三年。

2、根据委托单位的实际需要,委托研究生可带科研项目、课题及科研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

3、可聘请委托单位符合指导教师条件的专家做兼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若委托单位具备必要条件,可在校进行课程学习,回委托单位进行论文工作。

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联系电话:028-028-85471553、85418680

一、报考条件:

招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职单考生及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需符合硕士生招生说明第七条。在职单考生须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每年学费8仟元)。请详见“在职人员单独考试说明”。 二、学 制:

脱产学习三年。 三、报 名:

2009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①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日8:00至23:00,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四、考 试:

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五、录 取:

参照国家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我校自主划定初试分数线,经法学院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后择优录取(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

2009年法学各专业考研有关内容

(各专业招生人数可根据初试上线人数进行调整) 指导教师 姓 名 招生 人数 外国语 语 种 复试专业课 名 称 学科专业 名 称 研究方向 推免生 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