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下载本文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

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

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三)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

品——进价”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

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

记。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

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

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

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

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以其他方式增加的材料,在材料验收入库时,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材料的实际成本,贷记有关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

差异”科目。

(四)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

本科目。

基建工程等部门领用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加上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贷记本科目,按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按照发出各种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 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

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五)出售材料时,按收到或应收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结转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

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

际成本。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单独设置本科目;也可以在“原材料”、

“包

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