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试行)
1 总则
为了提高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分挥绿化功能,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规定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57-9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可能参照执行。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种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凡列为建设工程的种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的
各项批准文件,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实行绿化工程监理。
绿化工程中的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及道路、水体等工程完成后进行。 绿化种植应在种植季节进行。非种植季节的特殊种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方可进行。 成活率和保存率
一、 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应大于95%,裸根树苗应大于8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绪应大于90%。在非种植季节因特殊需要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商议。满铺草坪一个月,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三个月应达到覆盖度95%,无0.1m2以上块状空缺。
二、 种植一年以上的树木保存率应大于98%。 三、 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损伤,各种污染和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死亡的树木。
四、 业主另有规定成活率、保存率要求的按合同条款办理。
树林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一、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
1、 电线电压在380伏以下,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0m。
2、 电线电压3300伏至10000伏,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不小于3m。
二、树木与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三、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距离
表一
道路交叉口及道路转弯处种植树木应满足车辆的安全视距。
城市立叉绿地、护坡、高架道路下绿化种植要考虑满足交通、城市景观和特殊条件种植的各项规定,排灌系统亦需同步施工,满足养护工程需要。
3 种植前的准备工作 3.1 施工依据
凡列为工程和种植工作施工前应到现场核对设计图的平面和标高,如有不符合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监理报告,提请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调整原绿地中植物布局,应从设计远期效果和近期变化两者结合考虑进行调整。
施工放样时树穴中发现地下管道或上方架空线不符合第二章有关规定,应另选点位,经业主、监理批准后方可种植。 3.2 施工前准备
建设单位(业主)须在施工前一个月将种植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种植设计及设计说明、设计概算、上级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交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预算和实施施工计划、双方订立合同。 施工单位应对种植地环境、地质、地下水位、地下管线、建筑与树木、架空线与树木、共生树木相邻空间等因素作详细调查,并制订相应保障成活的技术措施。
根据平面布局了解种植水源、施工用电、进出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