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名词解释 下载本文

64、人的价值:人的本质存在于具体的人性之中,是人性中实质性的内容。人的本质力量

的对象化所规定的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或意义,即为人的价值。把握人的本质和价值及其实现,是追求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主体性的前提。

65、人的社会价值:是人对社会的积极的、肯定性的作用和奉献,是人在社会中体现的对

于社会的意义,即人对于社会的价值,或者说,人的社会价值就是个人的创造活动对于社会的需要。

66、人的个人价值:即个人的存在和行为对于自身的意义,或者说人的个人价值,就是个

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的个人价值还表现在人有自尊、自爱、自强的需要,需要他人和社会的理解与尊重,这是个人作为人所应有的价值。人的个人价值的最高表现,是人的自我实现和个人的全面发展。

67、人的本质:即人的本质属性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

68、联系:或关系作为哲学范畴,包括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

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联系既是客观的又是普遍存在的。

69、发展:事物从低级向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最本质含义是新事

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70、肯定:事物内部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确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别的事物的方

面。

71、否定:可以在三重意义上使用否定,一是否定的方面,即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或

因素;二是否定的环节,即把事物的发展和联系统一起来的环节;三是否定的阶段,即否定之否定规律发展的第二阶段──从肯定到否定的阶段。

72、辩证否定:又称“扬弃”,事物自身的否定,是事物本身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

一,是新事物对旧事物既克服又保留。

73、中介:指的是两个事物之间的中间联系,任何事物之间不论存在多大差异,都可以通

过中间联系沟通起来。

74、系统:是诸多要素相互联系的整体,或者说,系统是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所构成的整

体,要素是整体中的各个部分。

75、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76、旧事物:则是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东西。

77、决定论:是一种承认并说明事物和过程具有普遍制约性构思想、观点和理论,是关于

事物具有因果联系性、规律性、必然性的学说。辩证唯物主义对世界的发展持辨证决定论的观点,认为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的统一既是世界运动发展的终极原因,也是每一个具体事物何以这样发展而不那样发展的具体制约过程,它表明世界上万事万物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过程。

78、目的论:认为人间万事万物均是由神或神秘力量按一定目的预先安排的,人只能听从

“上帝”、“天意”、“天命”的摆布,人类历史是“神定的一种秩序”。目的论实际也是一种“决定论”,是一种反科学的“决定论”。

79、非决定:论否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否认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和必然性,认为事物运动

不受因果关系制约,没有规律和秩序可寻。

80、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是一定条件下的

不可避免性和确定性。

81、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某种摇摆、偏离,是可以这样出现也

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82、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83、现实性:是指当下的一切事物、现象的实际存在性。

84、可能性:是指现实事物所包含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85、质量互变规律:揭示出质和量是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两个最明显的属性,量变和

质变是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变化过程中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或状态。量变导致质变,质变又导致新的量变,事物就以质量互变作为自己的运动形式。

86、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容和动力,它表明,事物内部固有的矛盾性

即同一性和对立性,既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也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对立统一规律或矛盾规律是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内在根据。

87、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矛盾运动的进—步的展开。这一规律揭示矛盾引起的发展,是

肯定自身一—否定自身而转化为他物——否定这一否定再回到自身的前进运动。把握这一规律,就可以从整体理解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全过程。

88、范畴:即基本的概念,是人的思维对事物、现象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每门科学都

有自己特有的一系列范畴,如力学有力、质量、速度、功。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只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内具有普遍的意义。

89、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概念。

90、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对事物、现象间最普遍的辩证联系或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

证思维的逻辑形式。

91、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指与人类意识想区别的自然运

动、社会过程的辩证法,是以客观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运动发展的规律。

92、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是指以概念作为“细胞”的思维

运动发展的规律。

93、实践辩证法:是人这一主体有意识的社会化的行为,是人有目的的运动过程。

94、质:就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特定的质就是特

定的事物存在本身,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某物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是它自己,并与他物相区别,就是出于它具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由于各种事物都具有自身的特定的质,因而世界上的事物呈现出五彩缤纷、千差万别的生动景象。

95、量:和质一样,也是事物所固有的一种规定性,它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

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96、度:就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

限。

97、量变:即事物量的变化,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发生的不显着的

变化,包括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动、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化和事物功能的变异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