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批 下载本文

其他项目:

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下,合规性审查;

3000-5000吨标煤,须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 5000-10000吨标煤,须具有乙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 10000吨以上标煤,须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 5、内资项目资本金的要求:

内资项目实行资本金管理制度,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本金进行了重新调整:

(1)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 (2)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3)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4)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

(5)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6、项目报批依据的主要产业政策:

外资项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第346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商务部第57号令)

内资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第40号)。

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应特别注意的几点: 第十二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原则上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淘汰类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第十八条,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金融部门不予贷款,不予办理用地、环保、建设工商、海关等手续;

第十九条,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

7、投资项目涉及以下变更的,应按项目核准(或备案)程序向相应的项目原核准(或备案)部门及时申请变更:

(1)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2)投资业主或股权发生变化;

(3)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4)总投资超过原核准(备案)投资额20%及以上;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申请变更的。

8、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上报材料,属于宜兴市发改委核准的投资项目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须上报无锡、省、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投资项目,一式4份,其中2份原件,并附电子文档1份。

(2)项目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3)项目在核准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核准批复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

(4)项目在核准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并且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批复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