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制度 评审 下载本文

(1)定人员 (2) 定任务

(3)定时间 (4) 定质量 第二条 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

2、工作时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3、不得有影响食品卫生的举动(如抓头、挖耳、擦鼻涕);在工作前,大小便后应洗手。

4、分装和出售饭菜时应戴口罩,不准用手或不洁净物品接触食物,掉在地面或台面的食品不得出售。

第三条 环境卫生 1、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2、日常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定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坚持检查制度,管理员和班长每天例行检查环境卫生情况,科里每周组织检查评比一次。要求做到“六面”(台面、桌面、墙面、地面、玻璃、灶面)无灰垢、无蝇、蚊、老鼠、蟑螂,餐厅桌椅厨房用具摆放整齐、清洁,下水道、排水沟畅通无臭味。

第四条 冰库(冰箱)卫生

1、冰库(冰箱)卫生责任到人,保持冰库(冰箱)清洁干净,无异味; 2、定期检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转,每天检查登记显示温度; 3、食品摆放整齐、规范,生熟分开,无过期; 4、不放腐烂、变质、有毒有异味挥发性物品。 第五条 炊具、器具和熟食间卫生

1、各种食具(如盒、碗、碟、筷子、勺等)应在餐后洗净,用前消毒,专柜保管,摆放整齐。

2、砧板和菜刀、夹子、勺子等应生熟分开分别保管。

3、熟食间专人操作,使用专用食具和器具,用后清洗,用前消毒,每餐下班后进行清洁消毒,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熟食间。

(六)厨房设备维护制度

1、厨房设备设专人管理,定位使用,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清洁、无油污、生锈等,每次作业前后要清洁消毒。

2、冰箱保持清洁,无交叉污染、无异味、无霉锈、无食品洒落在箱内,储存食物用标签标名进货日期,每周1次大清洗并化霜,不能使用钢丝球或金属刷子。

3、电器、燃气设备每次使用后确认所有开关都已关闭,并清洁干净。 4、运水烟罩每周一次拆洗,每季度彻底清除油垢,防止火灾。

5、蒸气柜(笼、锅)做到每周一次冲洗储水箱,清理水垢,保持水、汽畅通。

6、操作台:成品、半成品、生熟分开摆设;开始工作前和每一项操作后,台面要清洁;存放调料的容器每周一次定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7、厨房橱柜、食物柜内物品分类整齐摆放,清洁有序,并关好防尘门。 (七)水、电、煤气、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水使用管理规定

1、全体人员应该节约用水,做到人离关水。 2、经常检查水阀,对损坏的阀门及时更换,防止滴、漏水现象,减少浪费。 第二条、电使用管理规定

1、各种电器、电源线路开关不得随意拆卸、更改。

2、电器设备使用前要做到查电源线路,查开关,在正常情况下才能使用。 3、设备在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要做到人离机关、断电。 4、电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使用维护,出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条、煤气使用管理规定 1、煤气使用前严格按照操作四步聚进行(开风机、风门;开总阀;点火种;开气阀)。

2、操作中严禁离岗,做到人离气关。

3、检查气阀气门,防止松脱。禁止用重器、锐器打气管、气阀和不当的操作行为。

4、定人在下班前检查,做好查后登记,防止未关气阀和漏气的现象发生。

5、节约用气,防止浪费。 第四条、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1、蒸气使用前检查阀门开关是否正常,防止漏气,防止烫伤。

2、使用时做到先将需蒸食品上笼,上柜后再开蒸阀,不得带汽操作。 3、保持蒸笼(柜)清洁卫生,水循环系统正常。

4、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及时清理水箱污秽,保持汽管通畅。 5、节约用汽,防止浪费。 (八)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第一条 严格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管理

1、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准上岗。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准穿拖鞋。 4、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5、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6、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并严格注意食品卫生。 7、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第二条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1、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志不全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2、采购时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证。

3、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4、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5、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第三条 严格库房管理制度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 2、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

3、建立出入库食品登记制度。仓管员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出入库食品登记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 5、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

6、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 7、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8、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第四条 严格凉菜(熟食)制作管理

1、凉菜(熟食)必须专人、专间、使用专用工具制作。

2、每天制作前,按规定对刀、砧板、抹布、操作台面等相关用具消毒。 3、腌卤、凉菜原材料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销售无证熟食品。

4、不准制作出售生拌凉菜,所有肉、禽类、素菜必须加热熟透后才能制作凉菜。

5、生食品不得进凉菜(熟食)专间,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其它食品。

6、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子,要保持冰箱整洁,盛有菜的盆、盘等餐具不能重叠,避免交叉污染。

7、拌切菜和销售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菜夹子等工具。

第五条 严格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严格检查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2、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

3、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盛装后有序排放于熟食台。

4、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5、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原料、成品、半成品与与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以防交叉污染。

7、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高温彻底加热、经过试尝后方可出售。 8、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干净。 第六条 严格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程序

1、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同时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根据餐具、用具、器皿的类型,选择相应的蒸汽高温消毒、药物浸泡消毒及消毒柜消毒方式,并保证消毒效果。

3、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4、待消毒完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将其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餐具的二次污染。

第七条 严格卫生检查、监督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等进行抽查,做好记录并反馈给受检个人或小组:①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②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③食堂的设施、设备使用情况;④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流程进行规范操作;⑤检查食品及调味品的卫生质量。

3、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第八条 严格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1、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 2、每年对员工定期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

3、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4、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病人处理

1、发现食物中毒,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值班室和院务部领导,并逐级上报。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①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②采取病人血液、尿液、吐泻物等标本,以备送检;③立即送急诊科或在各科室监护室进行急救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和清肠;④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如纠正水和电解质失衡,使用特效解毒药,防止心、脑、肝、肾损伤等。

第二条 有毒食品的处理

有毒食品可能剩余很少,也可能很多,处理包括:①保护现场,封存中毒

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②采集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③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④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三条 中毒场所的处理 要根据不同的有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处理主要包括:①接触过有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的炊具、食具、容器和设备等,应予煮沸或蒸气消毒,或用热碱水、0.2%~0.5%漂白粉溶液浸泡擦洗;②对病人的排泄物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溶液消毒;③中毒环境现场,在必要时进行室内外彻底的卫生清理,以0.5%漂白粉溶液冲刷地面。属于化学性食物中毒,对包装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应销毁或改作非食用用具。

第四条 责任处理

食物中毒,尤其是造成重大人员伤残失望的食物中毒,要进行严肃的法律责任处理。要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各有关具体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条文并有充分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