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岩爆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杆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杆子;不得在残眼中钻眼。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实施。洞内爆破作业由工班长统一指挥,爆破时,所有人员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
装碴作业符合安全规定。装碴前掌子面危石清除干净,台车退到200m开外,安排专人负责指挥,装碴时,自卸车两侧严禁站人。装载料具时,不得超出线界。明确规定洞内各种运输设备速度:人力推车不得超过5km/h,动力车在成洞地段不得超过10km/h,在施工地段不得超过5km/h。行驶中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厢安全距离至少50cm,同向行驶时两车相距至少20m。行人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安排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立即修整加固。不得将支撑立柱放在虚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的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施工中需短期停工时,将支护直抵开挖面。喷锚支护时在碴堆上作业应避免踩到活动的岩块;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并设专人监护;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下方;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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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岩爆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等险情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人员要撤出危险区。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必须有防护措施。安全员要经常进行观测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5.3.2人员及机械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防护:在预计有岩爆发生的地段施工时,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危险期作业人员穿防砸背心,穿防砸鞋可有效预防岩爆产生的飞石击伤。作业时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护,发生异常时及时撤离作业人员。
机械防护:施工机械,如挖机、装载机、出砟车易破损部位设置钢筋防护网罩。岩爆严重时及时撤离机械,待稳定时再进行支护等措施。 5.3.3洞内作业救援逃生措施
在隧道开挖工作面发生岩爆等险情时,为保证顺利的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从工作面开始沿隧道一侧设立救援通道。救援通道由两部分组成:逃生通道和食物通道。逃生通道由厚度1cm的Ф100cm钢管,隧道单侧布置,布置距离从开挖工作面开始至仰拱工作面,在隧道出现危急事故时,可以利用该通道进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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