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代理金交所业务规则 下载本文

四、业务定义分类

(一) 资金类定义:

可提资金——实际可以转账提取的资金

可提资金=可用资金-当日释放冻结资金-当日平仓释放资金(含盈亏)

可用资金——客户可用于交易的资金,包括可提资金和卖出现货或平仓后回转资金,日间交易时,客户的浮动亏损从可用资金中扣除,浮动盈利不增加到可用资金,日终清算后,当日盈亏全部体现在可用资金中。

冻结资金——在委托申报后,当日清算以前暂时冻结的资金加上提货保证金 持仓均价——如当日开仓,为开仓价;如历史仓,为昨日结算价。

持仓保证金——客户持仓所需要的保证金,等于持仓均价×合约数量×规定保证金比例。 客户权益——可用资金+持仓保证金+冻结资金+卖出货款冻结。当期客户权益=上期客户权益+入金-出金-费用+利息+交割货款+当期盈亏

浮动盈亏——客户持仓因行情变动发生的未实现盈亏,当日开仓的以开仓价作为成本,历史仓以昨日结算价作为成本。合约的浮动盈亏=(最新价—买持仓均价)×买持量×交易单位+(卖持仓均价—最新价)×卖持量×交易单位。客户的浮动盈亏=Σ各个合约的浮动盈亏

当日盈亏——客户当日仓和历史仓的盈亏累计。=[(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日交易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1)客户前日持仓盈亏为上日结算价及当日结算价的价差盈亏。 (2)客户当日开仓盈亏为开仓价格及当日结算价的价差盈亏。

(3)客户平前日仓盈亏为上日结算价及平仓价格的价差盈亏。 (4)客户平当日开仓盈亏为开仓价格及平仓价格的价差盈亏。 上述4项累加为客户当日盈亏。

卖出货款冻结——在卖出成交后,当日清算前,卖出货款的10%为卖出货款冻结 提货保证金——提货申请后,提货出库前冻结的资金

(二) 库存类定义:

可用库存——客户可以卖出和提货的库存

冻结库存——客户卖出委托交易申请后冻结的库存,不可再卖出或提货 待提库存——客户已发出提货申请,还未出库的库存

(三) 持仓类定义:

买持仓——客户通过买开仓建立的多头仓位。 卖持仓——客户通过卖开仓建立的空头仓位。 买开仓均价——买开仓的加权平均价格。 卖开仓均价——卖开仓的加权平均价格。

买冻结持仓——客户提出卖平仓委托后冻结的买持仓仓位。 卖冻结持仓——客户提出买平仓委托后冻结的卖持仓仓位。

(四) 价格类定义:

收盘价——为最后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

当日加权平均价——指某一交易品种当日成交总额除以当日交易总量的加权平均价。

开盘价——现货品种开盘价为开盘后第一笔成交价。延期合约的开盘价为合约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开盘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收盘价——为最后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

结算价——结算价是指某延期合约整个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持仓盈亏结算和制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的基准价。

涨跌幅度——现货各合约的当日涨跌计算以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基准。延期各合约的涨跌计算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

以上价格信息可通过金交所网站查询,并以之为准。

(五) 委托类定义:

买开仓——开立多头持仓交易,多头持仓增加。市场价格上涨,多头持仓盈利,市场价格下跌,多头持仓亏损。

卖平仓——平掉多头持仓交易,多头持仓减少,与买开仓对应

卖开仓——开立空头持仓交易,空头持仓增加。市场价格上涨,空头持仓亏损,市场价格下跌,空头持仓盈利

买平仓——平掉空头持仓交易,空头持仓减少,与卖开仓对应。

五、延期业务交易规则

(一) 委托与撤销 1. 委托渠道

本行代理个人贵金属业务为客户提供了柜面、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等交易渠道,具备委托买入、委托卖出、开仓、平仓、撤销委托、行情查询、成交查询、库存查询、持仓查询、资金查询等服务功能。

2.委托申报及撤销

1)客户可通过我行渠道提交现货买入、卖出以及延期合约买开仓、卖开仓、买平仓、卖平仓委托,还可提交 “交割”或者“中立仓”。如选择“交割”或者“中立仓”还应选择“交货”或“收货”。 2)每笔委托均在当个完整交易日内有效,当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未成交的委托由系统自动撤销。 3)客户可对未成交或部分未成交的委托申请撤销。

4)委托申请与委托撤销交易仅向金交所发送申请,结果信息不在此直接显示,后续客户需通过查询得知结果。

5) 已成交的委托不可撤销。

6)客户开通贵金属买卖功能后第二个交易日方可进行交易委托。

3. 委托手续费

对已成交的委托,系统将按照本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进行扣除,该手续费含盖了本行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和上海黄金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代理个人现货实物黄金手续费按不超过合约市值1.7‰收取,黄金白银延期交易按不超过合约市值1.4‰收取。